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5年第3號)
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更新招募說明書
(2025年第3號)
基金管理人: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
2009年4月28日證監許可[2009]343號文核準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
6月24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
中國證監會核準,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
價值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
產,但不保證投資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
基金價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能全數取回其原本投資。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
投資人在投資本基金前,需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
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對認(申)購基金的意愿、時
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投資人根據所持有份額享受基金的收益,
但同時也需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投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風險包括:因政治、
經濟、社會等因素對證券價格波動產生影響而引發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
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份額產生的流動性風險,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投資債券引發
的信用風險,以及本基金投資策略所特有的風險等等。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
風險高于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屬證券投資基金中的較高風
險收益品種。本基金初始面值1元,在證券市場波動因素影響下,本基金凈值
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資者有可能出現虧損。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在認(申)購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
明書》和《基金合同》。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將來表現?;鸸芾砣斯芾淼钠渌?
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新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請個人投資者閱讀并充分了解《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用戶隱私政策》
(https://www.hsbcjt.cn/zcytk/bmxy),知曉并同意匯豐晉信就為您開立基
金賬戶并提供相應基金業務活動之目的及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如反洗錢、投
資者適當性管理、實名制等)的要求,根據上述隱私政策和法律法規和監管規
定收集、使用、存儲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您的個人信息,您的個人信息包括個人
基本資料、個人身份信息、個人財產信息等信息,其中包括部分敏感個人信息。
如果您不同意我們處理您的相關個人信息,我們將無法為您提供基金賬戶以及
相應的基金業務相關的服務。
對于機構投資者,如涉及提供第三方個人信息的,應當確保個人信息來源
合法并且確保管理人處理其個人信息不違反該第三方的授權同意。機構投資者
請提醒該第三方閱讀《匯豐晉信基金用戶隱私政策》,特別地應當根據《個人
信息保護法》相關規定告知管理人將如何處理其個人信息,并獲得該第三方同
意。
本招募說明書(更新)已經本基金托管人復核。根據法規要求,本基金管
理人于2025年7月21日對招募說明書“三、基金管理人”中“(二)主要人
員情況”的內容進行了更新,其余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5年6月9日。有關財
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25年6月30日。本招募說明書所載的財務數據
未經審計。
目錄
重要提示...............................................................................................................................2
一、緒言...............................................................................................................................5
二、釋義...............................................................................................................................6
三、基金管理人.................................................................................................................14
四、基金托管人.................................................................................................................25
五、相關服務機構.............................................................................................................29
六、基金的募集.................................................................................................................6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66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67
九、基金的轉換.................................................................................................................80
十、基金的非交易過戶與轉托管.....................................................................................81
十一、基金份額的凍結、解凍及質押.............................................................................82
十二、定期定額投資計劃.................................................................................................83
十三、基金的投資.............................................................................................................84
十四、基金的業績.............................................................................................................99
十五、基金的財產...........................................................................................................104
十六、基金財產的估值...................................................................................................106
十七、基金的收益與分配................................................................................................113
十八、基金的費用和稅收................................................................................................115
十九、基金的會計與審計................................................................................................118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119
二十一、風險揭示...........................................................................................................125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終止和基金財產的清算...............................................................130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132
二十四、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160
二十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179
二十六、其他應披露事項...............................................................................................181
二十七、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184
二十八、備查文件...........................................................................................................185
一、緒言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
《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流動性
風險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以及《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目標、策略、
風險、費率等與投資人投資決策有關的全部必要事項,投資人在做出投資決策
前應仔細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
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
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招募說明書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釋。本基金管
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
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基金合
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鹜顿Y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
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關于本基金H類別基金份額的詳細信息,應參照本基金的香港說明文件。
本基金H類別份額投資者,應將本招募說明書、本基金香港說明文件及H
類別基金份額產品資料概要一并閱讀。
二、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基金或本基金:指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合同指《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及對該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指《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
明書:書》;
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指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
明書,即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招募說明書進行
的更新;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
料概要》及其更新;
托管協議:指《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業務規則:指《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
則》;
發售公告:指《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
售公告》;
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2年12月28日經第
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
修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
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改
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
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
實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
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20年8月28日頒布、同年10月1
日實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
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
日實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
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流動性風險管理規指中國證監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月1
定》:日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
險管理規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元:指人民幣元;
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受權利并承擔
義務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份額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照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
資人;
注冊登記業務:指本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交收業務。具
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金賬戶管理、基金份額注冊登
記、清算和結算、基金銷售業務交易確認、代理發
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等;
注冊登記人:指辦理基金注冊登記業務的機構,本基金的注冊登
記人為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資人: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和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
其他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
定可以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機構投資者: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
定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
社會團體或其它組織;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
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可以
投資于中國證券市場,并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額度
批準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基金募集期: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中載明,并經中國證監會
核準的基金份額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
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滿,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
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
的條件,基金管理人依據《基金法》向中國證監會
辦理備案手續后,中國證監會的書面確認之日;
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按照基金合同及招募說
明書的規定申請購買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申購: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續期間,投資人申請購買
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贖回: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要求基
金管理人將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
行為;
巨額贖回:指在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基金凈贖回申請份額
(基金贖回申請總份額扣除申購申請總份額之余
額)所代表的基金資產凈值與凈轉出申請份額(基
金轉出申請總份額扣除轉入申請總份額之余額)所
代表的基金資產凈值之和超過上一開放日本基金總
凈值10%的情形。;
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
有效的業務規則進行的本基金份額與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份額間的轉換行為;
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基金賬戶內的同一基金的基
金份額從一個銷售機構托管轉移到另一銷售機構的
行為;
投資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財產進行投資時,向基金
托管人發出的資金劃撥及實物券調撥等指令;
代銷機構: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為辦理本基金認購、申
購、贖回和其他基金業務的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
的機構;
銷售機構: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銷機構;
基金銷售網點: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及基金代銷機構的代銷網
點;
指定媒介:指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
刊及指定互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
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及
其他媒介;
基金賬戶:指注冊登記人為基金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由
該注冊登記人辦理注冊登記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
動情況的賬戶;
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基金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由該
銷售機構辦理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及轉托管等
業務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開放日:指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
的日期;
T日:指銷售機構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申請
的日期;
T+n日: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個工作日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
價差、銀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資產總值:基金資產總值是指本基金購買的各類證券及票據價
值、銀行存款本息、債券的應計利息、基金應收的
申購基金款等款項、繳存的保證金以及其他投資所
形成的價值總和。
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基金份額凈值指以計算日某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該類基金
份額余額總數后得出的基金份額的財產凈值;
基金財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財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
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法律法規: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司
法解釋、地方法規、地方規章、部門規章及其他規
范性文件以及對于該等法律法規的不時修改和補
充;
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
法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
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資產支持
證券、因發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
券等;
不可抗力:指無法預見、無法克服、無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
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戰
爭、騷亂、火災、政府征用、沒收、法律變化、突
發停電或其他突發事件、證券交易場所非正常暫停
或停止交易等。
香港證監會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通函》:指香港證監會2015年5月22日頒布、同年7月1
日實施的《有關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的通函》及頒
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財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
售以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的費用;
A類別基金份額:指依據《基金法》、《銷售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
關規定在中國內地銷售的、為中國內地投資者設
立,在投資人申購時收取申購費用、但不計提銷售
服務費的份額類別;
C類別基金份額:指依據《基金法》、《銷售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
關規定在中國內地銷售的、為中國內地投資者設
立,在投資人申購時不收取申購費用,而是從本類
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份額類別;
H類別基金份額:指依據《基金法》、《銷售辦法》、《通函》等法
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香港投資者設立的,在香港銷
售機構銷售,在投資人申購時收取申購費用、但不
計提銷售服務費的本基金的份額類別;
基金份額:指A類別基金份額、C類別基金份額、H類別基金份
額以及本基金未來增設的其他類別基金份額,但本
基金合同關于H類別基金份額另有約定的除外;
香港代表:指按照《通函》等法律法規擔任本基金在香港地區
的代表,負責接收香港地區投資者/機構的申購贖
回申請、協調基金銷售、向香港證監會進行報備和
香港基金投資人的信息披露和溝通工作等依據香港
法規應履行的職責;
香港銷售機構:指經香港證監會批準的,具備基金銷售資格的由香
港代表選聘的相關銷售機構;
名義持有人:指依據香港市場的特點,香港代表或香港銷售機構
(或其各自的代理人)將代表投資者名義持有“內地
互認基金”(H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并出
現在注冊登記機構的持有人名冊中;
H類別基金份額的開放指為香港投資人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僅指
日:基金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開放日且該日為香港
工作日,同時能滿足H類別基金份額結算安排的交
易日;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基金而言,不包括香港特
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
香港:
指香港特別行政區。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匯豐銀行大樓17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匯豐銀行大樓17樓
法定代表人:劉鵬飛
設立日期:2005年11月16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5】172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2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聯系人:周慧
聯系電話:021-20376868
股權結構: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信托”)持有51%的股
權,HSBC Global Asset Management(UK)Limited(匯豐環球投資管理
(英國)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權。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劉鵬飛先生,董事長,大學本科。曾任山西國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管
理部副總經理,山西金融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資本運營部副總經理、金融投
資部總經理、職工董事,山西太行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
長,山西信創產業園有限公司執行董事?,F任山西金融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同時兼任山西金信清潔引導投資有限公司臨時黨支部書
記,山西金控資本管理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董事長,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山西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何慧芬女士,副董事長兼董事,碩士研究生。曾任摩根大通銀行市場推廣
部副財務主管、恒生銀行市場推廣部高級投資產品經理、國衛(AXA)保險金融
有限公司財富管理部助理總經理、富達亞洲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中國香港地區機
構業務客戶關系管理負責人、亞洲(日本除外)董事總經理、中國區董事長。
現任匯豐環球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亞太區行政總裁,同時兼任匯豐環球
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匯豐投資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匯豐環
球投資管理(臺灣)有限公司董事、匯豐環球投資管理控股(巴哈馬)董事、
匯豐環球投資管理(日本)有限公司董事和匯豐環球投資管理(新加披)有限
公司董事。
武旭先生,董事,碩士研究生。曾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辦公室主
任和董事會辦公室主任,山西金融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副主任、
綜合管理部總經理,山西省產權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黨委書記?,F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李選進先生,董事,碩士研究生。曾任怡富基金(摩根資產管理)電子商
務及項目發展部經理、業務拓展總監,匯豐投資管理(香港)董事兼亞太區企
業拓展及中國事業主管,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匯豐中華
證券投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現任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梅建平先生,獨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曾任紐約大學金融學副教授、芝加
哥大學訪問副教授、阿姆斯特丹大學訪問副教授、清華大學特聘教授?,F任長
江商學院教授同時兼任寶龍地產控股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和MI能源控股有
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葉迪奇先生,獨立董事,碩士研究生。曾擔任匯豐銀行(美國)西岸業務
副總裁,匯豐銀行(香港)零售部主管、匯豐銀行中國總代表處中國業務總裁、
交通銀行副行長、國際金融協會(IIF)亞太區首席代表、星展銀行(香港)有
限公司獨立董事。現任陸金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獨立非執行董事。
胡大源先生,獨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曾任美國肯塔基大學博士后研究員,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BiMBA商學院中方院長,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
院長、黨委書記?,F任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
2、監事會成員
姚偉先生,監事會主席,碩士研究生。曾任山西金融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
司人力資源部副總經理、審計部副總經理。現任山西金融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
司審計部總經理,同時兼任山西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監事、監事會主席,山西金
控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國信醫療健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監事。
王云峰先生,監事,大學本科。曾任職于中國銀行和德意志銀行,2005年
加入匯豐集團,先后擔任環球資本市場、環球銀行與資本市場中國區常務總監、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環球銀行及資本市場中國區主管?,F任匯豐銀行
(中國)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行長兼行政總裁同時兼任中國銀行業協會第四屆
常務委員會主任,上海市金融業聯合會理事金融人才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中
國金融四十人論壇理事,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委員,中國兒
童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上海海外聯誼會理事,惠靈頓(中國)理事,中
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海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委員,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行政委員。
周韞女士,監事,大學本科。曾任That's Shanghai英文月刊編輯部主編
助理,加拿大郵報傳媒新聞社上海分社編輯部調研員,道瓊斯金融通訊社上海
分社編輯部研究員。2015年8月加入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擔任市
場經理、市場推廣部副總監等職,現任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品宣和投資
溝通部總監。
林琳女士,監事,大學本科。曾任職于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
2014年5月加入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擔任監察稽核部合規助理、
助理監察稽核經理、監察稽核經理、高級監察稽核經理、監察稽核部副總監等
職,現任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總監。
3、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李選進先生,總經理,碩士研究生。曾任怡富基金(摩根資產管理)電子
商務及項目發展部經理、業務拓展總監,匯豐投資管理(香港)董事兼亞太區
企業拓展及中國事業主管,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匯豐中
華證券投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立榮先生,副總經理,碩士研究生。曾任山西信托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
證券投資部副總經理、創新業務部總監;上海萬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督察長。
陸彬先生,副總經理兼權益投資部總監、基金經理,碩士研究生。曾任匯
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研究員、研究員、助理研究總監、總經理助理。
呂占甲先生,副總經理,碩士研究生。曾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管
理培訓生、資產管理業務中心資深專員、資產管理業務中心私銀理財部副總經
理,交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固定收益部總經理、多資產
投資部總經理。
苑忠磊先生,副總經理兼首席運營官,碩士研究生。曾任匯豐銀行(中國)
有限公司技術與運營革新部項目助理、項目專員、高級項目專員、項目經理、
高級項目經理,業務變革服務部(原技術與運營革新部)高級項目經理、總監。
何寒熙女士,副總經理兼市場部總監,碩士研究生。曾任職于建設銀行上
海市分行市場發展部和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場發展部。2005年11月加入匯
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市場推廣部副總監、市場部總監、總經理助理。
周慧女士,督察長,碩士研究生。曾任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咨詢專
員、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助理。2005年6月加入匯豐晉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稽核專員、稽核經理、監察稽核部副總監、監察稽核部
總監。
楊劍青先生,首席信息官(信息技術負責人),大學本科。曾任恒生電子
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事業部模塊開發經理及基金黨支部支部書記,匯豐晉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應用支持分析師、信息技術部副總監、信息技術部總監。
吳平先生,風控負責人,大學本科。曾任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風險
控制經理、風險控制高級經理、風險管理部副總監、風險管理部總監、首席風
險官。
羅琤女士,財務負責人,碩士研究生。曾任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財務會
計,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會計、高級會計、會計經理、財務副總監、財
務總監。
4、本基金基金經理
閔良超先生,碩士研究生。曾任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員、匯豐晉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員、高級宏觀策略分析師、助理研究總監、研究副總監,
現任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研究總監,匯豐晉信2026生命周期證券投
資基金(管理時間:2021年9月30日至今)、匯豐晉信新動力混合型證券投資
基金(管理時間:2021年9月30日至今)、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管理時間:2023年3月18日至今)、匯豐晉信滬港深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管理時間:2024年9月14日至今)、匯豐晉信景氣優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管理時間:2025年5月28日至今)基金經理。
本基金歷任基金經理:
林彤彤先生,于2009年6月24日至2010年12月4日期間,曾管理本基
金。
王品女士,于2009年6月24日至2015年5月23日期間,曾管理本基金。
丘棟榮先生,于2014年9月16日至2018年4月28日期間,曾管理本基
金。
郭敏女士,于2018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30日期間,曾管理本基金。
嚴瑾女士,于2020年5月9日至2021年6月5日期間,曾管理本基金。
黃立華先生,于2020年7月11日至2023年3月18日期間,曾管理本基
金。
5、投資委員會成員的姓名和職務
李選進,總經理;陸彬,副總經理、權益投資部總監兼匯豐晉信動態策略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匯豐晉信智造先鋒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匯豐晉信低碳
先鋒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匯豐晉信核心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匯豐晉信
研究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匯豐晉信龍騰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及匯豐晉
信時代先鋒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呂占甲,副總經理;閔良超,股票
研究總監,匯豐晉信2026生命周期證券投資基金、匯豐晉信新動力混合型證券
投資基金、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匯豐晉信滬港深股票型證券投
資基金和匯豐晉信景氣優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吳劉,總經理助理、
固定收益投資部總監兼匯豐晉信2016生命周期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匯豐晉信
豐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匯豐晉信慧鑫六個月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匯豐晉信慧悅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匯豐晉信慧盈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和匯豐
晉信慧嘉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據需要增加或更
換相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投資決策委員會可要求相關業務人員參加投資決
策會議。
6、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
金財產;
(3)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
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辦理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購和贖回業務或委托其
他機構代理該項業務;
(5)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和相應的技術設施進行基金的注冊登記或委托其
他機構代理該項業務;
(6)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
別管理、分別記帳,進行證券投資;
(7)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以基金財產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非法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8)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進行的監督;
(9)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價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照有關規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
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10)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報告義務;
(11)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以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12)按基金合同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
金收益;
(13)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受理申購和贖回申請,及時、足額
支付贖回和分紅款項;
(14)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帳冊、報表和其他相關
資料;
(17)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的財務會計報告;
(18)確保需要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內
發出;
(19)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20)保證投資人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
金有關的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保證
投資人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21)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
變現和分配;
(22)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財產時,及時報
告中國證監會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3)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
權益,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4)基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5)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財產及本基金其他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26)公平對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間進行有損本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利益及資源分配;
(27)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
施其他法律行為;
(28)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基金管理人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說明書列明的
投資目標、策略及限制全權處理本基金的投資。
(2)基金管理人不從事違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行為,建立健全
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的發生: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用基金財產承銷證券;
6)用基金財產向他人貸款或提供擔保;
7)用基金財產從事無限責任的投資;
8)用基金財產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9)以基金財產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或者買賣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行的股票或者債券;
10)以基金財產買賣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關系的股
東或者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
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
11)用基金財產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
易活動;
12)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所申報的金額超過基金的總財產,基金
所申報的股票數量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10%;
14)本基金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超
過該證券的10%;
15)違反基金合同關于投資范圍、投資策略和投資比例等約定;
16)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
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權益;
4)在包括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資料中進行虛假信息披露;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會依法監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7)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
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進行基金運作投資外,直接或間接進行其他股票投資;
協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9)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務規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
擾亂市場秩序;
10)貶損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開信息披露和廣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誤導、欺詐成分;
12)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務發展;
13)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4)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4)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
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謀
取不當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
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的目標
1)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自覺形
成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
2)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
受托資產的安全完整,實現公司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3)確?;稹⒐矩攧蘸推渌畔⒄鎸?、準確、完整、及時。
(2)內部控制的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各
級人員,并涵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
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
金資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
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3)內部控制制度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由內部控制大綱、基本管理制度、部門業務規章組成。
公司內部控制大綱是對公司章程規定的內控原則的細化和展開,是各項基本管
理制度的綱要和總攬,內部控制大綱明確了內控目標、內控原則、控制環境、
內控措施等內容?;竟芾碇贫劝L險控制制度、投資管理制度、基金會計
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監察稽核制度、信息技術管理制度、公司財務制度、資
料檔案管理制度、業績評估考核制度和緊急應變制度。部門業務規章是在基本
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對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崗位設置、崗位責任、操作守則等
的具體說明。
公司制定內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則:
1)合法合規性原則。公司內控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
規定。
2)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當涵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不得留
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審慎性原則。制定內部控制制度應當以審慎經營、防范和化解風險為出
發點。
4)適時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應當隨著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和公司
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外部環境的變化進行及時的修改或完善。
(4)內部控制系統
公司的內部控制系統是一個分工明確、相互牽制、完備嚴密的系統。公司
董事會對公司建立內部控制系統和維持其有效性承擔最終責任,各個業務部門
負責本部門的內部控制,督察長和監察稽核部負責檢查公司的內部控制措施的
執行情況。具體而言,包括如下組成部分:
1)董事會
負責制定公司的內部控制大綱,對公司內部控制負完全的和最終的責任。
2)督察長
負責公司及其業務運作的監察稽核工作,對公司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
監督檢查。督察長對董事會負責,將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公司內部控制
的執行情況,并定期向中國證監會呈送監察稽核報告。
3)監察稽核部
監察稽核部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監察稽核部
對總經理負責,將定期和不定期對各業務部門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和遵守
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適時提出修改建議。
4)業務部門
內部控制是每一個業務部門的責任。各部門總監對本部門的內部控制負直
接責任,負責履行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并負責建立、執行和維護本部門的內
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的聲明
基金管理人確知建立內部控制系統、維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執行內部控制
制度是董事會及管理層的責任,董事會承擔最終責任;基金管理人承諾以上關
于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準確,并承諾根據市場的變化和基金管理人的發展不
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況
(一)基金托管人概況
公司法定中文名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交通銀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稱: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18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長寧區仙霞路18號
郵政編碼:200336
注冊時間:1987年3月30日
注冊資本:742.63億元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5號
聯系人:方圓
電話:95559
交通銀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國歷史最悠久的銀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國的
發鈔行之一。1987年重新組建后的交通銀行正式對外營業,成為中國第一家全
國性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總部設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銀行在香港聯合
交易所掛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通銀行連續16年
躋身《財富》(FORTUNE)世界500強,營業收入排名第154位;列《銀行家》
(The Banker)雜志全球千家大銀行一級資本排名第9位。
截至2025年3月31日,交通銀行資產總額為人民幣15.29萬億元。2025年
一季度,交通銀行實現凈利潤(歸屬于母公司股東)人民幣253.72億元。
交通銀行總行設資產托管部/資產托管業務發展中心(下文簡稱“托管部/
托管發展中心”)。現有員工具有多年基金、證券和銀行的從業經驗,具備基
金從業資格,以及經濟師、會計師、工程師和律師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員
工的學歷層次較高,專業分布合理,職業技能優良,職業道德素質過硬,是一
支誠實勤勉、積極進取、開拓創新、奮發向上的資產托管從業人員隊伍。
(二)主要人員情況
任德奇先生,董事長、執行董事,高級經濟師。
任先生2020年1月起任本行董事長(其中: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代
為履行行長職責)、執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1月任本行副董事長(其
中: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代為履行董事長職責)、執行董事,2018年8月
至2019年12月任本行行長;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國銀行執行董事、
副行長,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銀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
執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國銀行上海人民幣交易業務總部總
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國銀行副行長,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
歷任中國建設銀行信貸審批部副總經理、風險監控部總經理、授信管理部總經
理、湖北省分行行長、風險管理部總經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
國建設銀行岳陽長嶺支行、岳陽市中心支行、岳陽分行,中國建設銀行信貸管
理委員會辦公室、信貸風險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華大學獲工學碩士
學位。
張寶江先生,副董事長、執行董事、行長,高級經濟師。
張先生2024年6月起任本行行長;曾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副行長,安徽省
分行行長,總行辦公室主任,陜西省分行副行長,總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
持工作)、辦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等職務。張先生于1998年于中央黨校
研究生院獲經濟學碩士學位,2004年于中央黨校研究生院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徐鐵先生,資產托管部/資產托管業務發展中心總經理。
徐鐵先生2022年4月起任本行資產托管部總經理;2014年12月至2022年
4月任本行資產托管部副總經理;2000年7月至2014年12月,歷任交通銀行
資產托管部客戶經理、保險與養老金部副高級經理、高級經理、保險保障業務
部高級經理、總經理助理。徐先生2000年于復旦大學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三)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截至2025年3月31日,交通銀行共托管證券投資基金854只。此外,交通
銀行還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計劃、
理財產品、信托計劃、私募投資基金、保險資金、全國社?;?、基本養老保
險基金、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養老保障管理產品、企業年金基金、職
業年金基金、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計劃、QFI證券投資資
產、QDII證券投資資產、RQDII證券投資資產、QDIE、QDLP和QFLP等產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一)內部控制目標
交通銀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章及行內相關管理規定,加強內
部管理,托管部/托管發展中心業務制度健全并確保貫徹執行各項規章,通過對
各種風險的識別、評估、控制及緩釋,有效地實現對各項業務的風險管控,確
保業務穩健運行,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二)內部控制原則
1、合法性原則:托管部/托管發展中心制定的各項制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及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并貫穿于托管業務經營管理活動始終。
2、全面性原則:托管部/托管發展中心建立各二級部自我監控和風險合規
部風險管控的內部控制機制,覆蓋各項業務、各個部門和各級人員,并滲透到
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經營環節,建立全面的風險管理監督機制。
3、獨立性原則:托管部/托管發展中心獨立負責受托基金資產的保管,保
證基金資產與交通銀行的自有資產相互獨立,對不同的受托基金資產分別設置
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4、制衡性原則:托管部/托管發展中心貫徹適當授權、相互制約的原則,
從組織架構的設置上確保各二級部和各崗位權責分明、相互制約,并通過有效
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內部控制中的盲點。
5、有效性原則:托管部/托管發展中心在崗位、業務二級部和風險合規部
三級內控管理模式的基礎上,形成科學合理的內部控制決策機制、執行機制和
監督機制,通過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保障
各項內控管理目標被有效執行。
6、效益性原則:托管部/托管發展中心內部控制與基金托管規模、業務范
圍和業務運作環節的風險控制要求相適應,盡量降低經營運作成本,以合理的
控制成本實現最佳的內部控制目標。
(三)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
資產托管業務指引》等法律法規,托管部/托管發展中心制定了一整套嚴密、完
整的證券投資基金托管管理規章制度,確?;鹜泄軜I務運行的規范、安全、
高效,包括《交通銀行資產托管業務管理辦法》、《交通銀行資產托管業務風
險管理辦法》、《交通銀行資產托管業務商業秘密管理規定》、《交通銀行資
產托管業務從業人員行為規范》、《交通銀行資產托管業務運營檔案管理辦法》
等,并根據市場變化和基金業務的發展不斷加以完善。做到業務分工科學合理,
技術系統管理規范,業務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業區實行封閉管理,落實各項
安全隔離措施,相關信息披露由專人負責。
托管部/托管發展中心通過對基金托管業務各環節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
事后檢查措施實現全流程、全鏈條的風險管理,聘請國際著名會計師事務所對
基金托管業務運行進行國際標準的內部控制評審。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銀行作為基金托管人,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
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有關證券法規的規定,對基金的投資對象、基金資產
的投資組合比例、基金資產的核算、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基金管理人報酬的
計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購資金的到賬與贖回資
金的劃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為的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
交通銀行作為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有關證券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行
為,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時確認并進行調
整。交通銀行有權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
交通銀行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及時糾正的,交通銀行按規定報告中國證監會。
交通銀行作為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按規定報告
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五、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名稱: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匯豐銀行大樓17樓
電話:021-20376868
傳真:021-20376989
網址:www.hsbcjt.cn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21-20376888
(2)A類別基金份額代銷機構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東路154號
辦公地址:中國福州市湖東路154號
法人代表:呂家進
聯系人員:陳勇
客服電話:95561
公司網站:www.cib.com.cn
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長風街59號
辦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長風街59號
法定代表人:郝強
聯系人:張春薇
電話:95105588
網站:www.jshbank.com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69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69號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戶服務電話:95598
網址:www.abchina.com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電話:(010)66109330
傳真:(010)66109144
聯系人:刑然
客戶服務電話:95566
網址:www.boc.cn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
法定代表人:張金良
客戶服務電話:95533
網址:www.ccb.com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188號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電話:021-58781234
傳真:021-58408483
聯系人:高天
客服電話:95559
公司網址:www.bankcomm.com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
法定代表人:繆建民
電話:0755—83199084
傳真:0755—83195201
聯系人:季平偉
客戶服務熱線:95555
網址:www.cmbchina.com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10號院1號樓6-30層、32-42層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客服電話:95558(全國)
聯系人:豐靖
電話:010-66637262
郵箱:fengjing@citicbank.com
網址:www.citicbank.com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12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12號
法定代表人:張為忠
電話:(021)61618888
傳真:(021)63604199
聯系人:趙守良
客戶服務熱線:95528
公司網站:www.spdb.com.cn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甲25號中國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吳利軍
電話:010-68098778
傳真:010-68560661
聯系人:吳元壽
客服電話:95595(全國)
網址:www.cebbank.com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號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電話:010-58351666
傳真:010-83914283
聯系人:李曉鳴
客戶服務熱線:95568
公司網站:www.cmbc.com.cn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廖林
電話:010-66106912
傳真:021-66107914
客戶服務電話:95588
網址:www.icbc.com.cn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2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2號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95577
網址:www.hxb.com.cn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平安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謝永林
客戶服務電話:95511-3
網址:http://bank.pingan.com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寧東路345號
法定代表人:陸華裕
客戶服務電話:95574
網址:www.nbcb.com.cn
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東二路70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東二路70號上海農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徐力
聯系人:施傳榮
電話:021-61899999
傳真:021-50105124
客服電話:021-962999、4006962999
公司網址:http://www.srcb.com
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會展路1316號
辦公地址: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會展路1316號
法定代表人:陳宏強
聯系人:林波
電話:(0577)88990082
傳真:(0577)88995217
客服電話:(0577)96699
網址:www.wzbank.cn
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天津市河西區馬場道201-205號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東區海河東路218號
法定代表人:王錦虹
聯絡人:王宏
電話:022-58316666
傳真:022-58316569
客服電話:95541
公司網址:www.cbhb.com.cn
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映日路9號
法定代表人:蔡建
公司網站:www.grcbank.com
客服電話:95313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A座
法定代表人:鄭國雨
客戶服務電話:95580
傳真:(010)68858117
公司網址:www.psbc.com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匯豐
銀行大樓21樓02-03室,25樓01室,26樓01室,27樓01室,28樓01室,
30樓01室,31樓01室,32樓,33樓,35樓,36樓,37樓,38樓01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匯豐銀行大樓22層
法定代表人:王云峰
公司網站:www.hsbc.com.cn
客服電話:95366
恒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000號恒生銀行大廈34樓、36樓
及46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000號恒生銀行大廈34樓、36樓
及46樓
法定代表人:宋躍升
公司網站:www.hangseng.com.cn
客服電話:8008308008/4008308008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南京市江東中路228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228號華泰證券廣場、廣東省深圳市福
田區蓮花街道益田路5999號基金大廈10樓
法定代表人:張偉
聯系人:胡子豪
電話:021-50351281
客戶服務電話:95597
網址:www.htsc.com.cn
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號山西國貿中心東塔樓
辦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號山西國貿中心東塔樓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聯系人:王谷雨
聯系電話:0351-8686703
傳真:0351-8686619
客服電話:400-666-1618
網址:www.i618.com.cn
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注冊地址:青島市嶗山區深圳路222號青島國際金融廣場1號樓20層
辦公地址:青島市嶗山區深圳路222號青島國際金融廣場1號樓20層
基金業務聯系人:吳忠超
電話:0532-85022326
傳真:0532-85022605
客戶服務電話:95548
公司網址:sd.citics.com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5號新盛大廈B座12、15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5號新盛大廈B座12、15層
法定代表人:李娟
聯系人:湯漫川
電話:010-66555316
傳真:010-66555147
客戶服務電話:95309
網址:www.dxzq.net
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蘇州工業園區星陽街5號
辦公地址:蘇州工業園區星陽街5號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聯系人:陸曉
聯系電話:0512-62938521
客戶服務電話:95330
傳真:0512-65588021
網址:www.dwzq.com.cn
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東城根上街95號
辦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東城根上街95號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聯系人:杜晶、黎建平
聯系電話:028-86690057
傳真號碼:028-86690126
客戶服務電話:95310
網址:www.gjzq.com.cn
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淮海路88號
辦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淮海路88號
法定代表人:劉正斌
電話:021-65799999
聯系人:奚博宇
客戶服務電話:95579
網址:www.95579.com
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9號安信金融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9號安信金融大廈
法定代表人:段文務
注冊資本:1000000萬元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續期間:永續經營
郵編:518046
電話:0755-81688000
成立時間:2006年8月
客服電話:95517
網址:http://www.essence.com.cn/
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柳梧新區國際總部城10棟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88號東方財富大廈
法定代表人:戴彥
電話:021-23586583
聯系人:陳亞男
客戶服務熱線:95357
網址:www.18.cn
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大道446號天風證券大廈20層
辦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99號保利廣場A座48樓
法定代表人:龐介民
聯系人:王雅薇
電話:13971585665
客服電話:4008005000或95391
網址:www.tfzq.com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騰飛一街2號618室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馬場路26號廣發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林傳輝
聯系人:黃嵐
統一客戶服務熱線:95575或致電各地營業網點
公司網站:www.gf.com.cn
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989號45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989號世紀商貿廣場45層
法定代表人:楊玉成
聯系人:陳宇
聯系電話:021-33388999
客戶服務電話:95523、4008895523
傳真:021-33388224
網址:www.swhysc.com
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9號院1號樓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聯系人:王薇安
公司網址:www.cindasc.com
客服電話:95321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18號2號樓21-2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18號2號樓21-29樓
法定代表人:龔德雄
聯絡人:吳宇、沈燕
電話:021-63325888
傳真:021-63326173
客服電話:95503
公司網址:www.dfzq.com.cn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50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508號
法定代表人:劉秋明
聯系人:龔俊濤
電話:021-22169999
傳真:021-22169134
客戶服務電話:95525
網址:www.ebscn.com
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臨江大道395號901室(部位:自編01號)1001
室(部位:自編01號)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5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19層、20
層
法定代表人:陳可可
聯系人:陳靖
聯系電話:020-88836999
客戶服務電話:95548
傳真:020-88836984
網址:www.gzs.com.cn
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
25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楊路2389弄LCM置匯旭輝廣場D座11層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聯系人:王陽
電話:021-38632136
傳真:021-58991896
客服電話:95511-8
公司網址:stock.pingan.com
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點:安徽省合肥市濱湖新區紫云路1018號
法定代表人:章宏韜
公司網站:www.hazq.com
客服電話:95318
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
廈20樓2005室
辦公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
廈20樓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獻軍
聯系人:梁麗
聯系電話:0991-2307105
客戶服務電話:95523、4008895523
傳真:010-88085195
網址:www.swhysc.com
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點:山東省濟南市經七路86號
法定代表人:王洪
聯系人:李明娟
電話:0531-68889344
傳真:0531-68889518
公司網站:www.zts.com.cn
客服電話:95538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廈2座27層及28層
辦公地址:北京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廈2座27層及28層
法定代表人:陳亮
聯系人:楊涵宇陳曦
客服電話:(+86-10)65051166
公司網址:www.cicc.com.cn
中國中金財富證券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海珠社區科苑南路2666號中國華潤大廈
L4601-L4608
辦公地址:深圳福田區益田路6003號榮超商務中心A座4層、18-21層
法定代表人:高濤
聯系人:萬玉琳
聯系電話:0755-82026907
客戶服務電話:95532
網址:https://www.ciccwm.com
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點: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街道東海社區深南大道7888號東海國際中
心一期A棟2301A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聯系人:陳敏
公司網站:www.cfsc.com.cn
客服電話:95323;400-109-9918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10號
法定代表人:劉成
聯系人:權唐
電話:010-85130577
傳真:010-65182261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108(免長途費)
網址:www.csc108.com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
通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0號國際信托大廈21樓
法人代表人:張納沙
聯系電話:0755-82130833
聯系人:李穎
聯系電話:0755-82130833
傳真:0755-82133952
全國統一客戶服務電話:95536
公司網址:www.guosen.com.cn
郵編:518001
華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電路370號2、3、4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00號57層
法人代表:劉加海
聯系人員:劉聞川
客服電話:4008-209-898
公司網站:www.cnhbstock.com
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江蘇省常州延陵西路23號投資廣場18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1928號東海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王文卓
電話:021-20333333
傳真:021-50498825
客服電話:95531;400-8888-588
網址:www.longone.com.cn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111號招商證券大廈23樓
法定代表人:霍達
聯系人:林生迎
電話:0755-82943666
傳真:0755-82943636
客服電話:95565;86-755-26951111(境外熱線)
網址:www.newone.com.cn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8號院中信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聯系人:初曉寧
電話:010-84683893
傳真:010-84865560
客服電話:95548
網址:www.cs.ecitic.com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營街8號院1號樓7至18層101
辦公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營街8號院1號樓青海金融大廈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電話: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五星路201號
法定代表人:吳承根
聯系人:高揚
聯系電話:0571-87902974
公司網站:www.stocke.com.cn
客服電話:95345
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城路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768號國泰海通大廈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聯系電話:021-38676966
聯系人:陳競聰
網址:www.gtht.com
服務熱線:95521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福州市湖東路268號
辦公地址:福州市湖東路268號
法定代表人:楊華輝
聯系人:楊盛芳
電話:0591-87613888
傳真:0591-87546058
客服電話:95562
投顧服務熱線:4008095562
網址:www.xyzq.com.cn
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普陀區曹楊路510號南半幢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東二路600號外灘金融中心S2幢22樓
法定代表人:武曉春
聯系電話:021-68761616-6572
傳真:021-68767880
聯系人:閔佳
網址:http://www.tebon.com.cn
服務熱線:400-8888-128
北京度小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北旺東路10號院西區4號樓1層103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北旺東路10號院西區4號樓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聯系人:孫博超
聯系電話:010-59403028
客戶服務電話:95055-4
網址:www.duxiaomanfund.com
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住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501號6211單元(郵編:
200081)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楊路500號華潤時代廣場10F、11F、14F(郵
編:200120)
網址:www.ehowbuy.com
客服電話:400-700-9665
法定代表人:陶怡
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13層1301-1305室、14層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13層1301-1305室、14層
法定代表人:竇長宏
聯系人:李天
客服電話:400-990-8826
公司網站:www.citicsf.com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6號
辦公地址:中國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6號
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網址:www.e-chinalife.com
服務熱線:95518
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創遠路34號院6號樓15層1501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創遠路34號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層
法定代表人:李楠
電話:010-61840688
客服電話:400-159-9288
傳真:010-84997571
網址:https://danjuanfunds.com/
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乙118號10層1206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乙118號10層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聯系人:孫小夢
電話:18339217746
客服電話:4000048820
網址:www.taixincf.com
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冊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22號1002室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聯系人:陳慧慧
公司網站:https://caifu.licaike.com/index/
客服電話:4009-200-022
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天二路33號騰訊濱海大廈15層
法定代表人:譚廣鋒
客服電話:95016
公司網站:www.txfund.com
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飛虹路360弄9號6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閔行區申濱南路1226號諾亞財富中心A棟3樓
法定代表人:吳衛國
聯系人:黃欣文
公司網址:www.noah-fund.com
客服電話:400 821 5399
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點:深圳市羅湖區筍崗街道筍西社區梨園路8號HALO廣場一期四層
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聯系人:龔江江
客戶服務電話:4006-788-887
網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匯區龍田路190號2號樓2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88號東方財富大廈
法定代表人:其實
客戶服務電話:95021
網址:www.1234567.com.cn
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19號富凱大廈B座701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外大街28號C座5層
法定代表人:林義相
聯系人:譚磊
電話:010-66045182
傳真:010-66045518
客服電話:010-66045678
天相投顧網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網網址:www.jijin.com
瑞銀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冊(辦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桂灣五路128號前海
深港基金小鎮A9棟301、302
法定代表人:何秀鴻
客戶服務電話:4000080123/0755-33886610
網址:weubs.com.cn
深圳新華信通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2003號華嶸大廈710-711
客戶服務電話:400-000-5767
公司網址:www.xintongfund.com
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號3幢5層599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學院路77號黃龍國際中心E座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聯系人:韓愛彬
客服電話:95188-8
公司網址:www.fund123.cn
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號元茂大廈903
法定代表人:吳強
聯系人:費超超
公司網站:www.5ifund.com
客服電話:952554
北京展恒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27號院5號樓6層601內0615A
辦公區地址為: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27號院5號樓6層601內0615A
法定代表人:閆振杰
聯系人:李夢璇
公司網站:www.myfund.com
客服電話:400-888-6661
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甲1號環球財訊中心D座4層401-2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甲1號環球財訊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偉剛
聯系人:王驍驍
電話:010-56251471
電話:010-62680527
傳真:010-62680827
網址:www.hcfunds.com
客服電話:400-0555-728
郵編:100051
上?;匣痄N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500號30層3001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488號太平金融大廈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電話:(021)65370077
傳真:(021)58350979
聯系人:韓雨欽
客戶服務電話:400-820-5369
網址:https://www.jigoutong.com
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源深路1088號7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源深路1088號平安財富大廈7樓
法定代表人:陳祎彬
聯系人:寧博宇
電話:021-20665952
傳真:021-22066653
客服電話:4008219031
網址:www.lufunds.com
郵編:200120
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區環島東路3000號2719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網站:www.yingmi.com
客服電話:020-89629065
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76號(寫字樓)1號樓4層1-7-2
辦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區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科創十一街18號院京東集
團總部A座15層
法定代表人:鄒保威
電話:95118
傳真:010-89189566
客服熱線:95118
公司網站:kenterui.jd.com
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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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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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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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創金啟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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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類別基金份額代銷機構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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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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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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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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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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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陸華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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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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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繆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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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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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108(免長途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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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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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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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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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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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學院路77號黃龍國際中心E座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聯系人:韓愛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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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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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楊路500號華潤時代廣場10F、11F、14F(郵
編: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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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陶怡
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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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興春
聯系人員: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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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匣痄N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500號30層3001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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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翔
電話:(021)65370077
傳真:(021)58350979
聯系人:韓雨欽
客戶服務電話:400-820-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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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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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989號世紀商貿廣場45層
法定代表人:楊玉成
聯系人:陳宇
聯系電話:021-33388999
客戶服務電話:95523、4008895523
傳真:021-33388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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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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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
廈20樓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獻軍
聯系人:梁麗
聯系電話:0991-2307105
客戶服務電話:95523、4008895523
傳真:010-88085195
網址:www.swhysc.com
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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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甲1號環球財訊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偉剛
聯系人:王驍驍
電話:010-56251471
電話:010-62680527
傳真:010-62680827
網址:www.hcfunds.com
客服電話:400-055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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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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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中國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6號
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網址:www.e-chinalife.com
服務熱線:95518
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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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譚廣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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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歐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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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許欣
客服電話:400-700-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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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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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建華
客服電話:400-080-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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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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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乙118號10層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聯系人:孫小夢
電話:18339217746
客服電話:400004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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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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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創金啟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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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電話:010-6615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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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銷售機構詳見本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網站的相關公
告,或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的公告。
(4)H類別基金份額香港代表
HSBC Investment Funds (Hong Kong) Limited(匯豐投資基金(香港)有
限公司)擔任我公司在香港地區的代表,負責接收香港地區投資者/機構的申購
贖回申請、協調基金銷售、向香港證監會進行報備和香港基金投資人的信息披
露和溝通工作。
匯豐投資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1號匯豐總行大廈
22樓
電話:852-2284 1118
傳真:852-3409 2667
網址:www.assetmanagement.hsbc.com/hk
(5)H類別基金份額香港銷售機構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香港匯豐銀行”)、恒生銀行有限公司
(“香港恒生銀行”)擔任我公司在香港地區的首批基金銷售機構(“香港代
銷機構”),負責向香港投資者提供銷售服務。基金銷售活動應遵循中港兩地
監管機構的相關法規要求。
(二)注冊登記機構
名稱: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匯豐銀
行大樓17樓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匯豐銀
行大樓17樓
法定代表人:劉鵬飛
聯系人:苑忠磊
聯系電話:021-20376892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05室
辦公地址:上海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05室
負責人:廖海
電話:(021)51150298
傳真:(021)51150398
聯系人:廖海
經辦律師:廖海、黎明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湖濱路202號領展企業廣場2座普華永道中心11樓
執行事務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李丹
聯系電話:021-2323 8888
傳真電話:021-2323 8800
經辦注冊會計師:葉爾甸、段黃霖
聯系人:段黃霖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據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募集,并于2009年4月28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
[2009]343號文核準募集。
(二)基金存續期間
不定期
(三)基金類型
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四)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過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向投資人公開發售,具體情況和聯
系方法詳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五)募集期限
本基金于2009年5月18日起通過各銷售機構向社會公開募集,截止2009
年6月19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順利結束。
(六)募集對象
本基金份額的發售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
資者。
(七)募集場所
本基金通過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網點公開發售,詳情見發售公告。
(八)基金的最高募集規模
本基金不設最高募集規模。
(九)基金份額面值、認購價格、費用及認購份額計算公式
(1)基金份額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幣
(2)基金份額認購價格:1.00元人民幣
(3)認購費用
本基金采用金額認購方法,認購費用以認購金額為基數采用比例費率計算,
收費方式為前端收費?;鹫J購費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支付基金的市場
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認購金額(萬元)認購費率
A<50 1.2%
50≤A<100 1.0%
100≤A<500 0.6%
A≥500每筆1000元
(4)認購份額的計算
認購本基金的認購費用采用前端收費模式,即在認購基金時繳納認購費。
投資者的認購金額包括認購費用和凈認購金額。有效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間
形成的利息歸投資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則折算為基金份額計入投資者的
賬戶,具體份額以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投資者的總認購份額的計算方式
如下: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產生的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上述計算結果(包括認購份額)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認購費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基金募集期發生
的各項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
例一:假定某投資人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認購金額在募集期產生的
利息為3元。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10,000/(1+1.20%)=9,881.42元
認購費用=10,000-9,881.42=118.58元
認購份額=(9,881.42+3)/1.00=9,884.42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可得到9,884.42份基金份額(含利
息折份額部分)
(十)投資人對基金份額的認購
(1)認購時間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自2009年5月18日至2009年6月19日,共33天。
(2)投資人認購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
基金投資人可在募集期間到基金銷售網點認購本基金,按照銷售機構的規定
辦理基金認購手續,填寫認購申請書,并足額繳納認購款(具體請參見發售公
告)。首次認購之前必須持有效證件開立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
和銷售機構交易賬戶。
(3)認購的方式及確認
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投資人在T日規定時間內提交的認購申請,可于T+2日后在原申請網點或
通過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中心查詢認購申請是否被成功受理。
投資人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原申請網點或通過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中
心查詢認購確認份額。
(4)認購限額
本基金募集期間內,投資人認購本基金,不設最高認購份額限制。
在本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首次單筆認購的最低金額為2,000元,追加認
購的最低金額1,000元。
(十一)募集資金利息的處理方式
有效認購申請款項在基金募集期產生的利息將折合成基金份額,歸基金份
額持有人所有。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結轉的基金份額數以注冊登記人的記錄為準。
(十二)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投資人的認購款項只能存入有證券投資基
金托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的基金募集專用賬戶,任何人不得動用。
本次募集有效認購總戶數為31,795戶,按照每份基金份額1.00元人民幣
計算,募集發售期募集的有效份額為2,884,896,208.13份,利息結轉的基金份
額為658,033.28份基金份額,兩項合計共2,885,554,241.41份基金份額,已
全部計入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金賬戶,歸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具備下列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
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
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并予以公告:
(1)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
(2)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200人;
基金備案獲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應當
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二)基金募集失敗的處理方式
(1)募集期滿,未達到基金合同生效條件,或募集期內發生使基金合同無
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則基金募集失敗。
(2)本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應當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
生的債務和費用,將投資人已繳納的認購款項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
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基金認購人。
(三)基金存續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
5000萬元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
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說明原因和報送解決方案。
中國證監或法律法規會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辦理。
(四)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9年6月24日生效。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基金份額的類別
本基金根據銷售對象的不同,及申購費用、銷售服務費用收取方式的不同,
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
在中國內地銷售的、為中國內地投資者設立,在投資人申購時收取申購費
用、但不計提銷售服務費的份額,稱為A類別基金份額;在中國內地銷售的、
為中國內地投資者設立,在投資人申購時不收取申購費用,而是從本類別基金
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份額,稱為C類別基金份額;在中國香港地區銷售的、
為中國香港投資者設立,在投資人申購時收取申購費用、但不計提銷售服務費
的份額,稱為H類別基金份額。
本基金A類別基金份額、C類別基金份額、H類別基金份額單獨設置基金代
碼,分別計算和公告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來條件成熟后另行公告開通相關業務,本基金不同基金
份額類別之間不得互相轉換。
在不違背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
響的情況下,根據基金實際運作情況,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
可增加新的基金份額類別、調整現有基金份額類別的分類辦法、或者停止現有
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等,此項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須履行適
當程序并提前公告。
(二)申購與贖回辦理的場所
本基金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的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
托的代銷機構。
投資人可以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
其他方式辦理基金的申購與贖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增減基金代銷機構,
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條件成熟時,投資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銷機構以電話、傳
真或網上交易等形式進行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法另行公告。
本基金H類別基金份額的銷售機構為經香港證監會批準的,具備基金銷售
資格的由香港代表選聘的相關銷售機構。
投資人可以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
其他方式辦理H類別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三)申購與贖回辦理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本基金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的開放日是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申購、贖回
等業務的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具體業務辦理時間以銷售機構公布時
間為準。
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
放日及具體業務辦理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并提前公告。
本基金H類別基金份額的開放日是指為香港投資人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
業務,僅指基金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開放日且該日為香港工作日,同時能滿
足H類別基金份額結算安排的交易日,具體業務辦理時間以銷售機構公布時間
為準。
若出現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H類別基金份額開放日及具
體業務辦理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并提前公告。
(2)申購的開始時間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過3個月時間內開始辦理申購,具體開始
辦理時間在本基金開放申購公告中規定。本基金A類別基金份額已于2009年7
月30日起開始辦理日常申購業務。本基金C類別基金份額于2023年11月13日
起開始辦理日常申購業務。
(3)贖回的開始時間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過3個月時間內開始辦理贖回,具體開始
辦理贖回時間在本基金開放贖回公告中規定。本基金A類別基金份額已于2009
年9月24日起開始辦理日常贖回業務。本基金C類別基金份額于2023年11月
13日起開始辦理日常贖回業務。
(4)基金管理人開始辦理申購、贖回業務時應當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
公告并辦理備案手續。
(5)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
申購、贖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
回或轉換申請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轉換價格為下次辦理該類基金份額
申購、贖回或轉換時間所在開放日的價格。
(四)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價格以受理申請當日收市后計
算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采用“金額申購、份額贖回”的原則,即申
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H類別基金份額依據香港銷售機構的規則,
申購以金額提交申請,關于贖回,各銷售機構可根據與基金管理人的約定,僅
接受份額提交申請,或接受以金額或份額方式提交申請;
(3)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對于其持有的基金份
額,基金管理人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處理,即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該銷售
機構托管的份額進行贖回處理時,申購確認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額先贖回,申購
確認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額后贖回;考慮到香港銷售機構的技術條件限制,H類
別基金份額的贖回可不采用“先進先出”原則;
(4)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前撤銷,在基
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之后不得撤銷;
(5)基金管理人在不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情況下可更改上述原則,
但最遲應在新的原則實施2日前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五)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與贖回申請的提出
基金投資人須按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業務辦理時間提出申購
或贖回的申請。
投資人在提交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申購申請時須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
備足申購資金,投資人在提交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贖回申請時須持有足夠的
基金份額余額,否則所提交的申購、贖回申請無效。
投資人在提交申購H類別基金份額申請時須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申
購資金,投資人在提交H類別基金份額贖回申請時須持有足夠的基金份額余額
或基金金額,否則所提交的申購、贖回申請無效。
(2)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申購與贖回申請的確認
本基金注冊登記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收到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
購或贖回申請日(T日),并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交
的有效申請,投資人可在T+2日(包括該日)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
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
(3)H類別基金份額申購與贖回申請的確認
考慮到香港市場的交易特點,H類別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的申請和確認
采用分級結算方式。基金注冊登記人負責辦理與香港代表之間的份額結算與登
記,香港代表負責辦理與銷售機構之間的份額結算與登記,香港銷售機構負責
辦理與H類別基金份額投資者之間的份額結算與登記;
香港銷售機構對H類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
成功,而僅代表香港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請?;鸸芾砣擞袡喔鶕鸷贤?
香港說明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部分或全部拒絕投資者的申請。
基金注冊登記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收到的H類別基金份額申購和贖回申
請的當天作為H類別基金份額申購或贖回申請日(T日),并在T+1日內對該交
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可在T+2日(包括該日)通
過香港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
(4)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申購與贖回申請的款項支付
申購時,采用全額繳款方式,若申購資金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額到賬則申購
無效。若申購無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銷機構將投資人已繳付
的申購款項本金退還給投資人。
贖回時,當投資人贖回申請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
內支付贖回款項。在發生巨額贖回時,款項的支付辦法按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
處理。
(5)H類別基金份額申購與贖回申請的款項支付
投資者申購H類別基金份額時,應在香港銷售機構處全額交付申購款項,
若申購資金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額到賬則申購不成功?;鸸芾砣擞袡喔鶕?
合同、香港說明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全部或部分拒絕香港代表上報的
申購申請,在此種情況下,應退回的申購資金(不計息)將于實際可行情況下
盡快退回投資者。
投資者贖回H類別基金份額申請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
日)內向香港代表支付贖回款項。遇證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
訊系統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
制的因素影響業務處理流程,則贖回款順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個工作日
劃出。
在發生巨額贖回或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
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的有關條款處理。
(六)申購和贖回的數額和價格
(1)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申購金額、贖回份額及余額的處理方式
1)投資人首次申購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最低金額2,000元(已認購本基
金基金份額,不受首次申購最低金額限制);追加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申購
每次最低金額1,000元。各代銷機構對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最低申購限額有
其他規定的,以各代銷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基金投資者將當期分配的基金收
益轉購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2)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時,每次贖回
申請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額;每個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交易賬戶的最低基
金份額余額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將導致在銷售機構
(網點)保留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0份的,需一次全部
贖回。如因分紅再投資、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巨額贖回、基金轉換等原因導
致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的賬戶余額少于10份之情況,不受此限,但再次贖
回時必須一次性全部贖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規定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基
金份額上限,具體規定請參見定期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4)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
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
益。具體請參見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以上申購金額、贖回份額及最低持有份
額的數量限制,并于調整前2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2)H類別基金份額申購金額、贖回份額及余額的處理方式
投資人首次申購H類別基金份額最低金額10,000元。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
H類別基金份額時,每次贖回申請不得低于10,000份;每個H類別基金份額交
易賬戶的最低基金金額余額不得低于10,000元,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
將導致在香港銷售機構保留H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0,000元的,
需一次全部贖回。
香港銷售機構對H類別基金份額最低申購限額、贖回份額及最低持有份額
的數量限制有其他規定的,以香港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3)申購贖回費率
1)申購費率: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A類別基金份額、H類別基金份額需繳納申購費,投資人
在同一天多次申購A類別基金份額、H類別基金份額的,根據單次申購金額確定
每次申購所適用的費率。A類別基金份額、H類別基金份額申購費用用于本基金
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C類別基金份額
不收取申購費用。
A類別基金份額申購費率如下:
申購金額(萬元) 申購費率
A <50 1.5%
H類別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不超過5%。具體申購費率由香港銷售機構自行
決定。
2)贖回費率
本基金A類別基金份額贖回費率如下:
持有期限贖回費率
N<7天1.5%
N≥7天0.5%
本基金A類別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用由贖回A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承擔。對A類別基金份額持續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資者收取1.5%的贖回費,
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A類別基金份額持續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資
者收取0.5%的贖回費,不低于贖回費總額25%的部分歸基金財產所有,其余部
分用于支付注冊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本基金C類別基金份額贖回費率如下:
持有期限贖回費率
N<7天1.50%
7天≤N<30天0.50%
N≥30天0%
本基金C類別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用由贖回C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承擔。對C類別基金份額持續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資者收取贖回費,并將上
述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冊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
費。
H類別基金份額贖回費率為0.13%。
本基金H類別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用由贖回H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承擔,全部歸基金財產所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范圍內調整申購費率和贖回費
率。費率如發生變更,基金管理人應在調整實施2日前在至少一種指定媒介上
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
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基金管理人可以對促銷活動范
圍內的基金投資者調低基金申購費率、贖回費率。
基金銷售機構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
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具體促銷安排
和業務規則以基金銷售機構的規定和執行為準。
(4)A類別基金份額申購份額的計算
申購本基金的申購費用采用前端收費模式(即申購基金時繳納申購費),
投資者的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和凈申購金額。申購費用計算采用“價外法”。
申購份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A類別基金份額凈值
例二,假定某投資人在T日申購1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別基金份額,適
用的申購費率為1.50%,T日的A類別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元,則其可得到的
申購份額計算如下:
凈申購金額=10,000/(1+1.50%)=9,852.22元
申購費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購份額=9,852.22/1.20=8,210.18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別基金份額,可得到8,210.18份A
類別基金份額。
(5)C類別基金份額申購份額的計算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T日C類別基金份額凈值
例三:假定某投資人在T日申購10,000元本基金C類別基金份額,T日的
C類別基金份額凈值為1.0500元,則其可得到的申購份額計算如下:
申購份額=10,000/1.0500=9,523.81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別基金份額,可得到9,523.81份C
類別基金份額。
(6)H類別基金份額申購份額的計算
H類別基金份額申購份額的計算具體請參見香港說明文件。
香港銷售機構對H類別申購份額的計算有其他規定的,以香港銷售機構的
業務規定為準。
(7)贖回金額的計算
采用“份額贖回”方式,贖回價格以T日的該類別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
行計算,本基金A類別、C類別份額的贖回金額為贖回總額扣減贖回費用。贖回
金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T日該類別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
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
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例四,假定某投資人在T日贖回其持有的A類別基金份額20,000份,T日
的A類別基金份額凈值為1.2元,A類別基金份額持有期超過7日,則投資人獲
得的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贖回總額=20,000×1.2=24,000.00元
贖回費用=24,000.00×0.50%=120.00元
贖回金額=24,000.00-120.00=23,880.00元
例五,假定某投資人在T日贖回其持有的C類別基金份額10,000份,T日
的C類別基金份額凈值為1.2元,C類別基金份額持有期為10日,則投資人獲
得的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贖回總額=10,000×1.2=12,000.00元
贖回費用=12,000.00×0.5%=60.00元
贖回金額=12,000.00-60.00=11,940.00元
H類別基金份額贖回金額的計算具體請參見香港說明文件。
香港銷售機構對H類別贖回金額的計算有其他規定的,以香港銷售機構的
業務規定為準。
(8)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公式
本基金將分別計算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與H類別基金份額的份額凈值,
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計算公式為:
T日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凈值=T日A類別/C類別基金資產凈值/T日A
類別/C類別基金總份額余額
T日H類別基金份額凈值=T日H類別基金資產凈值/T日H類別基金份
額總數。
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與H類別基金份額的份額凈值皆以人民幣計價。
(七)申購與贖回的注冊登記
(1)經基金銷售機構同意,基金投資人提出的申購和贖回申請,在基金管
理人規定的時間之前可以撤銷。
(2)投資人申購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冊登記人在T+1日為投資人增加權
益并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投資人自T+2日起有權贖回該部分基金份額。
(3)投資人贖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冊登記人在T+1日為投資人扣除權
益并辦理相應的注冊登記手續。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上述注冊登記辦理時間進
行調整,并最遲于開始實施前2日予以公告。
(八)巨額贖回的認定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巨額贖回是指在單個開放日內,本基金中基金凈贖回的份額所代表的基金
資產凈值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0%的情形。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本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接
受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1)接受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兌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和
基金間轉換時,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該基金兌付投資者的全部贖回及轉出
申請有困難,或認為為實現投資者的贖回、轉出申請進行的資產變現可能使各
類基金份額凈值發生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及轉出的比例不
低于上一日該基金凈值10%的前提下,對其余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
及轉出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回或轉出申請量占該基金贖回及轉出申請總量
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或轉出份額;對于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的未受
理部分除投資者在提交申請時選擇將當日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者外,延遲至
下一開放日辦理。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轉入下一開放日的申請不享有贖回和
轉出優先權并將以該下一個開放日的該類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計算,以
此類推,直到全部完成贖回和轉出申請為止。部分順延贖回不受單筆贖回最低
份額的限制。
3)對于H類別基金份額的未受理部分,默認采用延期贖回方式,并自動轉
入下一個H類別基金份額的開放日繼續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延期的贖回
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
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部分順延贖回不
受H類別基金份額單筆贖回最低份額的限制。
4)在延期贖回期內,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香港銷售機構的申請,取消H類
別基金份額的部分或全部延期贖回申請。
當發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將依據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
會的相關要求,進行相關披露。
(3)本基金發生巨額贖回的,在單個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
基金凈值20%以上的大額贖回申請情形下,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全部投資
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全部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
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辦理贖回申請。具
體分為兩種情況:
①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其他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為了保護
其他贖回投資人的利益,對于其他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按正常程序進行。對于單
個A類別、C類別投資人超過基金凈值20%以上的大額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在
剩余支付能力范圍內對其按比例確認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未確認的贖回部分
作自動延期處理。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先權
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
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選擇取消贖回的,則當日未獲受理的
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
②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僅支付其他投資人的贖回申請也有困難時,則對于
所有投資人的贖回申請(包括單個A類別、C類別基金投資人超過基金凈值20%
以上的大額贖回申請和其他投資人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
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凈值的10%的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
具體按照上述“(2)部分延期贖回”的約定辦理。
(4)暫停接受和延緩支付:本基金連續2個開放日以上發生巨額贖回,如
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已經確認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
支付贖回款項,但延緩期限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連續發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
受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予以公告。
(九)拒絕或暫停接受申購、暫停贖回的情形及處理
(1)在如下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絕或暫停接受某一類或多類份額投
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或基金管理人無法接受投資人的申購
申請;
2)證券交易場所在交易時間內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
基金資產凈值;
3)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鹭敭a估值情況;
4)基金財產規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
能對基金業績產生負面影響,從而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的情形;
5)基金管理人有正當理由認為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
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
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并采取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的措施;
7)接受某一投資者申購申請后導致其凈值超過基金凈值50%以上的;
8)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1)、2)、3)、4)、6)項情形時,基金管理人應按規定公告。
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拒絕,被拒絕的申購款項將退還給投資人。
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務的辦理。
(2)在如下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證券交易場所在交易時間內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
基金資產凈值;
3)發生連續巨額贖回,根據基金合同規定,可以暫停接受贖回申請的情況;
4)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停基金財產估值情況;
5)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
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并采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
回申請的措施;
6)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1)、2)、3)、4)、5)項情形時,基金管理人應按規定公告。
已經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當足額支付;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
應當按單個贖回申請人已被接受的贖回申請量占已接受的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
分配給贖回申請人,其余部分在后續開放日予以支付。
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務的辦理。
(3)暫停期間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按規定公
告。
1)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為1天,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日在
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各
類基金份額凈值;
2)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1天但少于2周,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申
購或贖回日的前1個工作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
贖回的公告,并于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日公告最新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3)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2周,基金管理人應在暫停期間每兩周至少重
復刊登暫停公告一次。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最
遲提前2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并
在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日公告最新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除各基金的基金合同中規定的拒絕或暫停申購情形外,當發生以下情形
時,本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H類別基金份額的申購申請。如果投資人
的申購申請被拒絕,被拒絕的申購款項(不含利息)將退還給投資人。
(1)全部內地互認基金的人民幣跨境金額達到或超過國家規定的總額度;
(2)H類別基金份額規模占基金資產的比例高于50%;
(3)中國證監會或香港證監會規定的關于內地互認基金其他暫停事項。
發生上述暫停申購情形時,基金管理人應立即向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
備案并通知香港代表,由香港代表或基金管理人告知香港銷售機構,并在規定
期限內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公告。
九、基金的轉換
基金轉換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存續期間按照基金管理人的規定申
請將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額全部或部分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冊
登記人辦理注冊登記的其它開放式基金份額的行為。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適當時候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間的轉換業
務,具體業務辦理時間、業務規則及轉換費率在基金轉換公告中列明?;鸸?
理人最遲應于轉換業務開始前2天至少在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已于2009年9月24日開通本基金A類別基金份額的轉換業務。
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1月13日起開通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轉換業務。
本基金銷售機構是否支持辦理本基金的轉換業務以各銷售機構規定為準,
轉換業務的具體規則請遵循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則執行。投資者須到同時銷售
擬轉出和轉入基金的同一銷售機構辦理基金的轉換業務。
十、基金的非交易過戶與轉托管
(一)非交易過戶是指不采用申購、贖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將一定數量的
基金份額按照一定規則從某一投資人基金賬戶轉移到另一投資人基金賬戶的行
為,包括繼承、捐贈、司法強制執行,及基金注冊與過戶登記人認可的其它行
為。無論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合格的個人投資者或機構
投資者。其中:
(1)“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
承人繼承。
(2)“捐贈”僅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
質的基金會或其他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社會團體。
(3)“司法強制執行”是指司法機關依據生效的法律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執行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基金注冊登記人可以辦理的非交易過戶情形,以其公告的業務規則為準。
(二)辦理非交易過戶業務必須提供基金注冊登記人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
直接向基金注冊登記人或其指定的機構申請辦理。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變更辦理基金申購與贖回等業務的銷售機構(網
點)時,投資人可根據各銷售機構的實際情況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的轉托管。
基金銷售機構可以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四)投資者辦理H類別基金份額的非交易過戶與轉托管業務時,需遵循
香港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則。
十一、基金份額的凍結、解凍及質押
(一)基金注冊登記人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
解凍。基金份額被凍結的,被凍結部分產生的權益(包括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
資)一并凍結。
(二)在不違反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條件下,基金注冊登記人將可以辦
理基金份額的質押業務或其他業務,公布并實施相應的業務規則。
(三)H類別基金份額的凍結、解凍及質押,需遵循香港的相關法律法規
及操作規則。
十二、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則由基金管理人
在屆時發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確定。
基金管理人已于2009年7月30日起開通本基金A類別基金份額的定期定
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1月13日起開通本基金C類別基金份額的定期定額
投資計劃。
本基金銷售機構是否支持辦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額投資業務以各銷售機構規
定為準,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具體規則請遵循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則執行。
十三、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通過投資于盈利預期穩定增長,在各行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大盤藍籌型股
票,在合理控制風險的基礎上,追求穩健的分紅收益及長期資本利得,實現基
金資產長期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國債、金
融債、企業債、央行票據、可轉換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國家證券監
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
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的85%-95%,權證
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凈值的0-3%。固定收益類證券和現金投資比例范圍為
基金資產的5%-1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
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本基金將不低于80%的股票資產投資于國內A股市場上具有盈利持續穩定增
長、價值低估、且在各行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大盤藍籌股票?;鸸芾砣嗣考?
度對中國A股市場的股票按總市值自大到小進行排序,總市值在A股市場排名
在前30%的股票歸入大盤股?;鹨蛩钟泄善眱r格的相對變化等原因而導致
大盤股投資比例低于上述規定的不在限制之內,但基金管理人應在合理期限內
進行調整,最長不超過3個月。
在基金實際管理過程中,本基金具體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據中國宏觀
經濟情況和證券市場的階段性變化做主動調整,以求基金資產在各類資產的投
資中達到風險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上述限定范圍。在法律法規有
新規定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對上述比例做適度調整。
(三)投資理念
較高倉位、藍籌公司、精選研究。具體來說,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內容。
(1)較高倉位股票基金
本基金的股票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的85%-95%,其中,將不低于80%的
股票資產投資于國內A股市場上具有盈利持續穩定增長、價值低估、且在各行
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大盤藍籌股票。減少對股票市場趨勢的主觀判斷,注重
“自下而上”的個股篩選,堅持既定且穩定的投資風格和策略,以獲取長期較
高的資本利得。
(2)投資大盤藍籌股票
本基金對大盤股票的界定方法為: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對中國A股市場的股
票按總市值自大到小進行排序,總市值在A股市場排名在前30%的股票。此類上
市公司通常在各自行業具有較高的領先地位和穩定的現金流入,可以回避小市
值公司在創業初期可能面臨的經營風險。
(3)研究創造投資價值
優質大盤股具有經營風險小、財務狀況穩健、公司運作規范、信息透明等
的特征,同時大盤股價不易被操縱,股價波動較小。通過預測其在各行業中的
領先地位和可運用的壟斷資源把握重點投資領域,從行業景氣度、核心競爭力、
財務狀況等全面研究上市公司,更容易獲得超額收益,既所謂的研究創造投資
價值。
(四)投資策略
本基金充分發揮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優勢,將嚴謹、規范化的基本面研究分
析與積極主動的投資風格相結合,在分析和判斷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和金融市場
運行趨勢的基礎上,動態調整大類金融資產比例,自下而上決定股票組合。
1、資產配置策略
根據本基金所奉行的“較高倉位、藍籌公司、精選研究”的投資理念和
“研究創造價值”的股票精選策略,在投資決策中,本基金僅根據精選的各類
證券的風險收益特征的相對變化,適度的調整確定基金資產在股票、債券及現
金等類別資產間的分配比例。
資產配置決策流程如下:
2、行業配置策略
行業研究員通過分析行業特征,定期提出行業投資評級和配置建議。行業
比較分析師綜合內、外部研究資源,結合宏觀基本面分析等狀況,提出重點行
業配置比重的建議?;鸾浝硇〗M根據行業研究員、行業比較分析師的建議結
合市場投資環境的預期與判斷對各行業配置比重進行討論。投資決策委員會根
據行業研究員、行業比較分析師的建議與基金經理的討論結果提出行業配置建
議,基金經理據此進行行業配置操作。
考慮到本基金篩選出的大盤股票庫會產生因行業集中度過高造成的問題,
在實際操作中,本基金將通過對產業環境、產業政策和競爭格局的分析和預測,
確定行業經濟變量的變動對不同行業的潛在影響,得出各行業的相對投資價值
并據此,在不超過股票資產20%上限的基礎上,適度補充中小盤股票以對組合
成份股的行業分布加以適當調整,以避免因行業集中度過高造成的組合非系統
性風險。
3、股票資產投資策略
(1)股票初選庫
根據本基金的投資理念和目標客戶的特征,本基金的股票初選庫需經過總
市值指標篩選?;鸸芾砣嗣考径葘χ袊鳤股市場的股票按總市值自大到小進
行排序,總市值在A股市場排名在前30%的上市公司構成本基金股票初選庫。
新發行的股票可直接進入本基金的初選庫。
(2)專注競爭優勢的個股精選體系
優質大盤股具有經營風險小、財務狀況穩健、公司運作規范、信息透明等
的特征,同時大盤股價不易被操縱,股價波動較小。通過預測其在各行業中的
領先地位和可運用的壟斷資源把握重點投資領域,從行業景氣度、核心競爭力、
財務狀況等全面研究上市公司,更容易獲得超額收益。
本基金專注于分析大盤股特有的競爭優勢基金管理人將對初選股票給予全
面的價值、成長分析,并結合行業地位分析,優選出具有盈利持續穩定增長、
價值低估、且在各行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大盤藍籌型股票進行投資。價值指標
包括:市凈率(P/B)、每股收益率、年現金流/市值、股息率等;成長指標包
括: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市盈率(P/E)、凈資產收益
率(ROE)等。本基金并不拘泥于上述單一的價值標準或成長標準,而是將綜合
考慮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核心競爭能力等因素,最大程度地篩選出價值低估的
的上市公司。
各項指標的標準設置原則如下:
市凈率(P/B)
以市場平均水平作為評價指標的參照值。如果一個發行A股同時也發行H
股或B股的公司,其B股的市值會與A股市值相加導出公司市值總額。
每股收益
最近三年每股收益為正值,上市未滿三年的上市公司參照其會計調整報表
數據。
年現金流/市值
以市場平均水平作為評價指標的參照值。計算中所采用的現金流量是經營
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股息率
以銀行活期存款稅后收益率作為評價指標的參照物:根據市場平均的股息
率水平,確定股息率的篩選值。
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
以GDP的增長率作為評價指標的參照物:處在持續增長階段的上市公司,
考察其過往3年增長率,并預測今后2年的增長率。處在增長啟動階段的上市
公司,考察其未來3年的增長趨勢及可能實現的概率水平。
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
以GDP的增長率作為評價指標的參照物:處在持續增長階段的上市公司,
考察其過往3年增長率,并預測今后2年的增長率。處在增長啟動階段的上市
公司,考察其未來3年的增長趨勢及可能實現的概率水平。
市盈率(P/E)
以1年期銀行定期存款稅后收益率的倒數作為評價指標的參照物,根據市
場平均市盈率(P/E)水平和上市公司的業績增長情況,確定市盈率(P/E)的
篩選值。
凈資產收益率(ROE)
以1年期銀行定期存款稅后收益率作為評價指標的參照物,根據GDP的增
長速度和上市公司整體的凈資產收益率情況,確定凈資產收益率(ROE)的篩選
值。
(3)公司治理評估與實地調研
通過借鑒匯豐環球投資管理關于上市公司評分體系的運用方法,本基金建
立了全面的公司治理評估體系,對公司的治理水平進行全面評估;評估不合格
的公司堅決予以規避。同時,本基金通過實地調研對綜合評估結果做出實際驗
證,確保最大程度規避投資風險。
公司治理結構的評估是指對上市公司經營管理層面的組織和制度上的靈活
性、完整性和規范性的全面考察,包括對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對股東利益
的保護、經營管理的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對公司內部的干預程度,管理決策
的執行和傳達的有效性,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實際執行情況,企業改制
徹底性、企業內部控制的制訂和執行情況等。公司治理結構是決定公司評估價
值的重要因素,也是決定公司盈利能力能否持續的重要因素。在國內上市公司
較普遍存在治理結構缺陷的情況下,本基金管理人對個股的選擇將尤為注重對
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評估,以期為投資者挑選出具備持續盈利能力的股票。本
基金管理人將主要通過以下五個方面對上市公司治理水平進行評估:
產業結構;
行業展望;
股東價值創造力;
公司戰略及管理質量;
公司治理。
(4)風險調整的優化配置
本基金將以上市公司整體評估和風險調整為基礎進行行業、個股優化配置,
避免投資組合中行業過于集中。
4、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固定收益類資產的主要目的是在股票市場風險顯著增大時,充
分利用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投資機會,提高基金投資收益,并有效降低基金的整
體投資風險。本基金在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投資上,將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資策略,
通過對未來利率趨勢預期、收益率曲線變動、收益率利差和公司基本面的分析,
積極投資,獲取超額收益。
(1)利率趨勢預期
準確預測未來利率趨勢能為債券投資帶來超額收益。本基金將密切關注宏
觀經濟運行狀況,全面分析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和匯率政策變化情況,把握未
來利率走勢,在預期利率下降時加大債券投資久期,在預期利率上升時適度縮
小久期,規避利率風險,增加投資收益。
(2)收益率曲線變動分析
收益率曲線反映了債券期限同收益率之間的關系。投資研究部門通過預測
收益率曲線形狀的變化,調整債券投資組合長短期品種的比例獲得投資收益。
(3)收益率利差分析
在預測和分析同一市場不同板塊之間(比如國債與金融債券)、不同市場
的同一品種、不同市場的不同板塊之間的收益率利差基礎上,投資部門采取積
極策略選擇合適品種進行交易來獲取投資收益。在正常條件下它們之間的收益
率利差是穩定的,但是在某種情況下,比如某個行業在經濟周期的某一時期面
臨信用風險改變或市場供求發生變化時,這種穩定關系會被打破,若能提前預
測并進行交易,就可進行套利或減少損失。
(4)公司基本面分析
公司基本面分析是公司債(包括可轉債)投資決策的重要決定因素。研究部
門對發行債券公司的財務經營狀況、運營能力、管理層信用度、所處行業競爭
狀況等因素進行“質”和“量”的綜合分析,并結合實際調研結果,準確評價
該公司債券的信用風險程度,作出價值判斷。對于可轉債,通過判斷正股的價
格走勢及其與可轉換債券間的聯動關系,從而取得轉債購入價格優勢或進行套
利。
5、其他資產投資策略
(1)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投資風險和保障基金財產安全的前提下,對權證進行主動投
資?;鸬臋嘧C投資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綜合衡量權證標的股票的合理內在價值、標的股票價格、行權價格、行
權時間、行權方式、股價歷史與預期波動率和無風險收益率等要素,運用市場
公認的多種期權定價模型等對權證進行定價。
2)根據權證的合理內在價值與其市場價格間的差幅即“估值差價”以及權
證合理內在價值對定價參數的敏感性,結合標的股票合理內在價值的考量,決
策買入、持有或沽出權證。
3)通過權證與證券的組合投資,利用權證衍生工具的特性,來達到改善組
合風險收益特征的目的。
(2)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秉持穩健投資原
則,綜合運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變動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
分析等積極策略,在嚴格控制風險的情況下,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
擇風險調整后收益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回報。
(五)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滬深300指數*90%+同業存款利率*10%。
本基金采用該比較基準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滬深300指數是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授權,由中證指數有限
公司開發的中國A股指數,它的樣本選自滬深滬深兩市總市值最大的300只股
票,能夠反映A股市場總體發展趨勢。
2)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基金在運作過程中將維持85%-95%的股票資產,
其余資產投資于債券及其他具有高流動性的短期金融工具,并將不低于80%的
股票資產投資于國內A股市場上具有盈利持續穩定增長、價值低估、且在各行
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大盤藍籌股票。從長期看,本基金股票資產平均配置比例
為90%,債券資產的投資比例為10%,因此本基金將業績比較基準中股票指數與
債券指數的權重確定為90%和10%,并用同業存款利率代表債券資產收益率。
因此,“滬深300指數*90%+同業存款利率*10%”是衡量本基金投資業績的
理想基準。
如果上述基準指數停止計算編制或更改名稱,或者今后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又或者市場推出更具權威、且更能夠表征本基金風險收益特征的指數,則本基
金管理人將視情況經與本基金托管人協商同意后調整本基金的業績評價基準并
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及時公告,但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于股票型基金產品,在開放式基金中,其預期風險和收益水平高
于債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屬于風險水平較高的基金產品。本基金主要投資
于大盤概念股票,在股票型基金中屬于中等風險水平的投資產品。
(七)投資禁止行為與限制
(1)禁止用本基金財產從事以下行為
1)承銷證券;
2)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或者買賣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發行的股票或者債券;
6)買賣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者與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
期內承銷的證券;
7)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8)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后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2)基金投資組合比例限制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總和,不
超過該證券的10%;
3)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的85%-95%,
權證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凈值的0-3%。固定收益類證券和現金投資比例范
圍為基金資產的5%-1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
購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4)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總資產,
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5)在銀行間市場進行債券回購融入的資金余額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40%;
6)基金的投資組合中保留的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
申購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
的5%;
7)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8)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
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
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2)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
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
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
產凈值的0.5%;
14)流通受限證券投資比例遵照《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流通受
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基金字【2006】141號)及后續相關規定執行;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以及處于開放
期的定期開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6)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
限資產的投資;
1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
圍保持一致;
18)如果法律法規對本基金合同約定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
更后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則本
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除上述第6)、12)、16)、17)項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規模變動、股權分置改革中支付對價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比例的監督與檢查自本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東及債權人權利處理原則和方法
(1)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參與所投資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
(2)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股東及債權人權利,保護基金投
資人利益。
(九)基金的投資組合報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基金投資組合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
及連帶責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于2025
年07月18日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
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基金投資組合報告的報告期為2025年04月01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
止。本報告中的財務資料未經審計。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項目金額(元)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
其中:債券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代碼行業類別公允價值(元)
(%)
A農、林、牧、漁業--
B采礦業80,070,484.00 3.66
C制造業1,650,533,786.89 75.51
電力、熱力、燃氣及
D--
水生產和供應業
E 建筑業 - -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
Q 衛生和社會工作 - -
3、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
明細
序占基金資
股票代碼股票名稱數量(股)公允價值(元)
號產凈值比
例(%)
5 603816 顧家家居 3,579,100 91,338,632.00 4.18
10 603225 新鳳鳴 7,687,800 81,875,070.00 3.75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無。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
明細
無。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
證券投資明細
無。
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
資明細
無。
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
明細
無。
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無。
(2)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政策
無。
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無。
(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無。
(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無。
11、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本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除華泰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代碼:601688)(以下簡稱“華泰證券”)外,沒有出現被監管部
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本基金持有的"華泰證券(代碼:601688)"的發行主體華泰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因部分自營業務合規風控把關不到位、對部分客戶適當性管理及督促義
務履行不到位、從業人員資質管理不到位以及跟投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2024
年4月1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對華泰證券采取責令改正
的監管措施。
截至目前,本基金對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決策流程符合本公司規
定,本基金管理人會緊密跟蹤并及時采取相應投資決策。
(2)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沒有投資于超出基金合同規定備選股
票庫之外的股票。
(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名稱金額(元)
1存出保證金442,426.97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16,043,605.57
7 待攤費用 -
(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無。
(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無。
(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投資組合報告中,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市值占凈值比例的分項之和與合計可
能存在尾差;由于小數點后保留位數限制原因,市值占凈值比例可能顯示為零。
十四、基金的業績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
保證基金一定盈利?;鸬倪^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
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一)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表
1、匯豐晉信大盤股票A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09年6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2月31日 17.28% 1.53% 14.39% 1.89% 2.89% -0.36%
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8.20% 1.41% -11.19% 1.43% 19.39% -0.02%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19.39% 1.14% -22.44% 1.17% 3.05% -0.03%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4.99% 1.09% 6.87% 1.15% -1.88% -0.06%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10.36% 1.29% -6.81% 1.25% 17.17% 0.04%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60.25% 1.34% 46.57% 1.09% 13.68% 0.25%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35.18% 2.42% 5.10% 2.24% 30.08% 0.18%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6.46% 1.43% -10.08% 1.26% 16.54% 0.17%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8.07% 0.62% 19.67% 0.57% 8.40% 0.05%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0.61% 1.29% -22.71% 1.20% 2.10% 0.09%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42.94% 1.27% 32.54% 1.12% 10.40% 0.15%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42.64% 1.47% 24.56% 1.29% 18.08% 0.18%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1.52% 1.31% -4.64% 1.05% 3.12% 0.26%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8.28% 1.35% -19.43% 1.15% -8.85% 0.20%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91% 0.92% -10.20% 0.76% 7.29% 0.16%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10.31% 1.54% 13.25% 1.21% -2.94% 0.33%
2025年1月1日- 3.12% 1.02% 0.04% 0.92% 3.08% 0.10%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25年6月30日
2009年6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6月30日 342.12% 1.37% 25.84% 1.26% 316.28% 0.11%
2、匯豐晉信大盤股票H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年12月30日(H類份額成立)-2015年12月31日 -1.06% 0.21% -0.74% 0.63% -0.32% -0.42%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6.36% 1.43% -10.08% 1.26% 16.44% 0.17%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7.91% 0.62% 19.67% 0.57% 8.24% 0.05%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0.69% 1.29% -22.71% 1.20% 2.02% 0.09%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42.81% 1.27% 32.54% 1.12% 10.27% 0.15%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42.48% 1.47% 24.56% 1.29% 17.92% 0.18%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1.54% 1.31% -4.64% 1.05% 3.10% 0.26%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8.29% 1.35% -19.43% 1.15% -8.86% 0.20%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94% 0.92% -10.20% 0.76% 7.26% 0.16%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10.16% 1.54% 13.25% 1.21% -3.09% 0.33%
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3.07% 1.02% 0.04% 0.92% 3.03% 0.10%
2015年12月30日(H類份額成立)-2025年6月30日 69.02% 1.26% 4.67% 1.09% 64.35% 0.17%
3、匯豐晉信大盤股票C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23年11月13日(C類份額成立)-2023年12月31日 -3.37% 0.84% -3.89% 0.69% 0.52% 0.15%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9.84% 1.54% 13.25% 1.21% -3.41% 0.33%
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2.92% 1.02% 0.04% 0.92% 2.88% 0.10%
2023年11月13日(C類份額成立)-2025年6月30日 9.24% 1.35% 8.83% 1.09% 0.41% 0.26%
(二)基金累計凈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歷史走勢對比圖
1、匯豐晉信大盤股票A
注:1.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的股票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的85%-
95%,其中,本基金將不低于80%的股票資產投資于國內A股市場上具有盈利持
續穩定增長、價值低估、且在各行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大盤藍籌股票。本基金
固定收益類證券和現金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的5%-15%,其中現金(不包括
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
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不超過6個月內完成建倉,截止2009年12月24日,本基金的各項投
資比例已達到基金合同約定的比例。
2.報告期內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滬深300指數*90%+同業存款利率*10%。
3.上述基金凈值增長率的計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資股票在報告期產生的股票
紅利收益。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計算未包含滬深300指數成份股在報告
期產生的股票紅利收益。
2、匯豐晉信大盤股票H
注:1.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的股票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的85%-
95%,其中,本基金將不低于80%的股票資產投資于國內A股市場上具有盈利持
續穩定增長、價值低估、且在各行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大盤藍籌股票。本基金
固定收益類證券和現金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的5%-15%,其中現金(不包括
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
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2.報告期內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滬深300指數*90%+同業存款利率*10%。
3.上述基金凈值增長率的計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資股票在報告期產生的股票
紅利收益。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計算未包含滬深300指數成份股在報告
期產生的股票紅利收益。
4.本基金自2015年12月30日起增加H類份額。
3、匯豐晉信大盤股票C
注:1.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的股票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的85%-
95%,其中,本基金將不低于80%的股票資產投資于國內A股市場上具有盈利持
續穩定增長、價值低估、且在各行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大盤藍籌股票。本基金
固定收益類證券和現金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的5%-15%,其中現金(不包括
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
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2.報告期內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滬深300指數*90%+同業存款利率*10%。
3.上述基金凈值增長率的計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資股票在報告期產生的股票
紅利收益。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計算未包含滬深300指數成份股在報告
期產生的股票紅利收益。
4.本基金自2023年11月13日起增加C類份額。
十五、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財產的構成
(1)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本基金購買的各類證券及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債
券的應計利息、基金應收的申購基金款等款項、繳存的保證金以及其他投資所
形成的價值總和。
其構成主要有:
1、銀行存款及其應計利息;
2、清算備付金及其應計利息;
3、根據有關規定繳存的保證金;
4、應收證券交易清算款;
5、應收申購基金款;
6、股票投資及其估值調整;
7、債券投資及其估值調整和應計利息;
8、其他投資及其估值調整;
9、其他資產等。
(2)基金資產凈值
本基金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價值。
(二)基金財產的賬戶
本基金以“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名義在基金托管人營業
機構開立本基金的銀行存款托管賬戶;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
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基金結算備付金賬戶,以“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
基金”的名義在基金托管人托管系統中開立二級結算備付金賬戶;以基金托管
人和“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聯名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
限責任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以“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名義開
立銀行間債券托管賬戶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開立的上述基金財產賬戶與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銷機構和基金注冊登記人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
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調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權依據新規定執行。
(三)基金財產的保管及處分
(1)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并由基金托
管人保管。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
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基金財產。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
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范圍。
(4)基金財產的債權不得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財產的債務相抵
銷;不同基金財產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
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
十六、基金財產的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財產的估值目的是客觀、準確地反映基金財產的價值,并為基金份額
的申購與贖回提供計價依據。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正常營業日以及國家法律
法規規定需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營業日。
(三)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債券、權證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和其他投資等
資產及負債。
(四)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
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
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
估值。如有充足證據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盤價不能真實地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
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①首次發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在估值技術難
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②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以第1)條確定的估值價格進行估值。
③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新股等方式發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該上
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流通股票的以第1)條確定的估值價格進行估
值。
④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如下方法進行估值:
A、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以第1)條確定的估值價格
低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時,應采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
股票的以第1)條確定的估值價格作為估值日該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值;
B、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以第1)條確定的估值價格
高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時,應按下列公式確定估值日該非公開發
行股票的價值:
FV=C+(P-C)×(Dl-Dr)/Dl
其中:FV為估值日該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值;C為該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
始取得成本(因權益業務導致市場價格除權時,應于除權日對其初始取得的成
本作相應調整);P為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價;Dl為
該非公開發行股票鎖定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數;Dr為估值日剩余鎖定期,
即估值日至鎖定期結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數,不含估值日當天。
⑤長期停牌的股票,采用指數收益法進行估值。若未來市場環境發生重大
變化,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進行
估值。
3)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2)債券估值方法
1)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的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
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按最近交易
日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
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
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如有充足證據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盤價不能真實地反映公
允價值的,應對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的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
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
但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所
含的最近交易日債券應收利息后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
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凈價)及
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凈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如
有充足證據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盤價(凈價)不能真實地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
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凈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3)首次發行未上市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在估值技
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根據行業協會指導的處理標準或意見并綜
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及收益率曲線等因素確定其公允價值進
行估值。
5)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3)權證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權證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
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
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
估值。如有充足證據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盤價不能真實地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
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首次發行未上市的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
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停止交易、但未行權的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4)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證,以配股除權日起到配股確認日止,若收
盤價高于配股價,則按收盤價和配股價的差額進行估值,若收盤價低于配股價,
則估值為零。
5)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4)資產支持證券的估值方法
1)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全國銀行間市場交易的資產支持證券,根據行業協會指導的處理標準或
意見并綜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及收益率曲線等因素確定其公
允價值進行估值。
3)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5)其他資產的估值方法
其他資產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估值。
(6)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上述估值方法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
均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基金管理人認為上述估值方法對
基金財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綜合考慮市場各
因素的基礎上,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
價格估值。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發現
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以約定的方法、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估值,以
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根據《基金法》,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
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
成一致的意見,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對基金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以及因該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計算順
延錯誤而引起的損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進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由
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將估值結果以書面形式報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按基金合同規定的估值方法、時間、程序進行復核,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簽
章返回給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復核與基金會計賬目的核對同時
進行。
(六)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財
產價值時;
(3)占基金相當比例的投資品種的估值出現重大轉變,而基金管理人為保
障投資人的利益,已決定延遲估值;
(4)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
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基金管理人經與基
金托管人協商一致的;
(5)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七)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
本基金將分別計算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與H類別基金份額的份額凈值。
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與H類別基金份額的份額凈值皆以人民幣計價。
T日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凈值=T日A類別/C類別基金資產凈值/T日A
類別/C類別基金總份額余額。
T日H類別基金份額凈值=T日H類別基金資產凈值/T日H類別基金總份額
余額。
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第五位四舍五入。
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估值錯誤的處理
(1)當基金財產的估值導致A類別、C類別或H類別基金份額的任一類基
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四位內(含第四位)發生差錯時,視為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估值錯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鹭敭a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當估值或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價出現錯誤實際發生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計價
錯誤達到或超過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通報基金托管人,
并報告中國證監會;計價錯誤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
通報基金托管人,按本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差錯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冊登記人、代
理銷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原因造成差錯,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責任
人應當對由于該差錯遭受損失的當事人(“受損方”)按下述“差錯處理原則”
給予賠償。
上述差錯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
計算差錯、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對于因技術原因引起的差錯,若
系同行業現有技術水平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抗拒,則屬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資人的交易資料滅失或被錯誤處理或造成其他差
錯,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現差錯的當事人不對其他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該
差錯取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仍應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3)差錯處理原則
因基金估值錯誤給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應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依照法
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承擔?;鸸芾砣嘶蚧鹜泄苋藢Σ粦善涑袚呢熑危?
權向責任人追償。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將按照以下約定的原則處理基金估值
差錯。
1)差錯已發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差錯責任方應及時協調各方,
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差錯發生的費用由差錯責任方承擔;由于差錯責任方未
及時更正已產生的差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差錯責任方承擔;若差錯責任
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
由此造成或擴大的損失有差錯責任方和未更正方依法分別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
責任。差錯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差錯已得到更
正;
2)差錯的責任方對可能導致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
責,并且僅對差錯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差錯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差錯
責任方仍應對差錯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
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則差錯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
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
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
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
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差錯責任方;
4)差錯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生差錯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5)如果因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托管人應為基金的利
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如果因基金托管人原因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
人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
成基金財產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向差錯方追償;
6)如果出現差錯的當事人未按規定對受損方進行賠償,并且依據法律、行
政法規、基金合同或其他規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自行或依據法院判決、
仲裁裁決對受損方承擔了賠償責任,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有權向出現差
錯的當事人進行追索,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或補償由此發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7)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則處理差錯。
(4)差錯處理程序
差錯被發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錯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當事人,根據差錯發生的原因確定差錯
責任方;
2)根據差錯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差錯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差錯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差錯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
損失;
4)根據差錯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冊登記人的交易數據的,由基金
注冊登記人進行更正,并就差錯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計價錯誤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0.5%時,基
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計價錯誤達到或超過該類基金份額
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告中國證監會。
(九)特殊情形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
金份額凈值錯誤處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
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
但未能發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財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
響。
十七、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
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
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
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收益分配原則
(1)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中的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
資方式(指將現金紅利按分紅權益再投資日經過除權后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為
計算基準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選擇
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
方式為現金紅利;H類別基金份額中的基金收益分配僅采用現金方式;
(2)本基金各基金份額類別在費用收取上不同,其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可
能有所不同。每類基金份額中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每類基金份額中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額的凈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
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每類基金份額的基金收益分配每
年至多4次;
(5)各基金份額類別每次每單位基金份額分配的收益金額不得低于該次收
益分配基準日相應的基金份額類別的每單位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50%?;?
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6)分紅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各類基金份額不享受當次分紅,分紅權益
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各類基金份額享受當次分紅;
(7)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和H類別基金份額在收益分配時間、比例、
金額上可以存在差異,具體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實后確定后公
告;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收益分配基準日、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
配利潤、基金收益的范圍、基金收益分配對象、分配原則、分配時間、分配數
額及比例、分配方式及有關手續費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與公告
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和H類別基金份額在收益分配時間、比例、金額上
可以存在差異,具體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實后確定后公告。
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
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公告;H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
金管理人根據中國證監會及香港證監會的規定公告并備案。
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
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六)收益分配中發生的費用
(1)收益分配采用紅利再投資方式免收再投資的費用;采用現金分紅方式,
則可從分紅現金中提取一定的數額或者比例用于支付注冊登記作業手續費,如
收取該項費用,具體提取標準和方法在招募說明書或其他公告中列示。
(2)收益分配時發生的銀行轉賬等手續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承擔;
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所獲現金紅利不足支付前述銀行轉賬等手續費用,或者某
類基金份額的現金紅利低于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數額的,注冊登記人自動將該基
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按分紅權益再投資日經除權后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為
計算基準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
十八、基金的費用和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C類別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4)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費用;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年管理費率為1.20%。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年費率計提。計算方
法如下:
H=E×年管理費率÷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
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費
本基金的年托管費率為0.20%。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年費率計提。計算方
法如下:
H=E×年托管費率÷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
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
(3)C類別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別、H類別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別基金份額不收取
申購費,收取年費率為0.40%的銷售服務費。本基金銷售服務費將專門用于本
基金C類別基金份額的市場推廣、銷售以及C類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基
金管理人將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對該費用的列支情況作專項說明。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C類基金資產凈值的年費率計提。
計算方法如下:
H=E×年銷售服務費率÷當年天數
H為C類別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前一日的C類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
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銷售服務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
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
給銷售機構。
(4)本條第(一)款第(4)至第(8)項費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的規定,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
金財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師費、會計師費和信息披露費用等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
支。
(四)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協商酌情調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C類
別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必須最
遲于新的費率實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其他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其
他的費用,并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公告。
(六)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依照中國、中國香港及投資人所在
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十九、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3)會計制度按國家有關的會計制度執行。
(4)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5)本基金會計責任人為基金管理人。
(6)基金管理人應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按
照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基金托管人定期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
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以托管協議約定的方式確認。
(二)基金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獨立的、具有證券、期
貨相關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等機構對基金年度財務報表及
其他規定事項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
經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后可以更換。基金管理人應在更換會計師
事務所后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公告。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披露原則
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
《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其日常機構(如有)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
會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照法
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
性、完整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
信息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指定報刊”)及指定互聯
網網站(以下簡稱“指定網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投資人能夠按照基金合
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
字;
(6)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息披露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生歧義的,以中文
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
幣元。
(二)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1)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份額發售
的3日前,將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應當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各自公司網站上。
(2)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售的具體事宜編制發售公告,并在披露
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指定媒介上。
(3)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載基金合同生
效公告。
(4)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
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基金招募
說明書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
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5)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
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指定網站及基金
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
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
要。
(三)定期報告
基金定期報告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頒布的有關證券投
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的相關文件的規定單獨編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
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1)基金年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
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
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年度報告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
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基金中期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
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中期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
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3)基金季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
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將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
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
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本基金持續運作過程中,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
資產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A類別、C類別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凈
值20%的情形,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定期報告
“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
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會認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四)基金凈值信息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
少每周在指定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
日的次日,通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
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H類別基金份額份額的資產凈值可于每個香港交易日在匯豐環球投資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的網站有限公司的香港網站
www.assetmanagement.hsbc.com/hk可查閱。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五)臨時報告與公告
基金發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
并登載在指定報刊和指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
產生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冊登記人,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
等事項,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
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
制人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
門負責人發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最近
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2)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務、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
(13)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務相關行為
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
金托管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4)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
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
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6)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
計提方式和費率發生變更;
(17)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8)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9)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20)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1)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2)本基金發生涉及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
事項;
(23)調整本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24)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
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六)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體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
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
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并
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
(七)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
進行清算并作出清算報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
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八)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九)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
資者決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
響基金正常投資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
符合中國證監會及自律規則的相關規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
該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十)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
法規規定將信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十一)H類別基金份額的特殊信息披露要求
基金管理人應盡量采取措施以確保本基金應向大陸和香港投資人進行持續
的信息披露(包括基金定期報告、臨時公告等),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
報備。
基金的定期信息披露模板、披露內容、披露時間和披露方式應符合中國證
監會和香港證監會的規定。
H類別基金份額的臨時信息披露也應同時符合香港證監會對于認可內地互
認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因此,當H類別基金份額發生需要通知香港投資人的
重大變更事項時,基金管理人應通知香港代表根據香港證監會的要求進行相關
的信息披露及報備。
關于H類別基金份額的詳細信息,投資者可查詢本基金的香港說明文件。
(十二)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項以法律法規規定及本章節約定的內容為準。
二十一、風險揭示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
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鸩煌阢y行儲蓄和債券
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
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
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
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交易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
投資人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基金分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不同類型,投
資人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
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投資人承擔的風險也越大。
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了
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
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
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
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
方式。但是定期定額投資并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
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因拆分、封轉開、分紅等行為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變化,不會改變基金的風
險收益特征,不會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以1元初始面值開
展基金募集或因拆分、封轉開、分紅等行為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調整至1元初始
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投資仍有可能出現虧損或
基金凈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
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
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鸸芾砣颂嵝淹顿Y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
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
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基金份額持有人須了解并承受以下風險:
(一)市場風險
基金主要投資于證券市場,而證券市場價格因受到經濟因素、政治因素、
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產生波動,從而導致基金收益水平發
生變化,產生風險。主要的風險因素包括:
(1)政策風險
因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地區發展政策等國家宏觀政策發生變
化,導致市場價格波動,影響基金收益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
隨著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變化,基金
投資的收益水平也會隨之變化,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
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利率直接影響
著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鹜顿Y于債券和股
票,其收益水平可能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4)上市公司經營風險
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如管理能力、行業競爭、市場前
景、技術更新、財務狀況、新產品研究開發等都會導致公司盈利發生變化。如
果基金所投資的上市公司經營不善,其股票價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夠用于分配
的利潤減少,使基金投資收益下降。上市公司還可能出現難以預見的變化。雖
然基金可以通過投資多樣化來分散這種非系統風險,但不能完全避免。
(5)通貨膨脹風險
基金投資的目的是基金資產的保值增值,如果發生通貨膨脹,基金投資于
證券所獲得的收益可能會被通貨膨脹抵消,從而影響基金資產的保值增值。
(6)債券收益率曲線變動的風險
債券收益率曲線變動風險是指與收益率曲線非平行移動有關的風險,單一
的久期指標并不能充分反映這一風險的存在。
(7)再投資風險
市場利率下降將影響固定收益類證券利息收入的再投資收益率,這與利率
上升所帶來的價格風險互為消長。
(二)信用風險
基金在交易過程中可能發生交收違約或者所投資債券的發行人違約、拒絕
支付到期本息等情況,從而導致基金資產損失。
(三)管理風險
基金管理人的專業技能、研究能力及投資管理水平直接影響到其對信息的
占有、分析和對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進而影響基金的投資收益水
平。同時,基金管理人的投資管理制度、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風險和其他合規性風險,以及基金管理人的職業道德水平等,
也會對基金的風險收益水平造成影響。
(四)流動性風險
我國證券市場作為新興轉軌市場,市場整體流動性風險較高。基金投資組
合中的股票和債券會因各種原因面臨較高的流動性風險,使證券交易的執行難
度提高,買入成本或變現成本增加。此外,基金投資人的贖回需求可能造成基
金倉位調整和資產變現困難,加劇流動性風險。
為了克服流動性風險,本基金將在堅持分散化投資和精選個股原則的基礎
上,通過一系列風險控制指標加強對流動性風險的跟蹤、防范和控制,但基金
管理人并不保證完全避免此類風險。
(五)操作和技術風險
基金的相關當事人在各業務環節的操作過程中,可能因內部控制不到位或
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誤或違反操作規程而引致風險,如越權交易、內幕交易、
交易錯誤和欺詐等。
此外,在開放式基金的后臺運作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的故障或者差錯而
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甚至導致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術風險可
能來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冊登記人、銷售機構、證券交易所和證券
登記結算機構等。
(六)合規性風險
指基金管理或運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有關規定的風
險。
(七)本基金特有的風險
本基金致力于“追求穩健的分紅收益及長期資本利得,實現基金資產長期
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股票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的85%-95%,其中,
將不低于80%的股票資產投資于國內A股市場上具有盈利持續穩定增長、價值低
估、且在各行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大盤股票。減少對股票市場趨勢的主觀判斷,
注重“自下而上”的個股篩選,力求獲取長期較高的資本回報。
因此本基金特有的風險主要包括:
全流通風險
2009年將433家上市公司實現全流通,是2008年的5.6倍,其中不乏在國
民經濟中具有舉足輕重地位的大型公司。2008年流通比例較高的行業主要是小
市值行業,權重行業的流通比例還比較低,甚至低于平均值,但是到了2009年
底,情況就將發生很大變化,銀行等權重行業的流通比例在2009年將大幅上升。
這可能導致大盤股基金業績在一定時間段內表現不穩定,因此存在短期內業績
表現落后于市場的可能性。
公司治理風險
相比中小盤股公司而言,大盤藍籌公司需要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和穩定經
濟的義務。起始于2007年底的美國次貸危機的全球經濟危機仍將繼續影響中國
經濟的發展,為確保經濟的穩定增長和較低的通貨膨脹率,大盤藍籌公司在
2009-2010年可能需要承擔額外的責任和義務,進而影響其應有的獲利能力,
并對實際投資業績產生負面影響。
金融衍生品創新風險
股指期貨等金融衍生品的創新和推出是不可逆轉的趨勢,作為證券市場中
流砥柱的大盤藍籌股必然成為金融衍生品創新的潛在標的。雖然從理論上看,
金融衍生品的推出會為大盤藍籌股帶來額外的溢價機會,但觀察權證在中國證
券市場上推出后的實際表現,金融衍生品創新業可能給大盤藍籌股帶來額外的
風險因素。
這些特有的風險因素可能使本基金的業績表現在特定時期落后于大市或其
它股票型基金。
(八)投資科創板股票的風險
基金資產可投資于科創板股票,會面臨科創板機制下因投資標的、市場制
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風險、市場風險、
流動性風險、集中度風險、系統性風險、政策風險、其他風險等。基金可根據
投資策略需要或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科創板股票或選
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科創板股票,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于科創板股票。
(九)其他風險
(1)因基金業務快速發展而在制度建設、人員配備、風險管理和內控制度
等方面不完善而產生的風險;
(2)因金融市場危機、行業競爭壓力可能產生的風險;
(3)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可能嚴重影響證券市場運行,
導致基金資產損失;
(4)其他意外導致的風險。
(十)H類別投資者的特有風險
關于H類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特有風險,投資者可查詢本基金的香港說明
文件。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終止和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合同終止,應當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對基金財產進
行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組
1)自基金合同終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由基金管理人組織成立基金財產
清算組,在基金財產清算組接管基金財產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
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的規定繼續履行保護基金財產安全的職責。
2)基金財產清算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冊登記人、具
有證券、期貨相關從業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
成?;鹭敭a清算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財產清算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3)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后,由基金財產清算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2)基金財產清算組根據基金財產的情況確定清算期限;
3)基金財產清算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和確認;
4)對基金財產進行評估和變現;
5)基金清算組作出清算報告;
6)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審計;
7)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8)將基金清算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9)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10)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4)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
清算費用由基金清算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5)基金剩余財產的分配
基金財產按如下順序進行清償:
1)支付基金財產清算費用;
2)繳納基金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清算后如有余額,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6)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小組成立后2日內應就清算小組的成立進行公告;清算過程中的有關
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組做出的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會批準并公告。
(7)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20年以上。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
名稱: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匯豐銀行大樓17樓
法定代表人:劉鵬飛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16日
批準設立機關: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5】172號
經營范圍:發起、設立、登記、管理和銷售經證監會批準的基金,并處理
基金單位的銷售、申購、贖回和登記,管理經證監會批準的其他種類的資產與
投資組合;經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2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2)基金管理人的權利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獨立管理
基金財產;
3)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制訂、修改并公布有關基金募集、認
購、申購、贖回、轉托管、基金轉換、非交易過戶、凍結、收益分配等方面的
業務規則;
4)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獲得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中
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費用;
5)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決定本基金的相關費率結構
和收費方式;
6)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之規定銷售基金份額,收取認購費、申購費、
基金贖回手續費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費用;
7)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監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違
反了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規定對基金財產、其它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
大損失的,應及時呈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
護本基金及相關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利益;
8)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選擇適當的基金代銷機構并有權依照代銷協議對
基金代銷機構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和檢查;
9)自行擔任基金注冊登記人或選擇、更換基金注冊登記代理機構,辦理
基金注冊登記業務,并按照基金合同規定對基金注冊登記代理機構進行必要的
監督和檢查;
10)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和贖回的申請;
11)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
融資融券;
12)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制訂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3)按照法律法規,代表基金對被投資企業行使股東權利,代表基金行使
因投資于其它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4)在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5)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
其他法律行為;
17)選擇、更換律師、審計師、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外部
機構并確定有關費率;
18)法律法規、基金合同以及依據基金合同制訂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規定的
其它權利。
(3)基金管理人的義務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
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
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辦理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購和贖回業務;
6)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和相應的技術設施進行基金的注冊登記或委托其
他機構代理該項業務;
7)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資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和
受托資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8)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以基金財產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非法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進行的監督;
10)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價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照有關規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
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
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以
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受理申購和贖回申請,及時、足額
支付贖回和分紅款項;
15)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6)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7)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
料;
18)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的財務會計報告;
19)編制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20)確保需要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發
出;保證投資人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
的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21)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
22)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時,及時報告
中國證監會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3)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
益,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4)基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5)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財產及本基金其他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26)公平對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和受托管理的財產,防止在不同基金及受
托管理財產間進行有損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及資源分配;
27)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
其他法律行為;
28)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況
名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188號
成立日期:1987年3月30日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5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742.62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辦理
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
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結
匯、售匯;同業外匯拆借;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發
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
證券;自營和代客外匯買賣;代理國外信用卡的發行和付款;資信調查、咨詢、
見證業務;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
(2)基金托管人的權利
1)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依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
3)監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
指令違反基金合同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的,不予執行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4)在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如認為基金管理人違
反了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規定對基金財產、其它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
大損失的,應及時呈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
護本基金及相關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利益;
7)法律法規、基金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
(3)基金托管人的義務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
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
金財產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資產以及不同的基金
財產相互獨立;對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名冊登記、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
立;
4)除依據《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以基金財產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7)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
交割事宜;
8)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
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9)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及基
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10)辦理與基金托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1)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執行基金合同規定的行為,還應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
的措施;
12)按規定保存有關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
料,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報表和記錄等20年以上;
1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4)按規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5)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贖回、基金轉換轉出款項;
16)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
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7)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8)參加基金財產清算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
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時,及時報告
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0)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托管人應為基
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責任不因
其退任而免除;
22)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基金合同其他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23)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和依據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規
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
(1)基金投資人購買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
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基金投資人自依據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取得本
基金的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當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作為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
為必要條件。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2)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
議事項行使表決權;原則上,H類別基金份額持有人由本基金的名義持有人代
表其履行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和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冊登記人、銷售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
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9)法律法規、基金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
(3)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
1)遵守基金合同;
2)繳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基金合同規定的費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4)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利益的活動;
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6)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
管理人的代理人處獲得的不當得利;
7)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同等的表決權,每一基金份額具有一票表決權。
(二)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時,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終止基金合同;
(2)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更換基金管理人;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率,但根
據法律法規的要求提高該等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率的除外;
(6)本基金與其它基金的合并;
(7)變更基金類別;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
除外);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它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的事項。
(三)以下情況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調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
(2)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變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贖回費
率、收費方式或調低銷售服務費率;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生變化;
(5)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6)調整基金份額類別的設置、對基金份額分類方法及規則進行調整;
(7)經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推出新業務或服務;
(8)經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管理人、注冊登記人、代銷機構在法律法規
規定的范圍內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等
業務的規則;
(9)除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規定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以外的其它
情形。
(四)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
理人召集?;鸸芾砣宋窗匆幎ㄕ偌蛘卟荒苷偌瘯r,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
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
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
自行召集并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日。
(3)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
份額計算,下同)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
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
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
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
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面提議?;鹜泄苋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
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
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但應當至少提前30日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5)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
權益登記日。
(五)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必須于會議召開日前40天在指定
媒介公告?;鸱蓊~持有人大會通知須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2)會議擬審議的主要事項;
3)會議形式;
4)議事程序;
5)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權益登記日;
6)授權委托書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有
效期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7)表決方式;
8)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
9)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用通訊方式開會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召集人決定通訊方式和書
面表決方式,并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
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系方式和聯系人、書面表達意見的寄交和收取方
式及截止時間。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
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
有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
的計票進行監督?;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懿慌纱韺姹頉Q意見的計票
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計票結果。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1)會議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方式包括現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會。
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過授權委托書委派其代理人出席,
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出席。
通訊方式開會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以通訊的書面方式進行表決。
會議的召開方式由召集人確定,但決定更換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必須
以現場開會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2)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條件
1)現場開會方式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現場會議方可舉行:
①對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統計顯示,有效的基金份額應占
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以上(含50%);
②到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身份證明及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代理人身份證
明、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授權委托代理手續完備,到會者出具的相關
文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及會議通知的規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
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未能滿足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則召集人可另行確定并公告重新開會的時間
和地點,但確定有權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資格的權益登記日不變。
2)通訊開會方式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會議方可舉行:
①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規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公布相
關提示性公告;
②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
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和統計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書面
表決意見;
③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所代表的基金份額應占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以上(含50%);
④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書面意見的其
他代表,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
的規定,并與登記注冊機構記錄相符。
如果開會條件達不到上述條件,則召集人可另行確定并公告重新表決的時
間,但確定有權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資格的權益登記日不變。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表
面符合法律法規和會議通知規定的書面表決意見即視為有效的表決,表決意見
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七)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1)議事內容為本基金合同規定的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事由所涉及的內
容以及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單獨或合并持有權益登記日本基金總份額
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在大會召集人發出會議通知前就召開
事由向大會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也可以在會
議通知發出后向大會召集人提交臨時提案。臨時提案應當在大會召開日前35天
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對于臨時提案應當在大會召開日前30天公布。
3)對于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臨時提案),大會召集人應當按照
以下原則對提案進行審核:
關聯性。大會召集人對于基金份額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項與基金有直接關系,
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職權范圍的,應提
交大會審議;對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如果
召集人決定不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提案提交大會表決,應當在該次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上進行解釋和說明。
程序性。大會召集人可以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問題作出
決定。如將其提案進行分拆或合并表決,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
意變更的,大會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問題提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決定,
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程序進行審議。
4)單獨或合并持有權利登記日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
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未獲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通過,
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其時間間隔不少于6個月。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出召開會議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對原有
提案進行修改或增加新的提案,應當最遲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日前30日
公告。否則,會議的召開日期應當順延并保證至少與公告日期有30日的間隔期。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規定程序宣布會議議事程序
及注意事項,確定和公布監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在公
證機關監督下進行表決,經合法執業的律師見證后形成大會決議。
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主持。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會的
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
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
額50%以上多數選舉產生一名代表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做出的決議的效力。
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
單位名稱)、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
姓名(或單位名稱)等事項。
2)通訊方式開會
在通訊表決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天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
表決截止日期第2天在公證機構監督下由召集人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并形成決議。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八)決議形成的條件、表決方式、程序
(1)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平等的表決權。
(2)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
一般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
上(含50%)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小項規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
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
特別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過方為有效;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終止基金合同必須以特別決議方式通過。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者
備案,并予以公告。
(4)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
分開審議、逐項表決。
(九)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則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
人中推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
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
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舉3名基金份額
持有人擔任監票人。
2)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由大會主持人當場
公布計票結果。
3)如會議主持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對投票數進行重新清點;
如會議主持人未進行重新清點,而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會議
主持人宣布的表決結果有異議,其有權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點,
會議主持人應當立即重新清點并公布重新清點結果。重新清點僅限一次。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參加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拒不配合計票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方式開會
在通訊方式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
在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
的監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鸸芾砣嘶蚧?
托管人拒派代表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的生效與公告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過的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
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者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
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者出具無異議意見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
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應自核準或備案后2日內在至少一種指定媒
介公告。
(十一)H類別基金份額持有人參與持有人大會
香港代表或香港銷售機構作為本基金H類別基金份額的名義持有人,在符
合基金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并充分征求香港地區投資者的意見后,為H類別基
金份額投資者行使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利提供服務,包括代為要求召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代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代為出席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代為行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權等。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執行方式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
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
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
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收益分配原則
(1)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中的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
資方式(指將現金紅利按分紅權益再投資日經過除權后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為
計算基準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選擇
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
方式為現金紅利;H類別基金份額中的基金收益分配僅采用現金方式;
(2)本基金各基金份額類別在費用收取上不同,其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可
能有所不同。每類基金份額中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每類基金份額中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額的凈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
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每類基金份額的基金收益分配每
年至多4次;
(5)各基金份額類別每次每單位基金份額分配的收益金額不得低于該次收
益分配基準日相應的基金份額類別的每單位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50%?;?
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6)分紅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各類基金份額不享受當次分紅,分紅權益
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各類基金份額享受當次分紅;
(7)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和H類別基金份額在收益分配時間、比例、
金額上可以存在差異,具體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實后確定后公
告;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收益分配基準日、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
配利潤、基金收益的范圍、基金收益分配對象、分配原則、分配時間、分配數
額及比例、分配方式及有關手續費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與公告
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與H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
人分別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實后確定。
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在依照《信息披
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公告;H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
基金管理人根據中國證監會及香港證監會的規定公告并備案。
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
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六)收益分配中發生的費用
(1)收益分配采用紅利再投資方式免收再投資的費用;采用現金分紅方式,
則可從分紅現金中提取一定的數額或者比例用于支付注冊登記作業手續費,如
收取該項費用,具體提取標準和方法在招募說明書或其他公告中列示。
(2)收益分配時發生的銀行轉賬等手續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承擔;
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所獲現金紅利不足支付前述銀行轉賬等手續費用,或者某
類基金份額的現金紅利低于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數額的,注冊登記人自動將該基
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按分紅權益再投資日經除權后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為
計算基準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
四、與基金財產管理、運用有關費用的提取、支付方式與比例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C類別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4)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費用;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年管理費率為1.20%。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年費率計提。計算方
法如下:
H=E×年管理費率÷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個
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費
本基金的年托管費率為0.20%。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年費率計提。計算方
法如下:
H=E×年托管費率÷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個
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
(3)C類別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別、H類別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別基金份額不收取
申購費,收取年費率為0.40%的銷售服務費。本基金銷售服務費將專門用于本
基金C類別基金份額的市場推廣、銷售以及C類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基
金管理人將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對該費用的列支情況作專項說明。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C類基金資產凈值的年費率計提。
計算方法如下:
H=E×年銷售服務費率÷當年天數
H為C類別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前一日的C類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
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銷售服務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
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
給銷售機構。
(4)本條第(一)款第(4)至第(8)項費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的規定,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
金財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師費、會計師費和信息披露費用等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
支。
(四)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協商酌情調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C類
別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鸸芾砣吮仨氉?
遲于新的費率實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其他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其
他的費用,并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公告。
(六)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依照中國、中國香港及投資人所在
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五、基金財產的投資方向和投資原則
(一)投資目標
通過投資于盈利預期穩定增長,在各行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大盤藍籌型股
票,在合理控制風險的基礎上,追求穩健的分紅收益及長期資本利得,實現基
金資產長期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國債、金
融債、企業債、央行票據、可轉換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國家證券監
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
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的85%-95%,權證
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凈值的0-3%。固定收益類證券和現金投資比例范圍為
基金資產的5%-1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
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本基金將不低于80%的股票資產投資于國內A股市場上具有盈利持續穩定增
長、價值低估、且在各行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大盤藍籌股票?;鸸芾砣嗣考?
度對中國A股市場的股票按總市值自大到小進行排序,總市值在A股市場排名
在前30%的股票歸入大盤股?;鹨蛩钟泄善眱r格的相對變化等原因而導致
大盤股投資比例低于上述規定的不在限制之內,但基金管理人應在合理期限內
進行調整,最長不超過3個月。
在基金實際管理過程中,本基金具體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據中國宏觀
經濟情況和證券市場的階段性變化做主動調整,以求基金資產在各類資產的投
資中達到風險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上述限定范圍。在法律法規有
新規定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對上述比例做適度調整。
(三)投資理念
較高倉位、藍籌公司、精選研究。具體來說,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內容。
(1)較高倉位股票基金
本基金的股票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的85%-95%,其中,將不低于80%的
股票資產投資于國內A股市場上具有盈利持續穩定增長、價值低估、且在各行
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大盤藍籌股票。減少對股票市場趨勢的主觀判斷,注重
“自下而上”的個股篩選,堅持既定且穩定的投資風格和策略,以獲取長期較
高的資本利得。
(2)投資大盤藍籌股票
本基金對大盤股票的界定方法為: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對中國A股市場的股
票按總市值自大到小進行排序,總市值在A股市場排名在前30%的股票。此類上
市公司通常在各自行業具有較高的領先地位和穩定的現金流入,可以回避小市
值公司在創業初期可能面臨的經營風險。
(3)研究創造投資價值
優質大盤股具有經營風險小、財務狀況穩健、公司運作規范、信息透明等
的特征,同時大盤股價不易被操縱,股價波動較小。通過預測其在各行業中的
領先地位和可運用的壟斷資源把握重點投資領域,從行業景氣度、核心競爭力、
財務狀況等全面研究上市公司,更容易獲得超額收益,既所謂的研究創造投資
價值。
(四)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滬深300指數*90%+同業存款利率*10%。
本基金采用該比較基準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滬深300指數是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授權,由中證指數有限
公司開發的中國A股指數,它的樣本選自滬深滬深兩市總市值最大的300只股
票,能夠反映A股市場總體發展趨勢。
2)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基金在運作過程中將維持85%-95%的股票資產,
其余資產投資于債券及其他具有高流動性的短期金融工具,并將不低于80%的
股票資產投資于國內A股市場上具有盈利持續穩定增長、價值低估、且在各行
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大盤藍籌股票。從長期看,本基金股票資產平均配置比例
為90%,債券資產的投資比例為10%,因此本基金將業績比較基準中股票指數與
債券指數的權重確定為90%和10%,并用同業存款利率代表債券資產收益率。
因此,“滬深300指數*90%+同業存款利率*10%”是衡量本基金投資業績的
理想基準。
如果上述基準指數停止計算編制或更改名稱,或者今后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又或者市場推出更具權威、且更能夠表征本基金風險收益特征的指數,則本基
金管理人將視情況經與本基金托管人協商同意后調整本基金的業績評價基準并
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及時公告,但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五)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于股票型基金產品,在開放式基金中,其預期風險和收益水平高
于債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屬于風險水平較高的基金產品。本基金主要投資
于大盤藍籌股票,在股票型基金中屬于中等風險水平的投資產品。
(六)投資禁止行為與限制
(1)禁止用本基金財產從事以下行為
1)承銷證券;
2)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或者買賣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發行的股票或者債券;
6)買賣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者與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
期內承銷的證券;
7)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8)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后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2)基金投資組合比例限制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總和,不
超過該證券的10%;
3)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的85%-95%,
權證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凈值的0-3%。固定收益類證券和現金投資比例范
圍為基金資產的5%-15%,其中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
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4)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總資產,
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5)在銀行間市場進行債券回購融入的資金余額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40%;
6)基金的投資組合中保留的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
申購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
的5%;
7)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8)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
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
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2)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
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
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
產凈值的0.5%;
14)流通受限證券投資比例遵照《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流通受
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基金字【2006】141號)及后續相關規定執行;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以及處于開放
期的定期開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6)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
限資產的投資;
1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
圍保持一致;
18)如果法律法規對本基金合同約定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
更后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則本
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除上述第6)、12)、16)、17)項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規模變動、股權分置改革中支付對價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比例的監督與檢查自本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六、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價值。
本基金基金資產總值包括本基金購買的各類證券及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
息、債券的應計利息等款項、基金應收的申購基金款、繳存的保證金以及其他
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方式
本基金的估值對象為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債券、權證和銀行存款本息、應
收款項和其他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工作日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進行估值: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
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
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
估值。如有充足證據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盤價不能真實地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
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①首次發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在估值技術難
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②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以第1)條確定的估值價格進行估值。
③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新股等方式發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該上
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流通股票的以第1)條確定的估值價格進行估
值。
④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如下方法進行估值:
A、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以第1)條確定的估值價格
低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時,應采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
股票的以第1)條確定的估值價格作為估值日該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值;
B、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以第1)條確定的估值價格
高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時,應按下列公式確定估值日該非公開發
行股票的價值:
FV=C+(P-C)×(Dl-Dr)/Dl
其中:FV為估值日該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值;C為該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
始取得成本(因權益業務導致市場價格除權時,應于除權日對其初始取得的成
本作相應調整);P為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價;Dl為
該非公開發行股票鎖定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數;Dr為估值日剩余鎖定期,
即估值日至鎖定期結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數,不含估值日當天。
⑤長期停牌的股票,采用指數收益法進行估值。若未來市場環境發生重大
變化,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進行
估值。
3)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2)債券估值方法
1)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的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
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按最近交易
日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
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
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如有充足證據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盤價不能真實地反映公
允價值的,應對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的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
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
但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所
含的最近交易日債券應收利息后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
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凈價)及
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凈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如
有充足證據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盤價(凈價)不能真實地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
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凈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3)首次發行未上市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在估值技
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根據行業協會指導的處理標準或意見并綜
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及收益率曲線等因素確定其公允價值進
行估值。
5)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3)權證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權證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
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
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
估值。如有充足證據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盤價不能真實地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
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首次發行未上市的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
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停止交易、但未行權的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4)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證,以配股除權日起到配股確認日止,若收
盤價高于配股價,則按收盤價和配股價的差額進行估值,若收盤價低于配股價,
則估值為零。
5)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4)資產支持證券的估值方法
1)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全國銀行間市場交易的資產支持證券,根據行業協會指導的處理標準或
意見并綜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及收益率曲線等因素確定其公
允價值進行估值。
3)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5)其他資產的估值方法
其他資產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估值。
(6)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上述估值方法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
均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基金管理人認為上述估值方法對
基金財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綜合考慮市場各
因素的基礎上,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
價格估值。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發現
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以約定的方法、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估值,以
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根據《基金法》,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
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
成一致的意見,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對基金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資產凈值的公告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
少每周在指定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
日的次日,通過指定網站、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
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基金合同變更涉及本基金合同第十節第(二)項規定的對基金合同當
事人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同意。變更基
金合同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應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備案,并自中國證監
會核準或出具無異議意見之日起生效。
(2)除上述第(1)項規定的情形外,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可
對基金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該等變更應當在2日內由基金管理人進行公告并
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六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合同終止,應當按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對基金財產
進行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組
1)自基金合同終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由基金管理人組織成立基金財產
清算組,在基金財產清算組接管基金財產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
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的規定繼續履行保護基金財產安全的職責。
2)基金財產清算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冊登記人、具
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
基金財產清算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
財產清算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3)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后,由基金財產清算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2)基金財產清算組根據基金財產的情況確定清算期限;
3)基金財產清算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和確認;
4)對基金財產進行評估和變現;
5)基金清算組作出清算報告;
6)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審計;
7)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8)將基金清算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9)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10)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4)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
清算費用由基金清算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5)基金剩余財產的分配
基金財產按如下順序進行清償:
1)支付基金財產清算費用;
2)繳納基金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清算后如有余額,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6)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小組成立后2日內應就清算小組的成立進行公告;清算過程中的有關
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組做出的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會批準并公告。
(7)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20年以上。
八、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基金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從其解釋。
(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之間因本基金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基金合同有關
的爭議可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自一方書面要求協商解決爭議之日起
六十日內如果爭議未能以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中
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根據提交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
裁,仲裁地點為上海。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仲裁各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
(三)除爭議所涉內容之外,本基金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當由本基金合同當
事人繼續履行。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住所,供投資人查
閱,基金合同條款及內容應以基金合同正本為準。
二十四、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匯豐銀行大樓17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匯豐銀行大樓17樓
法定代表人:劉鵬飛
成立時間:2005年11月16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5]172號
經營范圍:發起、設立、登記、管理和銷售經證監會批準的基金,并處理
基金單位的銷售、申購、贖回和登記,管理經證監會批準的其他種類的資產和
投資組合;經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注冊資本:2億元人民幣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交通銀行)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188號(郵政編碼:200120)
辦公地址:上海市長寧區仙霞路18號(郵政編碼:200336)
成立時間:1987年3月30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國務院國發(1986)字第81號文和中國人
民銀行銀發[1987]40號文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5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
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
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國務
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經營結匯、售匯業務。
注冊資本:742.62億元人民幣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
金的投資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督。
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的投資對象為上市交易的股票、債券和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品種,主要包括:股票(包括A股及監管機構允許
投資的其他種類和其他市場的股票)、債券(包括交易所和銀行間兩個市場的
國債、金融債、企業債與可轉換債等)、短期金融工具(包括到期日在一年以
內的債券、債券回購、央行票據、銀行存款、短期融資券等)、現金資產、權
證、資產支持證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如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
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托管人運用相關技術系統,對基金實際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的相關
約定進行監督,對存在疑義的事項進行核查。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有超出以上范圍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
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
規事項未能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鹜泄?
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
理人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
金投資、融資比例進行監督。
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投資組合比例應符合以下規定: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總和,
不超過該證券的10%;
(3)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的85%-95%,
權證投資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凈值的0-3%。固定收益類證券和現金投資比例范
圍為基金資產的5%-1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
購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4)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總資
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5)在銀行間市場進行債券回購融入的資金余額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40%;
(6)基金的投資組合中保留的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
收申購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
值的5%;
(7)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8)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基金資產凈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
超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
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2)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
券?;鸪钟匈Y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
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
資產凈值的0.5%;
(14)流通受限證券投資比例遵照《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流通
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基金字【2006】141號)及后續相關規定執
行;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以及處于開
放期的定期開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6)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
受限資產的投資;
(1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
對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
范圍保持一致;
(18)如果法律法規對本基金合同約定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
變更后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則
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除上述第(6)、(12)、(16)、(17)項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
司合并、基金規模變動、股權分置改革中支付對價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
進行調整。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約定。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規定時,本基金
相應修改其投資組合限制規定。
基金托管人依照上述規定對本基金的投資組合限制及調整期限進行監督。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有超出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
的約定的基金投融資比例限制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
個工作日內糾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事項未能在10個工作日
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鹜泄苋税l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
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
資禁止行為進行監督?;鹭敭a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或者買賣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發行的股票或者債券;
(6)買賣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者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
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
(7)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8)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后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根據法律法規有關基金禁止從事的關聯交易的規定,基金合同生效后2個
工作日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相互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
者與本機構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以上名單發生變化的,應及時予
以更新并通知對方。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以上投資禁止行為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
知基金管理人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
未能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鹜泄苋税l現
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10個工作日內糾正。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
理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督。
(1)基金托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于基金
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時面臨的交易對手資信風險進行監督。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的銀行間市場交易
對手的名單。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單后2個工作日內電話或回函確認收到該名
單。基金管理人應定期或不定期對銀行間市場現券及回購交易對手的名單進行
更新,基金托管人于收到名單后2個工作日內電話或回函確認收到后,對名單
進行更新?;鸸芾砣耸盏交鹜泄苋舜_認后,被確認調整的名單開始生效,
新名單生效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
議進行結算。
(2)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時,有責任控制交易對手的資信風險,
由于交易對手資信風險引起的損失,基金管理人應當負責向相關責任人追償。
(五)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
理人選擇存款銀行進行監督。
基金投資銀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
的約定,確定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銀行的名單,并及時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基
金托管人應據以對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進行監督。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應符合如下規定: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與存款銀行建立定期對賬機制,確?;?
金銀行存款業務賬目及核算的真實、準確。
(2)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應根據相關規定,就本基金銀行存款業務另
行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在相關協議簽署、賬戶開設與管理、投資指令傳達
與執行、資金劃撥、賬目核對、到期兌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證實書的開立、
傳遞、保管等流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職責,以確?;鹳Y產的安全,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3)基金托管人應加強對基金銀行存款業務的監督與核查,嚴格審查、復
核相關協議、賬戶資料、投資指令、存款證實書等有關文件,切實履行托管職
責。
(4)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在開展基金存款業務時,應嚴格遵守《基金
法》、《運作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賬戶管理、利率管理、支
付結算等的各項規定。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在選擇存款銀行時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個工作日內
糾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事項未能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的,
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鹜泄苋税l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
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或拒絕結算。
(六)基金托管人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
資其他方面進行監督。
(七)基金托管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
資產凈值計算、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
確認、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績表現
數據等行為進行監督和核查。
(八)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督和核查,在規定時
間內答復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
規要求需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基金監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
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基金法》及
其他有關法規、《基金合同》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
金管理人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并通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
以電話或書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反饋,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
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10個工作日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事項未能在10
個工作日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有權報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
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
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務核查
根據《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規、《基金合同》和本協議規定,基金管理
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的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
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立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和債券托管賬戶、
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
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基金管理人定期對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資產進行核查。基金托管人應積
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
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
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未對基金資產實行分賬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資
產、未執行或無故延遲執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
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
基金托管人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
形式對基金管理人發出回函。在10個工作日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
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鹜泄苋藢鸸芾砣送ㄖ倪`規事項
未能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
時通知基金托管人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定開立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和債券托
管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鹭敭a
的完整和獨立。
基金托管人應安全、完整地保管基金資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
自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資產。
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和基金申購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資產,應
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
資產沒有到達基金托管人處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
行催收。由此給基金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
損失。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基金合同生效時募集資產的驗證
基金募集期滿之日起10日內,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基金
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定后,由基金管理人
聘請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
具的驗資報告應由參加驗資的2名以上(含2名)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有效。
驗資完成,基金管理人應將募集到的全部資金存入基金托管人為基金開立的基
金銀行存款賬戶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資金當日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三)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應負責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銀行存款賬戶的
開立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立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
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制作、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
支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支付贖回金額、支付基金收益,均需通過本基金
的銀行存款賬戶進行。
(3)本基金銀行存款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基金的名義開立其他任何銀行存款賬戶;亦
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銀行存款賬戶進行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托管人可以通過申請開通本基金銀行賬戶的企業網上銀行業務進
行資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銀行企業網上銀行(簡稱“交通銀行網銀”)辦理托
管資產的資金結算匯劃業務。
(5)按照《內地與香港證券投資基金跨境發行銷售資金管理操作指引》的
相關規定,基金托管人將為“內地互認基金”—H類別份額類別開設募集資金
專用賬戶,用于與香港代理人之間申購、贖回和分紅資金的清算。
(6)基金銀行存款賬戶的管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人民
幣銀行賬戶結算管理辦法》、《現金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利率管理的
有關規定》、《關于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結算辦法》以及其他
有關規定。
(7)基金托管人應嚴格管理基金在基金托管人處開立的銀行存款賬戶、及
時核查基金銀行存款賬戶余額。
(四)基金證券交收賬戶、資金交收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開立證券賬戶。
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
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基金管理人不得對基金證券交收賬戶、資金交收賬戶進行證券的超賣或超
買。
若中國證監會或其他監管機構在本托管協議訂立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其他
投資品種的投資業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立、使用的,若無相關規定,則基金
托管人比照并遵守上述關于賬戶開立、使用的規定。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
算備付金賬戶,用于證券交易資金的結算。
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義在托管人處開立基金的證券交易資金結算的二
級結算備付金賬戶。
(五)債券托管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募集資金經驗資后,基金托管人負責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
司以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債券托管賬戶,并由基金托管人負責基金的債券及資金
的清算。在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后,由基金托管人向人民銀行進行報備。基金管
理人負責申請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進行交易,由基金管理人在中
國外匯交易中心開設同業拆借市場交易賬戶。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簽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
回購主協議,協議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協議副本由基金管理人保存。
(六)基金實物證券、銀行存款定期存單等有價憑證的保管
實物證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銀行的保管庫,應與非本基金的其他實
物證券分開保管;也可存入登記結算機構的代保管庫,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
持有。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
金托管人對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證券不承擔保管責任。
銀行存款定期存單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負責保管。
(七)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托
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相關業務程序另有限制除外。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
基金管理人在代基金簽署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盡可能保證持有二份以上
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
人應及時將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合同的保管期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對于無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蓋授
權業務章的合同傳真件,未經雙方協商或未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合同原件不得
轉移。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與復核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價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
指計算日各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該類基金總份額后的價值。
基金管理人應每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各類基金份
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復核?;鸸芾砣藨诿總€工作日
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蓋章后以加密傳真方式發送給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人對凈值計算結果復核蓋章后,將復核結果以加密傳真通知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各類基金份額凈值予以公布。待條件成熟后,雙方可
協商采用電子對賬方式。
本基金按以下方法估值: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
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
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
估值。如有充足證據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盤價不能真實地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
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①首次發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在估值技術難
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②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以第1)條確定的估值價格進行估值。
③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新股等方式發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該上
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流通股票的以第1)條確定的估值價格進行估
值。
④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如下方法進行估值:
A、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以第1)條確定的估值價格
低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時,應采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
股票的以第1)條確定的估值價格作為估值日該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值;
B、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以第1)條確定的估值價格
高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時,應按下列公式確定估值日該非公開發
行股票的價值:
FV=C+(P-C)×(Dl-Dr)/Dl
其中:FV為估值日該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值;C為該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
始取得成本(因權益業務導致市場價格除權時,應于除權日對其初始取得的成
本作相應調整);P為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價;Dl為
該非公開發行股票鎖定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數;Dr為估值日剩余鎖定期,
即估值日至鎖定期結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數,不含估值日當天。
⑤長期停牌的股票,采用指數收益法進行估值。若未來市場環境發生重大
變化,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進行
估值。
3)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2)債券估值方法
1)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的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
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按最近交易
日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
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
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如有充足證據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盤價不能真實地反映公
允價值的,應對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的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
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
但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所
含的最近交易日債券應收利息后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
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凈價)及
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凈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如
有充足證據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盤價(凈價)不能真實地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
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凈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3)首次發行未上市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在估值技
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根據行業協會指導的處理標準或意見并綜
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及收益率曲線等因素確定其公允價值進
行估值。
5)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3)權證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權證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
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
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
估值。如有充足證據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盤價不能真實地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
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首次發行未上市的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
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停止交易、但未行權的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4)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證,以配股除權日起到配股確認日止,若收
盤價高于配股價,則按收盤價和配股價的差額進行估值,若收盤價低于配股價,
則估值為零。
5)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4)資產支持證券的估值方法
1)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全國銀行間市場交易的資產支持證券,根據行業協會指導的處理標準或
意見并綜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及收益率曲線等因素確定其公
允價值進行估值。
3)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5)其他資產的估值方法
其他資產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估值。
(6)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上述估值方法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
均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基金管理人認為上述估值方法對
基金財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綜合考慮市場各
因素的基礎上,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
價格估值。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發現
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以約定的方法、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估值,以
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根據《基金法》,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
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
成一致的意見,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對基金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二)凈值差錯處理
當發生凈值計算錯誤時,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處理,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和基金造成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或者基金先行支付賠償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后按以
下條款進行賠償。
(1)如采用本協議第八章“基金資產估值、基金資產凈值計算與復核”中
估值方法的第(1)-(5)項進行處理時,若基金管理人凈值計算出錯,基金
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沒有發現,且造成基金份額持有人損失的,由雙方共同承
擔賠償責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擔70%,基金托管人承擔30%;
(2)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雖然多
次重新計算和核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各類基金份額凈
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公布,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
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7)項進行估值時,所造
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份額凈值錯誤處理。
由于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有關會計制度變化或由于其
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
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
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針對凈值差錯處理,如果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
新的規定,則按新的規定執行;如果行業有通行做法,在不違背法律法規且不
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前提下,相關各方當事人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重新協商確
定處理原則。
(三)暫停估值與公告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財
產價值時;
(3)占基金相當比例的投資品種的估值出現重大轉變,而基金管理人為保
障投資人的利益,已決定延遲估值;
(4)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四)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應按照雙方約定的同一
記賬方法和會計處理原則,分別獨立地設置、登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
對相關各方各自的賬冊定期進行核對,互相監督,以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若
雙方對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
(五)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的核對
雙方應每個交易日核對賬目,如發現雙方的賬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并糾正,保證相關各方平行登錄的賬冊記錄完
全相符。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資產凈值
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準。
(六)基金定期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別獨立編制。月度報表的
編制,應于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定期報告文件應按中國證監會公布
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要求公告。季度報表的編制,
應于每季度終了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
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基
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
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中期報告在基金會計年度前6
個月結束后的兩個月內公告;年度報告在會計年度結束后三個月內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對報表加蓋業務專用章后,以加密傳真
方式將有關報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將
復核結果及時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诩径葓蟊硗瓿僧斎?,對報表
加蓋業務專用章后,以加密傳真方式將有關報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及時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
人在更新招募說明書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應盡
快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協助基金管理人在上述監管
部門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公告?;鸸芾砣嗽谥衅趫蟾嫱瓿僧斎?,將有關報告提
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20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谀甓葓蟾嫱瓿僧斎眨瑢⒂嘘P報告提供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30個工作日內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現相關各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相關各方認可的賬務處理
方式為準。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報告上加蓋公章,相
關各方各自留存一份。
基金托管人在對財務報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年度報告復核完畢后,
需蓋章確認或出具相應的復核確認書,以備有權機構對相關文件審核時提示。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可委托基金注冊登記人登記和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份額持有人名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募集期結束時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
金權益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登記日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名冊、每年最后一個交易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基金注冊登記人
負責編制和保管,并對持有人名冊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基金管理人應根據基金托管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
份額持有人名冊。
1、基金管理人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及基金合同終止日后10個工作日內向基
金托管人提供由注冊登記人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基金管理人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利登記日后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托
管人提供由注冊登記人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3、基金管理人于每年最后一個交易日后10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由注冊登記人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4、除上述約定時間外,如果確因業務需要,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商議
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注冊登記人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名冊。
基金托管人以電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并定期刻成光盤
備份,保存期限為20年?;鹜泄苋瞬坏脤⑺9艿幕鸱蓊~持有人名冊用于
基金托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
七、爭議解決方式
相關各方當事人同意,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
通過友好協商或者調解解決。托管協議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
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
員會上海分會,根據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地點在上海,
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相關各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相關各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繼
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
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八、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相關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
議,其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定有任何沖突。修改后的新協議,應報中國證
監會核準。
(二)基金托管協議的終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資格或因
其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財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資格或因
其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生《基金法》、《銷售辦法》、《運作辦法》或其他法律法規規定
的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組
在基金財產清算組接管基金財產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照
《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的規定繼續履行保護基金資產安全的職責。
1)基金財產清算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基金注冊登記人、具有從事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
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2)基金財產清算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
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2)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后,由基金財產清算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2)基金財產清算組根據基金財產的情況確定清算期限;
3)基金財產清算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和確認;
4)對基金財產進行評估和變現;
5)基金清算組作出清算報告;
6)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審計;
7)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8)將基金清算報告中國證監會;
9)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10)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3)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
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4)基金剩余財產的分配
基金財產按如下順序進行清償
1)支付基金財產清算費用;
2)繳納基金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清算后如有余額,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小組成立后2日內應就清算小組的成立進行公告;清算過程中的有關
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鹭敭a清算組做出的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會批準并公告。
(6)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20年以上。
二十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基金管理人根據基
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有權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鸸芾砣藢?
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賬單服務
本基金管理人默認的對賬單方式為電子對賬單,電子對賬單包括電子郵件
形式對賬單(月度、季度)和短信賬單(季度)。對于已訂制電子郵件形式對
賬單的基金持有人,我公司將繼續發送電子郵件對賬單;對于沒有訂制電子郵
件對賬單的客戶,默認向預留有效手機號碼的基金持有人發送短信賬單,向預
留有效電子郵箱的基金客戶發送電子郵件對賬單。
若基金持有人因特殊原因需獲取某段時間的紙質對賬單,可撥打本基金管
理人客服電話021-20376888按0轉人工服務,客服人員核對姓名、開戶證件或
基金賬號、交易信息、郵寄地址及郵編等信息無誤后,將為基金持有人免費郵
寄紙質對賬單。
(二)基金間轉換服務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適當時候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間的轉換業
務,具體業務辦理時間、業務規則及轉換費率在基金轉換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已于2009年9月24日開通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轉換業務。
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1月13日開通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轉換業務。
(三)定期投資計劃
在技術條件成熟時,基金管理人將利用直銷網點或代銷網點為投資人提供
定期投資的服務。通過定期投資計劃,投資人可以通過固定的渠道,定期申購
基金份額。該定期投資計劃的有關規則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已于2009年7月30日起推出本基金A類份額類別的定期定額
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1月13日起推出本基金C類份額類別的定期定額投
資計劃。
(四)網絡在線服務
投資人可以通過發送郵件至本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的客戶服務電子信箱,
實現咨詢、投訴、建議和尋求各種幫助。
基金管理人網站提供了基金公告、投資資訊、理財刊物、基金常識等各種
信息,投資人可以根據各自的使用習慣非常方便的自行查詢或信息定制。
基金管理人網站將為投資人提供基金賬戶查詢、交易明細查詢、修改查詢
密碼等服務。
公司網址:www.hsbcjt.cn
電子信箱:services@hsbcjt.cn
(五)信息定制服務
匯豐晉信將為客戶提供各類資訊服務,包括市場資訊,理財資訊,旗下基
金信息等。基金持有人可以通過匯豐晉信網站、客戶服務熱線提交資訊定制的
申請,基金管理人通過手機短信和E-MAIL方式定期發送持有人定制的信息???
定制的信息包括:基金凈值、公司最新公告提示,各類定期及不定期的市場報
告、理財資訊等。
除了發送持有人定制的上述信息之外,基金管理人也會定期不定期向留有
手機和留有EMAIL地址的客戶發送節日及生日問候、產品推廣等信息。如持有
人不希望接受到該類信息,可以通過客戶服務熱線取消該項服務。
(六)客戶服務中心(CALL-CENTER)電話服務
呼叫中心自動語音系統提供7×24小時交易情況、基金賬戶余額、基金產
品與服務等信息查詢。
呼叫中心人工座席每個交易日9:00-11:30,13:00-17:30為投資人提
供服務,投資人可以通過該熱線獲得業務咨詢,信息查詢,服務投訴,信息定
制,資料修改等專項服務。
客服電話:021-20376888
傳真:021-20376998
(七)投訴受理
投資人可以撥打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或以書信、
電子郵件等方式,對基金管理人和銷售網點提所供的服務進行投訴。
對于工作日期間受理的投訴,以“及時回復”為處理原則,對于不能及時
回復的投訴,基金管理人承諾在2個工作日之內對投資人的投訴做出回復。對
于非工作日提出的投訴,基金管理人將在順延的工作日當日進行回復。
二十六、其他應披露事項
2024年6月8日至2025年6月9日相關公告事宜列示如下,下列公告刊登
在指定媒介上。
披露時間 公告內容
2024-06-28 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4年第1號)
2024-06-28 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A類份額
2024-06-28 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C類份額
2024-07-06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
2024-07-19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第二季度報告
2024-07-20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
2024-07-26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新增申萬宏源證券、申萬宏源西部證券為旗下開放式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2024-07-27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董事長變更公告
2024-08-31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中期報告
2024-09-03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新增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為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2024-09-05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新增交通銀行為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2024-09-11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新增工商銀行為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份額代銷機構的公告
2024-10-14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新增匯成基金為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份額代銷機構的公告
2024-10-25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
2024-10-25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開放式基金在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的交易限額的公告
2024-11-11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新增中國人壽為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2024-11-15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新增騰安基金為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2024-12-18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參加中歐財富費率優惠的公告
2024-12-18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新增中歐財富為旗下開放式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2024-12-31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開放式基金在普益基金的交易限額的公告
2024-12-31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參加普益基金費率優惠的公告
2024-12-31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新增普益基金為旗下開放式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2024-12-31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提請直銷投資者及時更新投資者分類資料并接受或重新接受風險承受能力調查的公告
2024-12-31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提醒投資者防范金融詐騙的公告
2024-12-31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完善客戶身份信息的提示
2024-12-31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低旗下部分基金管理費率和托管費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5-01-21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新增寧波銀行為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2025-01-22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第四季度報告
2025-01-25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
2025-02-07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開放式基金在中歐財富的交易限額的公告
2025-03-06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新增泰信財富為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份額代銷機構的公告
2025-03-31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過證券公司交易及傭金支付情況(2024年度)
2025-03-31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年度報告
2025-03-31 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2025-03-31 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2025-04-01 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5年第1號)
2025-04-01 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A類份額
2025-04-01 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C類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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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新增聯泰基金為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二十七、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基金招募說明書等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信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香港投資人可于工作日正常辦公時間在香港代表的注冊辦事處免費查閱本
基金招募說明書、定期報告、臨時報告等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具體應參照本
基金的香港說明文件。
二十八、備查文件
A類別、C類別基金份額的備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銷售機構的辦公場所和營業場所,在辦公時間內可供免費查閱。
(一)中國證監會核準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四)法律意見書;
(五)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六)基金托管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七)《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
(八)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H類別基金份額的備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香港代表的注冊辦事處,在辦公
時間內可供免費查閱,具體應參照本基金的香港說明文件。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