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同一基金不同類別基金份額相互轉換業務的公告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同一基金不同類別基金份額相互轉換業務的公告
為了滿足投資者的理財需求,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自2025年9月4日起對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同一基金不同類別基金份額之間的轉換業務。
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基金及具體相互轉換的份額類別
基金名稱 基金代碼
易方達中證科創創業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 A類基金份額:013304
C類基金份額:013305
易方達上證科創板50成份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 A類基金份額:011608
C類基金份額:011609
易方達創業板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 A類基金份額:110026
C類基金份額:004744
二、業務規則
1.同一基金不同類別基金份額間的轉換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是指:若投資者持有的某只基金具有多種類別基金份額(各類基金份額分設不同的基金代碼),且登記在同一注冊登記機構并由同一銷售機構銷售,投資者可以將其持有的某一類基金份額轉換成同只基金的其他類基金份額。
2.同一基金不同類別基金份額間轉換轉出的最低申請基金份額適用該基金招募說明書中關于最低轉換份額的規定。
3.同一基金不同類別基金份額間相互轉換,原持有期限不延續計算。轉入的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將自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認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4.同一基金不同類別基金份額轉換時,以申請當日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投資者采用“份額轉換”的原則提交申請,同一基金不同類別基金份額轉換遵循“先進先出”的業務規則。
5.投資者辦理本業務時,轉出基金份額類別必須處于可贖回狀態,轉入基金份額類別必須處于可申購狀態,已經凍結的基金份額不得申請轉換業務。當轉換轉入的份額類別因其他原因暫停轉換轉入、暫停大額轉換轉入業務或有其他轉換限制的,本業務亦受相關限制,基金管理人另有公告的除外。
6.本業務與本公司已經開通的不同基金之間相互轉換業務不產生沖突。
7.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開放式基金將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開通同一基金不同類別基金份額之間的轉換業務,請投資者以相關公告為準。
8.自2025年9月4日起,上述基金相關份額類別在本公司直銷中心開通本業務。由于各銷售機構的系統差異以及業務安排等原因,各銷售機構開展同一基金不同類別基金份額之間轉換業務的時間及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則和公告。
三、費率計算
1.基金轉換費用由轉出基金份額類別贖回費用及基金申購補差費用兩部分構成。
2.轉出基金份額類別時,涉及的轉出基金份額類別需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含更新)的約定收取贖回費用,收取的贖回費按照各基金法律文件約定的比例歸入基金財產,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冊登記費等相關手續費。
3.轉入基金份額類別時,從申購費用低的基金份額類別向申購費用高的基金份額類別轉換時,每次收取申購補差費用;從申購費用高的基金份額類別向申購費用低的基金份額類別轉換時,不收取申購補差費用(注:對于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實施差別申購費率的投資群體,轉入基金份額類別與轉出基金份額類別之間的申購補差費率首先按兩類基金份額其他投資者的申購費率計算初始值,在此基礎上,最終申購補差費率可參照上述群體在本公司直銷中心申購所轉入基金份額類別的申購費率相對于其他投資者申購費率的相同折扣比例執行)。申購補差費用按照轉換金額對應的轉出基金份額類別與轉入基金份額類別的申購費率差額進行補差,具體收取情況視每次轉換時不同類別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的差異情況而定。
4.投資者在各銷售機構辦理基金轉換業務時,具體費率優惠細則請以銷售機構的相關公告和規定為準。
5.基金轉換以份額為單位進行申請。投資者可以發起多次基金轉換業務,基金轉換費用按每筆申請單獨計算。轉換費用以人民幣元為單位,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6.具體計算公式:
轉換金額=轉出份額×轉出基金份額類別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轉出基金份額類別贖回費=轉換金額×轉出基金份額類別贖回費率
申購補差費=(轉換金額-轉出基金份額類別贖回費)×申購補差費率÷(1+申購補差費率)
轉換費=轉出基金份額類別贖回費+申購補差費
轉入金額=轉換金額-轉換費
轉入份額=轉入金額÷轉入基金份額類別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7.轉換涉及的具體份額以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轉入份額的計算結果保留位數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含更新)的規定,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四、業務辦理時間
投資者在開放日辦理同一基金不同類別基金份額間的轉換業務,具體辦理時間遵守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說明書中關于開放日及開放時間的相關規定,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疝D換時除外。
敬請投資者在辦理本業務前詳細了解業務規則、費率及持有期計算等事宜,本公司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調整業務規則及有關限制。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僅對上述基金開通同一基金不同類別基金份額之間的轉換業務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除另有公告外,上述基金相關份額類別關于本業務的其他注冊登記事宜與該基金份額類別已經開通的不同基金之間相互轉換業務按相同的原則確認。投資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基金法律文件及相關公告。
2.本公司若暫停辦理本業務,將另行發布公告。投資者可通過以下途徑咨詢有關詳情: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881-8088
網址:www.efunds.com.cn
3.本業務涉及的招募說明書相關內容,將在更新招募說明書時一并予以調整。
4.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銷售機構根據法規要求對投資者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劃分,并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基金投資作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特此公告。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