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025年3號)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更新
(2025年3號)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約定發起,并經中國證監會2021年
11月25日證監許可[2021]3751號注冊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和
招募說明書已通過規定媒介進行了公開披露。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
監會注冊,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收
益和市場前景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
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
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者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
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
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
性判斷市場,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
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基金
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有風險等。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
債、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中期票據、
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
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等權益類資產,也不參與一級市場的新股申購和新
股增發。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其預期的風險和收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投資有風險,投資人在進行投資決策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
書、基金合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
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風險
承受能力相適應。投資者承諾不使用貸款、發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投資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別提示投資者:本基金存在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
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資章節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
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例、證券市場普遍規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
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期風險收益特征。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
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不同的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
方法也不同,因此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文件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
能存在不同,投資人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
風險之間的匹配檢驗。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程序
后,可以啟用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說明書的有關章節。側袋機制實
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投資者不得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
購贖回等業務。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的
特定風險。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
業績表現?;鸸芾砣斯芾淼钠渌鸬臉I績亦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
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本招募說明書的本次更新依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
規定,對董事、基金經理、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相關信息進行更新,信息截止日為2025
年11月7日。本更新招募說明書有關財務數據(未經審計)和投資組合數據的截止日為
2024年12月31日,凈值表現數據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除非另有說明,其他
所載內容截止日期為2025年1月31日。
目錄
一、緒言...........................................................................................................................................2
二、釋義...........................................................................................................................................3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7
五、相關服務機構.........................................................................................................................21
六、基金的募集.............................................................................................................................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40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41
九、基金的投資.............................................................................................................................53
十、基金的業績...........................................................................................................................62
十一、基金的財產.........................................................................................................................64
十二、基金資產的估值.................................................................................................................65
十三、基金的收益與分配.............................................................................................................71
十四、基金的費用與稅收.............................................................................................................73
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76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77
十七、側袋機制.............................................................................................................................84
十八、風險揭示.............................................................................................................................88
十九、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94
二十、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96
二十一、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113
二十二、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127
二十三、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131
二十四、其他應披露事項...........................................................................................................132
二十五、備查文件.......................................................................................................................134
一、緒言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本招募說明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
機構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
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
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證
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5號<招募說明書的內容與格式>》等有關
法律法規以及《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
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目標、策略、風險、
費率等與投資者投資決策有關的全部必要事項,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
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
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注冊?;鸷贤?
是約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基本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其他與本基金相關的涉及
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為準?;?
合同的當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投資者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鸱蓊~持有人作
為基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為必要條件。基金合同當事人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者欲了
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二、釋義
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
對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泰信匯盈債券
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指《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
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指《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
告》
9、法律法規: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
司法解釋、行政規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
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
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20年8月28日頒布、同年10月1日
實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
出的修訂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
日實施的,并經2020年3月20日中國證監會《關于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章的決
定》修正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
出的修訂
13、《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
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指中國證監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
10月1日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頒布
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5、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6、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
員會
17、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
務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9、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合法登記并存續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
團體或其他組織
20、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
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投資于在中國
境內依法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21、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按照《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
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運用來自
境外的人民幣資金進行境內證券投資的境外法人
22、投資人、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
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
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3、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
人
24、基金銷售業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額,
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
25、銷售機構: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
會規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
協議,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
26、登記業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務,具體內容包括
投資人基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務的確認、清算和結
算、代理發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7、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基金的登記機構為泰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8、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9、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
構辦理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而引起的基金份
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
產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至發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
不得超過3個月
33、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申請的
開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n為自然數
37、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的工作日
38、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9、《業務規則》: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是
規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務規則,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資人共同遵守
40、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1、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2、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
規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3、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
規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44、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
持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45、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
購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
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6、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
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
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工作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7、元:指人民幣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
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約
49、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
款項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50、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1、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2、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
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53、規定媒介:指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
刊及《信息披露辦法》規定的互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
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54、A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人認購/申購時收取前端認購/申購費用,在贖
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但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
金份額
55、C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人認購/申購時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在贖回
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且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
額
56、基金份額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運作的需要,在基金資產凈值不
變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調整基金份額總額及基金份額凈值
57、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財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
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的費用
58、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
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
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
交易的債券等
59、擺動定價機制:指當本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凈
值的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
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
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60、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
賬戶進行處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
屬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
戶稱為側袋賬戶
61、特定資產:包括:(1)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
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2)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
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3)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的資產
6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
件
以上釋義中涉及法律法規、業務規則的內容,法律法規、業務規則修訂后,
如適用本基金,相關內容以修訂后法律法規、業務規則為準。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256號37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256號36-37層
法定代表人:李高峰
總經理:張秉麟
設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3]68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2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限:持續經營
聯系電話:(021)20899188
傳真:(021)20899008
聯系人:徐磊
股權結構:山東省魯信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出資9000萬元,占公司總股
本的45%;江蘇省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出資6000萬元,占公司總股本的30%;
青島國信產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出資5000萬元,占公司總股本的25%。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1)董事會成員
李高峰先生,黨委書記、董事長,法學碩士;曾任山東省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證券業務總部投資銀行部項目經理、資金信托部業務經理、信托一部總經理、公
司副總經理,山東魯信文化傳媒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山東省魯信
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投資發展部部長、山東省魯信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投資
發展部資深經理。
校登樓先生,副董事長,高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本科;曾任江蘇省國際
信托投資公司證券部副科長,江蘇省國信集團審計部部長、項目經理、高級經理,
江蘇省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風險控制部總經理,江蘇省投資
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首席風控官,錦泰期貨有限公司董事?,F任國信集
團委派專職董事,江蘇省國信集團(寧國)抽水蓄能發電有限公司監事,江蘇金
蘇證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監事。
張秉麟先生,董事、總經理、代任首席信息官、上海銳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長,碩士;曾任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經理,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
司自營主管、自營分公司總經理,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資管九總部總經理,泰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王靜玉先生,董事,高級經濟師,國際金融碩士;曾任青島國信發展(集團)
有限責任公司資產管理部職員,青島國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研究發展部副經理,
青島國信資本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副總經理,青島清豐投資有限公司法
人代表、執行董事,青島久實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原青島國信創業小額貸款有限
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青島海洋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青島海洋創新產業投
資基金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國信(青島膠州)金融發展有限公司董事、總
經理,青島國信發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青島久實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
理,青島國信投資服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兼執行董事,青島國信創新股
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表執行青島新動能產業投資基金,久實融資租賃
(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久實太初(天津)飛機租賃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久實元鼎(天津)飛機租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執行董事,久實征和(天津)飛機租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青島融
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原青島國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青
島國信投資服務有限公司的委托代表執行青島信保投資發展合伙企業,青島國信
東方循環水養殖科技有限公司監事長,國信中船(青島)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青島國信城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國投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F任
青島國信產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青島國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副總經理,久實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久實麟德(青
島)航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執行董事,青島雙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青島星微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山東港信期貨有限公司董事。
王川先生,獨立董事,高級經濟師,工業經濟管理專業大專;曾任山西省委
政策研究室干部、省委辦公廳秘書,中國農業銀行辦公室秘書、綜合處副處長、
人事教育部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信貸業務部主任、吉林分行行長兼黨組書記、
農行總行黨組成員兼紀檢組組長、副行長兼黨組成員(黨委委員)、副行長兼黨
委副書記,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兼中國光大銀行副董
事長、行長,中國中信集團公司副董事長、黨委委員、中信(金融)控股總裁。
李華強先生,獨立董事,經濟學碩士;曾任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株洲冶
煉廠團委書記、廠長、總經理,國信證券投資銀行總部副總經理,方正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總裁,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華林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兼總裁,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非銀行部資本
市場部主任、證券一處與證券二處主任、中投證券有限公司股權董事、中信建投
證券副董事長、中國光大集團股權董事兼中國光大銀行董事,湖南湘投控股集團
公司外部董事,光大永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湖南艾迪奧電子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F任中國鋁業集團高端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現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湖南弘輝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中國光大綠色環保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湖南海利高新技術產業集團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劉江寧女士,獨立董事,教授,法學博士。曾任山東財經大學教師、北京大
學政治經濟學博士后,對外經貿大學教師,山東德州扒雞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現任對外經貿大學共同富裕研究院副院長、博士生(博士后)導師,山東金嶺礦
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張秉麟先生,董事、總經理、代任首席信息官、上海銳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長,碩士;曾任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經理,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
司自營主管、自營分公司總經理,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資管九總部總經理,泰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劉小舫女士,督察長,碩士;曾任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信息披
露專員,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副總裁,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
稽核部總監、督察長。
王弓箭先生,副總經理,碩士;曾任國營五四零廠技術員,中原信托有限公
司高級信托經理,興業銀行資金營運中心投資經理、資產管理部投資經理、南寧
分行金融市場部總經理,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場部總監、機構業務部總監兼
資產管理部總監。
張蕓紅女士,首席財務官,本科;曾任新疆證券公司石河子營業部員工,上
海特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財務部會計,國能科諾商用軟件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行
政財務部財務經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清算會計部基金會計、清算會計部總
監助理、綜合管理部副經理、計劃財務部副總監、計劃財務部總監。
2、基金經理
周慶先生,研究生學歷。曾任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金融機構部團隊負責人崗
位,財通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固收私募投資部產品經理、固收研究部研究員、
固收私募投資部投資經理助理、固收公募投資部高級經理、B角、基金經理職務。
2025年3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金融科技部聯席總監,現任固收
投資部總監兼基金經理,2025年10月任泰信鑫瑞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經理,2025年10月任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5年10月
任泰信添益9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附:本基金歷任基金經理情況:
姓名 管理本基金的時間
張安格 2022年3月21日至2025年11月7日
3、投資決策委員會
本基金采取集體投資決策制度,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總經理張秉麟先生、
研究部總監兼基金經理吳秉韜先生、固收投資部總監兼基金經理周慶先生。
4、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轉換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資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
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資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資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12、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
會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有關法律法規、
規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行為發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證券法》、《基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
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發生: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資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資產;
(3)利用基金資產或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6)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7)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8)法律、行政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得將基金資產用于以下
投資或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如法律、行政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調整后的規定執行。
4、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
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
關規定,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
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從事損害基金資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的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
各級人員,并涵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內部控制滲透到公司
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層次,貫穿業務流程的所有環節,覆蓋公司所有的部門、崗
位和風險點,消滅控制盲點的存在。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
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
基金等受托資產、自有資金以及其他類型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公司設立獨立的
督察長與監察稽核部門,并使它們保持高度的獨立性與權威性。
(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要做到公司決策、執行、監督體系的分離以及公司各職能部門中關鍵部門、崗位
的設置分離(如交易執行部門和基金清算部門的分離、直接操作人員和監督管理
人員的分離等),并通過切實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來降低各種內控風險的發生,
形成權責分明、相互牽制的局面。
(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
經濟效益,公司在制訂新的制度或者修改原有制度時,要對制度的實施成本和效
果進行充分評估;公司應充分調動各機構、各部門和所有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盡
量降低經營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2、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1)控制環境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重視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與內部控制體系。本公司
在董事會下設立有獨立董事參加的審計、合規與風險控制委員會,負責評價與完
善公司的內部控制體系;公司監事會負責審閱外部獨立審計機構的審計報告,確
保公司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可靠性,督促實施有關審計建議。
公司管理層在總經理領導下,認真執行董事會確定的內部控制戰略,為了有
效貫徹公司董事會制定的經營方針及發展戰略,設立了總經理辦公會、投資決策
委員會等,負責公司經營、基金投資、風險管理的重大決策。
此外,公司設有督察長,負責組織指導公司監察稽核工作。督察長履行職責
的范圍,涵蓋基金及公司運作的所有業務環節,對公司和基金運作的合法性、合
規性及合理性進行全面檢查與監督,參與公司風險控制工作,發生重大風險事件
時向公司董事長和中國證監會報告。
(2)風險評估
公司風險管理部和內部監察稽核人員定期評估公司及基金的風險狀況,包括
所有能對經營目標、投資目標產生負面影響的內部和外部因素,對公司總體經營
目標產生影響的可能性及影響程度,并將評估報告報總經理辦公會。
(3)操作控制
公司內部組織結構的設計方面,體現部門之間職責有分工,但部門之間又相
互合作與制衡的原則。基金投資管理、基金運作、市場等業務部門有明確的授權
分工,各部門的操作相互獨立,并且有獨立的報告系統。各業務部門之間相互核
對、相互牽制。各業務部門內部工作崗位分工合理、職責明確,形成相互檢查、
相互制約的關系,以減少舞弊或差錯發生的風險,各工作崗位均制定有相應的書
面管理制度。在明確的崗位責任制度基礎上,設置科學、合理、標準化的業務操
作流程,每項業務操作有清晰、書面化的操作手冊,同時,規定完備的處理手續,
保存完整的業務記錄,制定嚴格的檢查、復核標準。
(4)信息與溝通
公司建立了內部辦公自動化信息系統與業務匯報體系,通過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證公司員工及各級管理人員可以充分了解與其職責相關的信息,保
證信息及時送達適當的人員進行處理。
(5)監督與內部稽核
本公司設立了獨立于各業務部門的監察稽核部,履行內部稽核職能,檢查、
評價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備性和有效性,監督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
情況,設置風險管理部,分析和監控公司內部管理及基金運作中的風險,及時提
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有效地執行。內部稽核人員和風險管理人員
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內部稽核報告報董事長及中國證監會。
3、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的聲明
(1)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持內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
的責任;
(2)上述關于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準確;
(3)本公司承諾將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及公司的發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
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況
1、基本情況
名稱: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濟南市歷下區濼源大街8號
法定代表人:辛樹人
成立時間:1987年11月23日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證監許可〔2014〕204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1112.09629836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人民幣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辦理
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
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存款:
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同業外匯拆借;外匯票據的承兌和
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結匯、售匯;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
證券;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外匯買賣;代客外匯買賣;
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
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發展概況
恒豐銀行是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前身為1987年成立的煙臺住房
儲蓄銀行。2003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改制為恒豐銀行。2017年底啟動市場化
改革,2019年底剝離不良資產、引進戰略投資,完成了國務院批復的“剝離不良、
引進戰投、整體上市”三步走改革重組方案中的前兩步,成為在市場化法治化框
架內合力化解全國性銀行機構金融風險的成功案例。
目前,恒豐銀行注冊資本1112億元,位居全國銀行業第五位。股權結構中國
有股權占比約為89.70%、外資股權占比為3%、民營股權占比約為7.30%,形成了
以國有股東為主導,穩定多元清晰的股權結構。其中,山東省金融資產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新加坡大華銀行有限公司為前三大股東。
截至2023年末,全行總資產1.44萬億元,各項業務發展勢頭良好,經營效益
穩步提升。在全國設有330余家分支機構,主要分布在北上廣深、長三角及沿長
江、黃河經濟帶、環渤海經濟帶等經濟發達地區,其中一級分行及總行直屬分行
20家。在上海設有資金運營中心、私人銀行部專營機構,在青島設有全資子公司
——恒豐理財有限責任公司。
在英國《銀行家》雜志發布的“2024年全球銀行1000強”榜單中,按一級資
本排名,恒豐銀行位居121位;先后獲評“數字化轉型創新企業”“中小銀行數
智化創新先鋒”“銀行業數字化轉型優秀案例”“山東社會責任企業”等榮譽稱
號。
恒豐銀行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與向上者
同行、為奮斗者奮斗,努力打造“整體上市銀行、精品特色銀行、穩健發展銀行、
數字化敏捷銀行”,為金融強國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3、主要人員情況
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設資金運營中心資產托管部,部門現有員工29人,
100%員工擁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高管人員均擁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員工的學歷
層次較高,專業分布合理,職業技能優良,職業道德素質過硬,是一支誠實勤勉、
積極進取、開拓創新、奮發向上的資產托管從業人員隊伍。
4、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2014年2月10日,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
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批準,獲得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資格。恒豐銀行致力于
打造“恒心恒業,術智同享,不負所托”資產托管業務“恒享托”品牌,強化受
托責任,集中技術和人才優勢,安全保管受托資產。恒豐銀行配備了高效的資金
清算網絡、先進的托管業務綜合處理系統、完善的內控風險控制制度以及專業的
托管運作團隊,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綜合托管服務。目前已開展證券投資基金托
管、銀行理財托管、基金公司專戶產品托管、基金子公司專戶/專項產品托管、
證券公司定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托管、信托計劃托管、私募基金托管等多項業
務。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目標
保證業務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托管業務的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定,守法
經營、規范運作、嚴格監察,保證托管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合法權益,確保資產托管業務安全、有效、穩健運行。
2、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資產托管部內設負責風險管理的業務室,該業務室作為內部控制的監督、評
價部門,組織督促各相關業務室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并對各項業務及其操作提出
內部控制建議。該業務室配備專職內控稽核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
度,對內部控制獨立行使稽核監察職權。
3、內部控制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滲透到資產托管業務的決策、執行、監督
的全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業務室、崗位、人員,任何決策或操作應當
有案可查。
(2)重要性原則。資產托管業務的內部控制制度應當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
關注資產托管業務運作的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3)制衡性原則。內部業務室和崗位的設置應權責分明、相對獨立、相互
制衡,通過切實可行的措施來消除內部控制的盲點。負責風險管理的業務室作為
內部控制的監督和評價部門,獨立于內部控制的建設和執行部門;負責內部控制
監督與評價的內控稽核崗的工作具有獨立性,不得兼任其他崗位的工作。
(4)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體系應同資產托管業務規模、業務范圍、競爭
狀況和風險水平及業務其他環境相適應,內部控制制度的制訂應當具有前瞻性,
并應當根據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經營管理的需要,適時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
內部控制應當具有高度的權威性,任何人不得擁有超出內部控制約束的權力,內
部控制存在的問題應當得到及時反饋和糾正。
(5)審慎性原則。內部風險管理必須以防范風險、審慎經營、保證托管資
產的安全與完整。
(6)成本效益原則。內部控制應當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以合理的成
本實現既定的內控目標。
4、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將風險防范和控制理念融入崗位職責、工作流程、
制度建設中,建立了明確的崗位職責、科學的業務流程、詳細的操作手冊、嚴格
的人員行為規范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實現托管業務隔離,確保
資產獨立、環境獨立、人員獨立、業務制度和管理獨立、網絡獨立。
(2)建立健全組織管理結構:不同業務室、崗位之間相互獨立、相互制衡;
明確崗位職責,落實崗位責任制;加強員工管理,定期進行業務與職業道德培訓,
提升員工業務素質,使員工樹立風險防范與控制理念。
(3)風險識別與評估:負責風險管理的業務室指導各業務室進行風險識別、
評估,制定并實施風險控制措施,排查風險隱患;配備專職內控稽核人員,依照
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內部控制獨立行使稽核監察職權。
(4)數據安全控制:業務操作區域相對獨立、數據和傳真加密、數據傳輸
線路備份、監控設置的運用和保障等措施保障數據安全。
(5)應急準備:定期組織各業務室、人員進行應急演練,提升應急事件的
處置水平,使托管業務的發展符合業務連續性要求。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負有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督權的職責。根據《基金法》、
《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對象和范圍、投
資組合比例、投資限制、費用的計提和支付方式、基金會計核算、基金資產估值
和基金凈值的計算、收益分配、申購贖回以及其他有關基金投資和運作的事項,
對基金管理人進行業務監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和
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回復基金托管人。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
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
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如基金托管人發
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五、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256號37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256號36-37層
法定代表人:李高峰
總經理:張秉麟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電話:(021)20899188
聯系人:王弓箭
網址:www.ftfund.com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廣成街4號院1號樓305、306室
電話:(010)66211966
聯系人:林潔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崗廈社區福華路350號崗廈皇庭大廈25B
電話:(0755)33988759
聯系人:林潔
2、銷售機構
(1)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5047號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謝永林
客服電話:95511-3
公司網站:www.bank.pingan.com
(2)愛建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前灘大道199弄5號10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600號32樓
法定代表人:江偉
客服電話:4001-962-502
網址:www.ajzq.com
(3)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二大街42號寫字樓101室
辦公地址:天津市南開區水上公園東路寧匯大廈A座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服電話:956066
網址:www.bhzq.com
(4)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普陀區曹楊路510號南半幢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東二路558號外灘金融中心N1棟9層
法定代表人:武曉春
客服電話:400-8888-128
網址:www.tebon.com.cn
(5)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蘇州工業園區星陽街5號
辦公地址:蘇州市工業園區星陽街5號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電話:95330
網址:www.dwzq.com.cn
(6)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東城根上街95號
辦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東城根上街95號成證大廈16樓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電話:95310
網址:www.gjzq.com.cn
(7)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廣東路689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888號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電話:95553
網址:www.htsec.com
(8)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東崗西路638號文化大廈21樓
辦公地址:蘭州市城關區東崗西路638號蘭州財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客服電話:95368或400-689-8888
網址:www.hlzq.com
(9)北京創金啟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白紙坊東街2號院6號樓71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白紙坊東街2號院6號樓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電話:010-66154828
網址:www.5irich.com
(10)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甲1號4層401-2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甲1號環球財訊中心D座4層
法定代表人:王偉剛
客服電話:400-619-9059
網址:www.hcfunds.com
(11)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霍達
客服電話:95565
網址:www.cmschina.com
(12)博時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新社區益田路5999號基金大廈19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新社區益田路5999號基金大廈19層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服電話:400-610-5568
網址:www.boserawealth.com/index
(13)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號3幢5層599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西溪路569號間9號樓小郵局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電話:95188-8
網址:www.fund123.cn
(14)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飛虹路360弄9號6層(集中登記地)
辦公地址:上海市楊浦區長陽路1687號2號樓
法定代表人:吳衛國
客服電話:400-821-5399
網址:www.noah-fund.com
(15)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501號6211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楊路500號華潤時代廣場14F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電話:400-700-9665
網址:www.xioulaser.com
(16)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500號30層3001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488號太平金融大廈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電話:400-820-5369
網址:www.jiyufund.com.cn
(17)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0弄1號208-
36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1098號浦江國際金融廣場53層
法定代表人:李興春
客服電話:400-032-5885
網址:www.leadfund.com.cn
(18)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田路190號2號樓2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88號東方財富大廈
法定代表人:其實
客服電話:021-54509977
網址:fund.eastmoney.com
(19)上海云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新金橋路27號、明月路1257號1幢
1層103-1、103-2辦公區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新金橋路27號1號樓
法定代表人:姚楊
客服電話:400-820-1515
網址:trade.zhengtongfunds.com/index
(20)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號903室
辦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西路1號元茂大廈903室
法定代表人:吳強
客服電話:952555
網址:www.ijijin.com.cn
(21)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區琴朗道91號1608、1609、1610
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閱江中路688號保利國際廣場北塔33樓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電話:020-89629066
網址:www.yingmi.cn
(22)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路116、128號7層(名義樓
層,實際樓層6層)03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路116號大華銀行大廈7樓
法定代表人:鄭新林
客服電話:021-68889082
網址:www.pytz.cn
(23)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南京市江東中路389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江東中路389號
法定代表人:李劍鋒
客服電話:95386
網址:www.njzq.com.cn
(24)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海南省三亞市天涯區鳳凰島1號樓7層710號
辦公地址:海南省三亞市天涯區鳳凰島1號樓7層710號
法定代表人:張峰
客服電話:400-021-8850
網址:www.harvestwm.cn
(25)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76號(寫字樓)1號樓4層1-7-2
辦公地址:北京市亦莊經濟開發區科創十一街18號院A座
法定代表人:鄒保威
客服電話:400 098 8511
網址:kenterui.jd.com
(26)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寧東路345號
辦公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寧東路345號
法定代表人:陸華裕
客服電話:95574
公司網站:www.nbcb.com.cn
(27)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廣場A座17樓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電話:400-684-0500
網址:www.ifastps.com.cn
(28)萬家財富基金銷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天津自貿區(中心商務區)迎賓大道1988號濱海浙商大廈公寓2-
2413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9號泓晟國際中心18層
法定代表人:戴曉云
客服電話:010-59013895
網址:www.wanjiawealth.com
(29)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188號鴻安國際大廈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電話:400-8888-108
網址:www.csc108.com
(30)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
辦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聽海大道5212號騰訊數碼大廈2
棟(南塔)L1401-L1501
法定代表人:譚廣鋒
客服電話:4000-890-555
網址:www.txfund.com
(31)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687號1幢2樓268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8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電話:400-817-5666
網址:www.amcfortune.com
(32)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筍崗街道筍西社區梨園路8號HALO廣場一期四層
12-13室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筍崗街道梨園路8號HALO廣場一期四層12-
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電話:4006-788-887
網址:www.zlfund.cn
(33)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成都市成華區建設路9號高地中心1101室
辦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區西宸龍湖國際B座12樓
法定代表人:王建華
客服電話:400-080-3388
網址:www.puyifund.com
(34)上海中歐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479號1008-1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479號1008-1室
法定代表人:許欣
客服電話:400-100-2666
網址:www.zocaifu.com
(35)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中信證券大廈/北京市朝陽區
亮馬橋路48號中信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客服電話:95548
網址:www.cs.ecitic.com
(36)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臨江大道395號901室(部位:自編01號)1001
室(部位:自編01號)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5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5、19-
20層
法定代表人:陳可可
客服電話:020-88836999
網址:www.gzs.com.cn
(37)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青島市嶗山區深圳路222號1號樓2001
辦公地址:青島市市南區東海西路28號龍翔廣場東座5層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客服電話:0532-85022313
網址:sd.citics.com
(38)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13層
1301-1305、14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13層1301-
1305室、14層
法定代表人:竇長宏
客服電話:400-990-8826
網址:www.citicsf.com
(39)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濟南市市中區經七路86號
辦公地址:濟南市市中區經七路86號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電話:95538
網址:www.zts.com.cn
(40)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柳梧新區國際總部城10棟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88號東方財富大廈9-20樓
法定代表人:戴彥
客服電話:95357
網址:www.18.cn
(41)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明路1500號8層M座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明路1500號萬得大廈7樓
法定代表人:簡夢雯
客服電話:400-799-1888
網址:www.520fund.com.cn
(42)大連網金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體壇路22號諾德大廈2層202室
辦公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體壇路22號諾德大廈2層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懷東
客服電話:4000-899-100
網址:www.yibaijin.com
(43)麥高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熱鬧路49號
辦公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熱鬧路49號
法定代表人:宋成
客服電話:400-618-3355
網址:www.mgzq.com
(44)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湘府中路198號新南城商務中心A棟11樓
辦公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湘府中路198號新南城商務中心A棟11樓
法定代表人:高振營
客服電話:95351
網址:www.xcsc.com
(45)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
法定代表人:鄭國雨
客服電話:95580
網址:www.psbcltd.cn
(46)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創遠路34號院6號樓15層1501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創遠路34號院6號樓15層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電話:400-159-9288
網址:danjuanapp.com
(47)華瑞保險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南翔鎮眾仁路399號運通星財富廣場1號樓B座14
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向城路288號國華人壽金融大廈8層
法定代表人:王樹科
客服電話:021-60678026
網址:www.huaruisales.com
(48)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拉薩市柳梧新區國際總部城3幢1單元5-5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深南大道9668號華潤置地大廈C座32-
33層
法定代表人:林立
客服電話:400-188-3888
網址:www.chinalions.com
(49)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3號國華投資大廈9層10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3號國華投資大廈9層10層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客服電話:400-818-8118
網址:www.guodu.com
(50)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江蘇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號投資廣場18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1928號東海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王文卓
客服電話:95531或400-888-8588
網址:www.longone.com.cn
(51)華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西寧市南川工業園區創業路10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富城路99號震旦國際大樓24層華源證券
法定代表人:鄧暉
客服電話:95305
網址:www.huayuanstock.com
(二)登記機構
名稱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256號37層
辦公地址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256號36-37層
法定代表人 李高峰
聯系人 唐葉丹
電話 (021)20899188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 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住所、辦公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負責人 廖海 聯系人 劉佳
電話 (021)51150298 傳真 (021) 51150398
經辦律師 劉佳、黃麗華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 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黃浦區延安東路222號30樓
辦公地址 上海市黃浦區延安東路222號30樓
法定代表人 唐戀炯 聯系人 潘俊峰
電話 (0755)3637 6906
經辦注冊會計師 汪潤松、潘俊峰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
息披露辦法》、《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并于2021
年11月25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1】3751號)準予注冊募集。
(一)基金類型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二)基金存續期
不定期
(三)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四)基金份額的類別
本基金根據認購/申購費用、贖回費用、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
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
A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人認購/申購時收取前端認購/申購費用,在贖回時
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但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
額;
C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人認購/申購時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
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且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A類基金份額、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分別計算和公告各類基金份額
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投資者在認購、申購基金份額時可自行選擇基金份額類別。
有關基金份額類別的具體設置、費率水平(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除外)
等由基金管理人確定,具體參見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實際運作情況,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
及基金合同的約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額類別、取消現有基金份額類別、調整現有基金份
額類別設置及其金額限制等或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則進行調整,但應在該等
調整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并報中國證監
會備案,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五)募集方式和銷售場所
本基金將通過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機構、網
上交易系統及其他基金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公開發售,各銷售機構的具體名單
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網站。
(六)募集期限
本基金自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公開發售。根據《運作辦
法》的規定,如果本基金在上述時間段內未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條件或基金
管理人根據市場情況需要延長基金份額發售的時間,本基金可繼續銷售,但募集
期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最長不超過3個月,具體發售時間見基金份額發售公
告。同時也可根據認購和市場情況提前結束發售。
(七)募集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
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
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八)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人民幣1.00元,以初始面值發售。
(九)投資人對基金份額的認購
1、認購方法
投資者認購時間安排、投資者認購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由基金管理
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發售公告中確定并披露。
2、認購的方式及確認
(1)本基金認購采取全額繳款認購的方式。
(2)銷售機構(包括泰信直銷機構和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基金銷售機構)受
理申請并不表示對該申請是否成功的確認,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
申請是否有效應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對于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
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3)基金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按
每筆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請單獨計算,但已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
(4)若投資者的認購申請被確認為無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將投資者已支付的認
購金額本金退還投資者。
3、認購的限額
(1)在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但單一投資者在募集期間最終累計確認
的認購份額需低于成立時基金總份額的50%,也不得通過一致行動人變相規避50%集
中度。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鸸芾砣?
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
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
效后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另有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
外。
(2)認購最低限額:在基金募集期內,除發售公告另有規定,基金管理人以外
的其他基金銷售機構單個基金賬戶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0元(含認購費),
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元(含認購費);泰信直銷柜臺單個基金賬戶首次
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5萬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
(含認購費)。
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各銷售機構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
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4、認購費率
本基金采取金額認購方式,募集期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
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按每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投資者重復認購,須按每
次認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
A類基金份額認購費率安排如下表所示:
認購金額(M,含認購費,元) A類份額認購費率
M<100萬 0.30%
100萬≤M<500萬 0.10%
M≥500萬 1,000元/筆
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用。
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
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5、認購份額的計算
認購本基金的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采用前端收費模式,即在認購基金時繳納認購
費。投資者的認購金額包括認購費用和凈認購金額。有效認購資金在基金募集期間所
產生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
(1)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時,投資者的總認購份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認購費用為比例費率時: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凈認購金額以人民幣元為單位,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認購份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
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2)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時,投資者的總認購份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份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
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例一:某投資者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則對應的認購費率為
0.30%,如果募集期內認購資金獲得的利息為10元,則其可得到的A類基金份額計算
如下:
凈認購金額=10,000/(1+0.3%)=9,970.09元
認購費用=10,000-9,970.09=29.91元
認購份額=(9,970.09+10)/1.00=9,980.09份
即該投資者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金在募集期內
獲得的利息,可得到9,980.09份A類基金份額。
例二:某投資者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如果募集期內認購資
金獲得的利息為10元,則其可得到的C類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認購份額=(10,000+10)/1.00=10,010.00份
即該投資者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金在募集期內
獲得的利息,可得到10,010.00份C類基金份額。
(十一)募集資金及利息的處理
1、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
動用。
2、有效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利息的計
算和折算的基金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計算結果為準。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備案的條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
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
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
售,并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
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
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
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時募集資金的處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交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稅后);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
擔。
(三)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
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
披露;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
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持續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機構將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說明書或基金管理人網站列明?;鸸芾砣丝筛鶕闆r變更或增減銷售機
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鹜顿Y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
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
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
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開放日的具體業
務辦理時間在相關公告中載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
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
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申購,具體業務辦
理時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規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務辦
理時間在贖回開始公告中規定。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
贖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
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轉換價格為下一開放日該
類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轉換的價格。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該類別基
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
順序贖回;
5、辦理申購、贖回業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確保
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
必須在新規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投資人辦理申購、贖回等業務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手續、辦理時間、處理
規則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定的前提下,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為
準。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內提出
申購或贖回的申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申購款項,申
購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
贖回生效。投資者贖回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
贖回款項。在發生巨額贖回或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如遇登記機構系統故障、證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故
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
響業務處理流程,則贖回款項劃付時間相應順延,順延至該因素消除的最近一個
工作日。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
或贖回申請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
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應在T+2日后(包括該日)到銷售網
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立或無效,
則申購款項本金退還給投資人。
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本基金登記機構可根據相關業務規則,對上述業
務辦理時間進行調整,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將于開始實施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公告。
基金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
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請。申購、贖回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
于申請的確認情況,投資者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
任何損失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五)申購、贖回的數量限制
1、申請申購基金的金額
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基金銷售機構單個基金賬戶首次最低申
購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
投資者通過泰信直銷柜臺單個基金賬戶首次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5萬元(含申
購費),追加申購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含申購費)。投資者通過銷售機構
申購本基金時,除需滿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購金額限制外,當銷售機構設定的最
低金額高于上述金額限制時,投資者還應遵循相關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
投資者將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或采用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不
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本基金申購的最低金額。
投資者可多次申購,但單個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須低于基金總份額數的50%
(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
也不得通過一致行動人變相規避50%集中度。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或
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申請贖回基金的份額
投資者可將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本基金按照份額進行贖回,申請贖回
份額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單筆贖回的基金份額不得低于1份(但交易賬戶內剩
余基金份額不足1份的除外)?;鸱蓊~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
點)單個交易賬戶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贖回。
各銷售機構對交易賬戶最低份額余額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
準。
3、基金管理人可以規定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上限,具體規定請
參見招募說明書(更新)或相關公告。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另有規定或基金合同
另有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以規定單個投資者單日或單筆申購金額上限,具體規定請
參見招募說明書(更新)或相關公告。
5、基金管理人有權規定本基金的總規模限額、單日申購金額限制、單日凈
申購比例上限,具體規定請參見招募說明書(更新)或相關公告。
6、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
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模予以控
制。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和贖回
份額等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
規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購、贖回的費率
1、申購費
投資者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時,需交納申購費用。本基金對A類基金份額
收取前端申購費,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前端申購費率按照申購金額遞減,即申購
金額越大,所適用的申購費率越低。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
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安排如下表所示:
申購金額(M,含申購費,元) A類份額申購費率
M<100萬 0.40%
100萬≤M<500萬 0.20%
M≥500萬 1,000元/筆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由申購人承擔,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
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
2、贖回費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
收取。本基金A類和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隨贖回該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的增加
而遞減。
本基金A類和C類基金份額的具體贖回費率如下:
持有時間(T,天) 贖回費率
T 1.50%
T≥7天 0.00%
投資者可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對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全額
計入基金財產。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
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
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且在不對基金份
額持有人權益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
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
必要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本基金的銷售費率,并進行公告。
5、當本基金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
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
監管部門、自律規則的規定。
(七)申購份額、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
1、申購份額的計算
(1)當投資者選擇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時,收取前端申購費用,申購份
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①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②申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2)當投資者選擇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時,不收取申購費用,申購份額
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申購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上述申購份額的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
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三:某投資者投資1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則對應的申購費率
為0.40%,假設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1500元,則可得到的A類基金份額
的申購份額為:
凈申購金額=10,000/(1+0.40%)=9,960.16元
申購費用=10,000-9,960.16=39.84元
申購份額=9,960.16/1.1500=8,661.01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A類基
金份額凈值為1.1500元,則其可得到8,661.01份A類基金份額。
例四:某投資者投資5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本
基金C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0元,則可得到的C類基金份額的申購份額為:
申購份額=50,000/1.2000=41,666.67份
即:投資者投資5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C類基
金份額凈值為1.2000元,則可得到41,666.67份C類基金份額。
2、贖回金額的計算
采用“份額贖回”方式,贖回價格以贖回當日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
準進行計算,計算公式:
贖回總額=贖回份額×贖回日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
贖回金額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
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五:某投資者在T日贖回10,000份A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為6天,則
對應的贖回費率為1.50%,假設贖回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1000元,其獲得
的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贖回總額=10,000×1.1000=11,000.00元
贖回費用=11,000.00×1.5%=165.00元
贖回金額=11,000.00-165.00=10,835.00元
即:投資者贖回本基金10,000份A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為6天,假設贖
回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1000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10,835.00元。
例六:某投資者在T日贖回10,000份C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為1年,則
對應的贖回費率為0.00%,假設贖回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1000元,其獲得
的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贖回總額=10,000×1.1000=11,000.00元
贖回費用=11,000.00×0.00%=0.00元
贖回金額=11,000.00-0.00=11,000.00元
即:投資者贖回本基金10,000份C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為1年,假設贖
回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1000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11,000.00元。
3、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
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5位
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如按照上述保留位數的份額
凈值對投資者的申購或贖回進行確認可能引起基金份額凈值劇烈波動的,為維護
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以臨時增加基金
份額凈值的保留位數并以此進行確認,并在確認完成后予以恢復,具體保留位數
以屆時公告為準。T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并按照基金合同
約定公告。遇特殊情況,經履行適當程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八)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
產凈值。
4、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5、基金資產規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
能對基金業績產生負面影響,或發生其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登記機構或支付結算機構等
因異常情況導致基金銷售系統、基金登記系統、基金會計系統或基金銷售支付結
算系統等無法正常運行。
7、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
份額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50%,或者變相規避50%集中度的情形。
9、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第1、2、3、5、6、7、9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
停接受投資人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刊登暫停
申購公告。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拒絕的,被拒絕的申購款項本金
將退還給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務的
辦理。
(九)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
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
產凈值。
4、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生巨額贖回。
5、發生繼續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
6、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7、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
管理人應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
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
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巨額贖回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
關條款處理?;鸱蓊~持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分
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務的辦理并
公告。
(十)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
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
總數后的余額)超過前一工作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
全額贖回、部分延期贖回或暫停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
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
為因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
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工作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
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
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分,
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
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
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
無優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
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
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部分延期贖回不受單筆贖回最低份額的限制。
(3)當發生巨額贖回且存在單個開放日內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贖回的
基金份額超過前一工作日的基金總份額的20%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該單個基金
份額持有人超過前述約定比例的贖回申請實施延期贖回。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
人不超過前述比例的贖回申請,與當日其他贖回申請一起,按上述(1)、(2)
方式處理。如下一開放日,該單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剩余未贖回部分仍舊超出前述
比例約定的,繼續按前述規則處理,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該持有人
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選擇取消贖回,則其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有權根據當時市場環境調整前述比例和辦理措施,
并在規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4)暫停贖回:連續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
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
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規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生上述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
募說明書規定的其他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
法,并在兩日內在規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在規定媒
介上刊登暫停公告。
2、如發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日,在規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
3、如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暫停申購或贖回的時
間,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最遲于重新開放日在規定媒介上刊登重
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暫停公告中明確重新開放申購
或贖回的時間,屆時不再另行發布重新開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的規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
相關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十三)基金份額的轉讓
在法律法規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無實質性不利影
響的前提下,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通過中國證監
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交易方式進行份額轉讓的申請并由登記機構辦理基金份
額的過戶登記?;鸸芾砣藬M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務的,將提前公告,基金份額
持有人應根據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業務規則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業務。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行等情形
而產生的非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它非交易過戶或者按
照相關法律法規或國家有權機關要求的方式進行處理的行為。無論在上述何種情
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或者是按
照相關法律法規或國家有權機關要求的方式進行處理。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
捐贈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
會團體;司法強制執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
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
構的規定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定的標準收費。
(十五)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
銷售機構可以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六)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規定。投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
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定的定期定
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十七)基金的凍結、解凍和質押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
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基金賬戶或基金份額
被凍結的,被凍結部分產生的權益一并凍結,被凍結部分份額仍然參與收益分配
與支付。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履行相關程序后,如相關
法律法規允許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額的質押業務或其他基金業務,基金管理人
將制定和實施相應的業務規則,并可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十八)基金份額折算
在遵守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規定以及基金合同約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
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可對基金份
額進行折算,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十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
告。
(二十)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根據具體情況對上述申購和贖回以及
相關業務的安排進行補充和調整并提前公告,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九、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地方
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
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
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
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等權益類資產,也不參與一級市場的新股申購
和新股增發。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鸬耐顿Y組合比例為:
本基金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本基金
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
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
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三)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宏觀經濟形勢的持續跟蹤,基于對利率、信用等市場的分析和
預測,綜合運用久期配置策略、期限結構配置策略、債券類別配置策略、信用風
險控制策略、跨市場套利策略、杠桿放大策略、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等策略,力爭
實現基金資產的穩健增值。
1、久期配置策略
根據基本價值評估、經濟環境和市場風險評估,考慮在運作周期中所處階段,
確定債券組合的久期配置。本基金將在預期市場利率下行時,適當拉長債券組合
的久期水平,在預期市場利率上行時,適當縮短債券組合的久期水平,以此提高
債券組合的收益水平。
2、期限結構配置策略
在確定組合久期后,針對收益率曲線形態特征確定合理的組合期限結構,包
括采用集中策略、兩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長期、中期和短期債券間進行動態
調整,力爭從長、中、短期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利。
3、債券類別配置策略
主要包括資產類別選擇、各類資產的適當組合以及對資產組合的管理。本基
金將在利率預期分析及其久期配置范圍確定的基礎上,通過情景分析和歷史預測
相結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債券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
市場,銀行存款、信用債、政府債券等資產類別之間進行類屬配置,進而確定具
有最優風險收益特征的資產組合。
4、信用風險控制策略
基金管理人利用行業和公司的信用研究力量,對所有投資的信用品種進行詳
細的分析及風險評估,依據不同信用債發行主體所處行業未來發展前景以及自身
在行業內的競爭能力,對不同發行主體的債券進行內部評級分類。在實際投資中,
投資人員還將結合個券流動性、到期收益率、稅收因素、市場偏好等多方面因素
進行個券選擇,以平衡信用債投資的風險與收益。本基金投資于評級在AA+及以
上級別的信用債,其中評級為AA+的信用債投資占信用債的比例為0-50%,評級
為AAA的信用債投資占信用債的比例為50%-100%。上述信用評級為債項評級,
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短期信用債的信用評級依照評級機構出具的主體信
用評級,本基金投資的信用債若無債項評級的,參照主體信用評級。本基金將綜
合參考國內依法成立并擁有證券評級資質的評級機構所出具的信用評級,評級機
構不包含中債資信。
5、跨市場套利策略
跨市場套利是根據不同債券市場間的運行規律和風險特性,構建和調整債券
組合,提高投資收益,實現跨市場套利。
6、杠桿放大策略
本基金可采用杠桿放大策略擴大收益,即以組合現有債券為基礎,利用買斷
式回購、質押式回購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資金,并購買剩余年限相對較長并具有較
高收益的債券,以期獲取超額收益。
7、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關鍵在于對基礎資產質量及未來現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將
在國內資產證券化產品具體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數量化模型相結合,
對個券進行風險分析和價值評估后進行投資。本基金將嚴格控制資產支持證券的
總體投資規模并進行分散投資,以降低流動性風險。
未來,隨著市場的發展和基金管理運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變投
資目標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應調整或更新投資策略,并在招募說
明書更新中公告。
(四)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
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
券的10%;
(5)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基金資產凈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
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9)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
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
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0)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40%,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
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1)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
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證券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不符合該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2)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
保持一致;
(13)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4)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2)、(9)、(11)、(12)情形之外,因證券市場波動、證券發
行人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
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會規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開始。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定為準。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
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行政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規定,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調整后的規定執行。
(五)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中債綜合(全價)指數收益率
中債綜合(全價)指數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編制,該指數旨在綜合反映
債券全市場整體價格和投資回報情況。該指數涵蓋了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
成份券種包括除資產支持證券和部分在交易所發行上市的債券以外的其他所有
債券,具有廣泛的市場代表性,能夠反映債券市場總體走勢,適合作為本基金的
業績比較基準。
如果指數編制單位停止計算編制以上指數或更改指數名稱,或今后法律法規
發生變化,或者有更權威的、更能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業績比較基準推出,或者市
場發生變化導致本業績比較基準不再適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一致的情況下,履行相關程序,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變更業績比較基準并及
時公告,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僅作為衡量本基金業績的參照,不決定也不必然反映
本基金的投資策略。中債綜合(全價)指數收益率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關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相關權利,保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3、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當利益。
(八)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
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
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
現和支付等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定。
(九)基金投資組合報告(未經審計)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基金合同已復核基金投資組合
報告和基金業績中的數據。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1,483,116,543.49 98.52
其中:債券 1,483,116,543.49 98.52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21,001,704.98 1.40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 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1,226,401.38 0.08
8 其他資產 1,015.23 0.00
9 合計 1,505,345,665.08 100.00
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2.1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2.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資明細
3.1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序號 債券品種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國家債券 135,557,283.87 9.01
2 央行票據 - -
3 金融債券 1,347,559,259.62 89.56
其 中:政策性金融債 1,347,559,259.62 89.56
4 企業債券 - -
5 企業短期融資券 - -
6 中期票據 - -
7 可轉債(可交換債) - -
8 同業存單 - -
9 其他 - -
10 合計 1,483,116,543.49 98.56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序號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數量(張)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240215 24國開15 1,000,000 105,647,835.62 7.02
2 220402 22農發02 1,000,000 105,203,224.04 6.99
3 220208 22國開08 1,000,000 104,566,602.74 6.95
4 09240202 24國開清發02 1,000,000 102,806,575.34 6.83
5 240303 24進出03 1,000,000 102,803,808.22 6.83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
資明細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資貴金屬。
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資權證。
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9.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資國債期貨。
9.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資國債期貨。
9.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資國債期貨。
10、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0.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本期是否出現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
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本基金本報告期投資的前十名證券中發行主體未發生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
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況。
10.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備選股票庫
本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資股票,不存在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規定備選庫之
外的情形。
10.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1,015.23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
5 應收申購款 -
6 其他應收款 -
7 其他 -
8 合計 1,015.23
10.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10.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10.6本報告涉及合計數相關比例的,均以合計數除以相關數據計算,而不是對
不同比例進行合計。
十、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
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為2022年3月21日?;鸷贤б詠恚ń刂?024
年12月31日)基準的比較如下表所示:
泰信匯盈債券A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240101-20241231 3.94% 0.05% 4.98% 0.09% -1.04% -0.04%
20230101-20231231 3.49% 0.02% 2.06% 0.04% 1.43% -0.02%
20220321-20221231 1.40% 0.04% 0.46% 0.06% 0.94% -0.02%
20220321-20241231 9.08% 0.04% 7.64% 0.06% 1.44% -0.02%
泰信匯盈債券C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240101-20241231 3.97% 0.05% 4.98% 0.09% -1.01% -0.04%
20230101-20231231 3.55% 0.02% 2.06% 0.04% 1.49% -0.02%
20220321-20221231 1.69% 0.04% 0.46% 0.06% 1.23% -0.02%
20220321-20241231 9.48% 0.04% 7.64% 0.06% 1.84% -0.02%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份額凈值的變動情況,及與同期業績比較
基準的變動進行比較:
(2022年3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3月21日生效。
2、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
每個交易日日終,本基金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十一、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款項
以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
戶以及投資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鸸芾砣恕⒒鹜泄苋恕⒒鸬怯洐C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
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
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
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鸸芾砣斯芾磉\作基金財產所產
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
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
十二、基金資產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
規定需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它投資等
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原則
基金管理人在確定相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時,應符合《企業會
計準則》、監管部門有關規定。
1、對存在活躍市場且能夠獲取相同資產或負債報價的投資品種,在估值日
有報價的,除會計準則規定的例外情況外,應將該報價不加調整地應用于該資產
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估值日無報價且最近交易日后未發生影響公允價值計量
的重大事件的,應采用最近交易日的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充足證據表明估值日
或最近交易日的報價不能真實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報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
值。
與上述投資品種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應以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為基礎,并在估值技術中考慮不同特征因素的影響。特征是指對資產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該限制是針對資產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術中不應將該限制作
為特征考慮。此外,基金管理人不應考慮因其大量持有相關資產或負債所產生的
溢價或折價。
2、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
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時,應優先使用可觀察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或
取得不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
3、如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人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
使潛在估值調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影響在0.25%以上的,應對估值
進行調整并確定公允價值。
(四)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除本部分另有約定的品種外,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以其估值日在
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
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且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
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
發行機構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
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
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方
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4)交易所上市實行全價交易的債券(可轉債除外),選取第三方估值機
構提供的估值全價減去估值全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稅后)得到的凈價進行
估值。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交易所市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如基金管理
人認為成本能夠近似體現公允價值,基金管理人應持續評估上述做法的適當性,
并在情況發生改變時做出適當調整。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首次公開發行未上市的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
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對在交易所市場發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
情況下,應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場
報價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估值日的
公允價值;對于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
其公允價值。
3、對全國銀行間市場上不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
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
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對于含
投資人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回售登記期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
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對銀行間市場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構
未提供估值價格的債券,在發行利率與二級市場利率不存在明顯差異,未上市期
間市場利率沒有發生大的變動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5、同業存單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估值凈價估值;選定的第三方
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按成本估值。
6、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7、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
確?;鸸乐档墓叫浴?
8、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
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
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按規定對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各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
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
入?;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另有規
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定公
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
或基金合同的規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
將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
誤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約定對外公布。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生估
值錯誤時,視為該類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
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
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
“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
據計算差錯、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
時協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
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
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
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
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但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
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
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
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
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生
的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
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
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
金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
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
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如果行
業另有通行做法,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
益的原則進行協商。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
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八)基金凈值的確認
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負責
進行復核。基金管理人應于每個工作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
類基金份額凈值并發送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復核確認后發
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約定對基金凈值予以公布。
(九)特殊情形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
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等機構發送的數
據錯誤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
進行檢查,但未能發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
除或減輕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基金凈值信息。
十三、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關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
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
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
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
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且基金份額持有
人可對A類、C類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
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準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
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額類別在費用收取上不同,其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可能
有所不同。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收益分配的有關業務規則進行調整,并及時公告,不需召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
益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
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
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
登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
投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務規則》執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
袋機制”章節規定。
十四、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但法律法規或中國證
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公證費、仲裁費
和訴訟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證券賬戶開戶費用、賬戶維護費;
1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
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3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
方法如下:
H=E×0.3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
金托管人雙方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月初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
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10%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
算方法如下:
H=E×0.1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
金托管人雙方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月初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
力等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
為0.1%。本基金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的0.1%年費
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1%÷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銷售服務費
E為前一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
C類基金份額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
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雙方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
的方式于次月月初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付給各銷售機構,或一次性
支付給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給各基金銷售機構。若遇法定節假日、公
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
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
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
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
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費,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定。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
行?;鹭敭a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征收的規定代扣代繳。
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會計年度按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
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
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
并以托管協議約定的方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符合《中華人民
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
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
換會計師事務所需按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
《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相關法律法規關于信息披
露的規定發生變化時,本基金從其最新規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照法律法
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
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通過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規定報刊”)和規定互聯網網站
(以下簡稱“規定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
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
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
披露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
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的規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
重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
明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基
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內容。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明的基
金概要信息?;鸸芾砣藨斠勒辗煞ㄒ幒椭袊C監會的規定編制、披露與更新基
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
在規定網站上,其中基金產品資料概要還應當登載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
除此之外,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少每年更新一次。
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的,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
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3)基金托管協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
監督等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售的3日前,將
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
定報刊上,將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合同》
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登載在基金銷售機構網
站或營業網點;基金托管人應當同時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規定網站
上。
2、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并在披露
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規定媒介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規定媒介上登載《基金合
同》生效公告。
4、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
少每周在規定網站公告一次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
次日,通過規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
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定網站公告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5、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額申
購、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售機構
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6、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含資產
組合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度報
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鹉甓葓蟾嬷?
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中期
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將
季度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
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形,為
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
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動
性風險分析等。
7、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規定編制臨時報告書,并登載
在規定報刊和規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
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
項,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變更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
制人;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
人發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最近12個
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2)涉及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或仲裁;
(13)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
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業務相
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4)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
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6)管理費、托管費、申購費、贖回費、銷售服務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
式和費率發生變更;
(17)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8)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19)更換基金登記機構;
(20)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21)本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22)本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3)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4)發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5)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6)調整基金份額類別的設置;
(27)基金推出新業務或服務;
(28)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
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的其他
事項。
8、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
能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
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
9、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予以公告。
10、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
財產進行清算并作出清算報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
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11、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情況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年度報告及中期報告中披露
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內所
有的資產支持證券明細。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季度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
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凈資產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12、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招
募說明書的規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定。
1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級
管理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基金信息披
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法規的規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
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
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相關基金信息
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規定報刊中選擇披露信息的報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
金信息,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者決
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常投
資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
規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規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其
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規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
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
機構,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
定將信息置備于公司住所,以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暫停或延遲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
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暫停估值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中國證監會或《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
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鸸芾砣藨斣趩⒂脗却鼨C制當日報中國證監會及公司所在地中
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二)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的基金運作安排
1、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側袋賬戶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不辦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和轉換?;鸱?
額持有人申請申購、贖回或轉換側袋賬戶基金份額的,該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將
被拒絕。
(2)主袋賬戶
基金管理人將依法保障主袋賬戶份額持有人享有基金合同約定的贖回權利,
并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事項,具體事項屆時將由基金管理人在相
關公告中規定。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鸸乐担和=邮芑鹕曩徻H回申請或延緩支
付贖回款項。
對于啟用側袋機制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僅辦理主袋賬戶的贖回
申請并支付贖回款項。在啟用側袋機制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視為投資者對側袋機
制啟用后的主袋賬戶提交的申購申請。
2、基金份額的登記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對側袋賬戶份額實行獨立管理,主袋賬戶沿用
原基金代碼,側袋賬戶使用獨立的基金代碼。側袋賬戶份額的名稱以“基金簡稱+
側袋標識S+側袋賬戶建立日期”格式設定,同時主袋賬戶份額的名稱增加大寫字
母M標識作為后綴?;鹚袀却~戶注銷后,將取消主袋賬戶份額名稱中的M</p>標識。
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服務機構將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
賬戶份額為基礎,確認相應側袋賬戶持有人名冊和份額。
側袋賬戶資產完全清算后,基金管理人將注銷側袋賬戶。
3、基金的投資及業績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基金的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績指標應當以主袋
賬戶資產為基準。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
其他投資操作。
基金管理人、基金服務機構在展示基金業績時,將就前述情況進行充分的解釋
說明,避免引起投資者誤解。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資
組合的調整,但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情形除外。
4、基金的估值
側袋機制啟用當日,基金管理人以完成日終估值后的基金凈資產為基數對主
袋賬戶和側袋賬戶的資產進行分割,與特定資產可明確對應的資產類科目余額、除
應交稅費外的負債類科目余額一并納入側袋賬戶。基金管理人應將特定資產作為
一個整體,不能僅分割其公允價值無法確定的部分。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側袋賬戶單獨設置賬套,實行獨立核算。
如果本基金同時存在多個側袋賬戶,不同側袋賬戶將分開進行核算。側袋賬戶的會
計核算應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
5、基金的費用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側袋賬戶資產不收取管理費。因啟用側袋機制產生的咨詢、
審計費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基金管理人可以將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從側袋賬戶資產中列支,但應待特
定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
6、基金的收益分配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在主袋賬戶份額滿足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條件的情形下,基
金管理人可對主袋賬戶份額進行收益分配。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7、基金的信息披露
(1)基金凈值信息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披露側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
(2)定期報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戶進行
編制。側袋賬戶相關信息在定期報告中單獨進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
1)側袋賬戶的基金代碼、基金名稱、側袋賬戶成立日期等基本信息;
2)側袋賬戶的初始資產、初始負債;
3)特定資產的名稱、代碼、發行人等基本信息;
4)報告期內特定資產處置進展情況、與處置特定資產相關的費用情況及其他
與特定資產狀況相關的信息;
5)可根據特定資產處置進展情況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參
考區間,該凈值或凈值區間并不代表特定資產最終的變現價格,不作為基金管理人
對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
6)可能對投資者利益存在重大影響的其他情況及相關風險提示。
(3)臨時報告
基金管理人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生其他可能
對投資者利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后應及時發布臨時公告。
啟用側袋機制的臨時公告內容應當包括啟用原因及程序、特定資產流動性和
估值情況、對投資者申購贖回的影響、風險提示等重要信息。
處置特定資產的臨時公告內容應當包括特定資產處置價格和時間、向側袋賬
戶份額持有人支付的款項、相關費用發生情況等重要信息。側袋機制實施期間,若
側袋賬戶資產無法一次性完成處置變現,基金管理人在每次處置變現后均將按規
定及時發布臨時公告。
8、特定資產處置清算
基金管理人將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
置變現等方式,及時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對應款項。無論側袋賬戶資產是否
全部完成變現,基金管理人都將及時向側袋賬戶對應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已變
現部分對應的款項。
9、側袋的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和終止側袋機制后,及時聘請符合《證券法》
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具體如下: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時,就特定資產認定的相關事宜取得符合《證
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意見。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后五個工作日內,聘請于側袋機制啟用日發
表意見的會計師事務所針對側袋機制啟用日本基金持有的特定資產情況出具專項
審計意見,內容應包含側袋賬戶的初始資產、份額、凈資產等信息。
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年度報告進行審計時,應對報告期間基金側袋機制運行
相關的會計核算和年報披露,執行適當程序并發表審計意見。
當側袋賬戶資產全部完成變現后,基金管理人應參照基金清算報告的相關要
求,聘請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側袋賬戶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
意見。
(三)本部分關于側袋機制的相關規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則的
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或將來法律
法規或監管規則針對側袋機制的內容有進一步規定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
人協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
提下,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十八、風險揭示
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分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貨幣市
場基金等不同類型,投資人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
同程度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投資人承擔的風險也越大。
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期定
額投資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是
定期定額投資并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獲得收益,也不是
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因分紅等行為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變化,不會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不會降低
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以1.00元發售面值開展基金募集或因分紅等行
為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調整至1.00元發售面值或1.00元附近,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
影響下,基金投資仍有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凈值仍有可能低于發售面值。
基金份額持有人須了解并承受以下風險:
(一)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因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引起的波動,將對本基金資產產生潛在風
險,主要包括:
1、政策風險
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國家政策的變化對證券市場產生一定的影響,
導致市場價格波動,影響基金收益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
證券市場是國民經濟的晴雨表,而經濟運行具有周期性的特點。宏觀經濟運行狀
況將對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產生影響,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
金融市場利率波動會導致債券市場的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同時直接影響企業
的融資成本和利潤水平?;鹜顿Y于貨幣市場工具,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
響。
4、購買力風險
本基金投資的目的是使基金資產保值增值,如果發生通貨膨脹,基金投資于證券
所獲得的收益可能會被通貨膨脹抵消,從而影響基金資產的保值增值。
5、債券收益率曲線風險
債券收益率曲線風險是指與收益率曲線非平行移動有關的風險,單一的久期指
標并不能充分反映這一風險的存在。
6、杠桿風險
本基金可以通過債券回購放大杠桿,進行杠桿操作將會放大基金資產組合的收
益波動,對組合業績穩定性有較大影響,同時杠桿成本波動也會影響基金資產組合
的收益率水平,在市場下行或杠桿成本異常上升時,有可能導致基金資產收益的超預
期下降風險。
7、再投資風險
再投資風險反映了利率下降對固定收益證券利息收入再投資收益的影響,這與
利率上升所帶來的價格風險(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風險)互為消長。具體為當利率下
降時,基金從投資的固定收益證券所得的利息收入進行再投資時,將獲得比之前較少
的收益率。
(二)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債券發行人是否能夠實現發行時的承諾,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的風
險,或者交易對手未能按時履約的風險。包括:
1、債務人違約風險:本基金可投資于債券市場,如遇發債主體信用狀況惡化,
信用評級下降,會導致債券價格下降進而影響基金財產收益水平。嚴重的甚至會出現
到期不能履行合約進行兌付,給本基金帶來損失。
2、交易對手方違約風險:當固定收益證券交易對手違約時,將直接導致基金資
產的損失,或導致本基金不能及時抓住市場機會,對投資收益產生影響。
(三)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可能因基金管理人對經濟形勢和證券市場等判斷有誤、
獲取的信息不全等影響基金的收益水平?;鸸芾砣说墓芾硭健⒐芾硎侄魏凸芾砑?
術等對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響。
(四)操作或技術風險
指相關當事人在業務各環節操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
成操作失誤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
易錯誤、IT系統故障等風險。
在開放式基金的各種交易行為或者后臺運作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的故障或者
差錯而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投資者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術風險可能來
自基金管理公司、登記機構、銷售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等。
(五)合規性風險
指基金管理或運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基金投資違反法規及
基金合同有關規定的風險。
(六)本基金特有的風險
1、本基金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
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擔由于市場利率波動造成的利率風險。
2、投資策略風險和債券品種配置風險
在基金管理人在結合分析宏觀、微觀分析和市場失衡的特點選擇具體的投資策
略過程中,可能限于知識、技術、經驗等因素而影響其對相關信息、經濟形勢和證券
價格走勢的判斷偏差,致使本基金的業績表現不一定領先于市場平均水平。
債券品種配置風險是指由于當利率的波動或是債券信用級別的變化導致不同債
券品種利差發生變化時,基金在配置不同比例的資金購買不同品種的債券而隱含的
風險。
3、參與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具有一定的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
險、信用風險等風險。價格波動風險指的是市場利率波動會導致資產支持證券的收益
率和價格波動。流動性風險指的是受資產支持證券市場規模及交易活躍程度的影響,
資產支持證券可能無法在同一價格水平上進行較大數量的買入或賣出,存在一定的
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指的是基金所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之債務人出現違約,或在交
易過程中發生交收違約,或由于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質量降低導致證券價格下降,造成
基金財產損失。
(七)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價格及時變現基金資產以支付投資者贖回
款項的風險。
1、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安排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章節。
2、擬投資市場、行業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
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值的15%。本基金堅持組合管理和分散投資的基本原
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與比例限制進行投資
管理。
綜上所述,本基金擬投資市場、行業及資產的流動性良好,流動性風險相對可控。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
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若本基金發生巨額贖回且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
請超過上一工作日基金總份額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權采取具體措施對其
進行延期辦理贖回申請。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生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
以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在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的前提下,可依照
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綜合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對贖回申請等進行
適度調整,作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輔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
具體措施,詳見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中“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
理方式”的相關內容。
(2)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上述具體措施,詳見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中“暫停贖回或延緩
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的相關內容。
(3)收取短期贖回費
對持續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于1.5%的贖回費,并將上述贖回費全
額計入基金財產。
(4)暫?;鸸乐?
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
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5)擺動定價
當基金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定基
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自律規
則規定。
當本基金出現上述情形時,本基金可能無法及時滿足所有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投
資者收到贖回款項的時間也可能晚于預期或可能增加投資者贖回的成本。
(6)啟用側袋機制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
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
(八)啟用側袋機制的風險
當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凈
值信息,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因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最終
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產的估值,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九)基金財產投資運營過程中的增值稅
鑒于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利益投資、運用基金財產過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規、
稅收政策的要求而成為納稅義務人,就歸屬于基金的投資收益、投資回報和/或本金
承擔納稅義務。因此,本基金運營過程中由于上述原因發生的增值稅等稅負,仍由本
基金財產承擔。
(十)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
的風險
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風險收益特征或風險狀況
的表述僅為主要基于基金投資方向與策略特點的概括性表述;而本基金各銷售機構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內部評級標準,將基金產品按照風險由低到高順序進行風險級
別評定劃分,其風險評級結果所依據的評價要素可能更多、范圍更廣,與本基金法律
文件中的風險收益特征或風險狀況表述并不必然一致或存在對應關系。
同時,不同銷售機構因其采取的具體評價標準和方法的差異,對同一產品風險級
別的評定也可能各有不同;銷售機構還可能根據監管要求、市場變化及基金實際運作
情況等適時調整對本基金的風險評級。
敬請投資者知悉,在購買本基金時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
品風險之間的匹配檢驗,并須及時關注銷售機構對于本基金風險評級的調整情況,自
主作出投資決策。
(十一)其他風險
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可能導
致基金資產的損失。
金融市場危機、行業競爭、銷售機構違約、基金托管人違約等超出基金管理人
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可能導致基金或者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損。
十九、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
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
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
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行,自決議
生效后按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
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
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
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續忠實、
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4、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
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5、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
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6、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
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
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
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
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
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會備
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時間不低于法律法規規定的
最低期限。
二十、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第一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
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并管理基
金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
費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監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違反了
《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其他監管部門,并采取必要措
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務并獲得
《基金合同》規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贖回與轉換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相關權利,為基金的利益行使
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
的外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
轉換、定期定額投資、轉托管和非交易過戶等業務規則;
(1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
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
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
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
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
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關規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
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
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因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顧問提供服務而要求提供的情況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
基金收益;
(14)按規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
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規的規定;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發出,并且保證投
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并
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
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通知
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
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托管
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
的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
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
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
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安全保管基金
財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
費用;
(3)監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合同》
及國家法律法規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應呈報中
國證監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則,為基金開設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為基金
辦理證券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
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
悉基金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
財產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
立;對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
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按照《基金合同》
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顧問提供
服務而要求提供的情況除外;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
贖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基金
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
未執行《基金合同》規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保存期限不低
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期限;
(12)從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機構處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
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和銀行
監管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托管人自身原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
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
理人追償;
(21)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2)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
基金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基金
投資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
當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當事人
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為必要條件。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
合法權益。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與C類基金份額由于基金份額凈值的不同,基金收益分配
的金額以及參與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分配的數量將可能有所不同。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
不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
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
訟或仲裁;
(9)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括但
不限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
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
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交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監管機構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時的更新和補充,并
保證其真實性;
(10)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有權
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
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同一類別每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若將來法律法規對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另有規定的,以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設日常機構。在本基金存續期內,根據本基金的運作需要,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以增設日常機構,日常機構的設立與運作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進行。
(一)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法律法規
和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調高基金銷售服務費率;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
(12)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事項。
2、在法律法規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
不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不需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
(1)法律法規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
(2)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費率、調低銷售服務費率或變更收費方式;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改不涉及
《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生重大變化;
(5)增加、取消或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及其金額限制等,或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
及規則進行調整;
(6)基金管理人、銷售機構、登記機構調整有關基金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
戶、轉托管、轉讓等業務的規則;
(7)基金推出新業務或服務;
(8)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
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
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基金托
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
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
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托管人應當自收到
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
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
(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鸱?
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
得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規定媒介公告?;?
份額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有效期
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
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系方式和聯系人、
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
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
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
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允
許的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代表出席,
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F場開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
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
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
的規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效的基
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會者在
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
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
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
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應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
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大會公告載明
的方式在表決截止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開會應以大會公告載明的方式
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公布相
關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
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
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通知不參加收取表決意見的,
不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
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
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
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
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
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
決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表決意見的代理人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
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并與基金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3、在法律法規和監管機關允許的情況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
書面方式授權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授權方式可以采用書面、網絡、電話、
短信或其他方式,具體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4、在會議召開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現場方式或者以現場方式與非現場方
式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程序比照現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會的程
序進行。
5、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采用書面、網絡、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進行表決,具體方
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決
定終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規
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
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當在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定程序確定和公布
監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議。大會主持
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會的情況下,
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
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
(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鸸?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
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
位名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姓名(或單位
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
后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督下由召集人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關監督下形成決
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
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
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另有規定或基金合
同另有約定外,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與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符合會
議通知中規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符合會議通知
規定的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
計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逐
項表決。
在上述規則的前提下,具體規則以召集人發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知為準。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
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
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
大會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
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票人?;鸸芾砣嘶蚧鹜泄苋瞬怀鱿髸模挥?
響計票的效力。
(2)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
票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
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票人應當進行重新清點,重新
清點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會的,
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托管人
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并由
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芘纱韺Ρ頉Q意見的計票
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按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訊方
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證機構、公證
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
決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均有約束力。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和側袋
份額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召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
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基金份額
10%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相關
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當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
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
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
以上(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
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
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
(含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
上(含三分之二)通過。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涉及主袋賬戶和側袋賬戶的,應
分別由主袋賬戶、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表決,同一主側袋賬戶內的同一類別
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表決權。表決事項未涉及側袋賬戶的,側袋賬戶份額無表決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相關規定以本節特殊約定內容為準,
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上文相關約定。
(十)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決條件
等規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則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則修改導
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
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第三節基金合同變更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
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
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行,自決議
生效后按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
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
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
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續忠實、
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4、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
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5、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
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6、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
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
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
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
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
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會備
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
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時間不低于法律法規規定的
最低期限。
第四節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
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
照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上海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
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裁決另有決定。
爭議處理期間,各方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
合同和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
政區和臺灣地區法律)管轄并從其解釋。
第五節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的辦公
場所和營業場所查閱。
二十一、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第一節托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37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37層
郵政編碼:200120
法定代表人:萬眾
成立時間:2003年5月23日
批準設立機關: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批準設立文號:證監基金字[2003]68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2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基金設立、基金業務管理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疽婪毥?
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濟南市歷下區濼源大街8號
辦公地址:濟南市歷下區濼源大街8號
法定代表人:陳穎
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4]204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11120962.9836萬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人民幣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辦理票據貼
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同業拆借;
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
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同業外匯拆借;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
擔保;結匯、售匯;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
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外匯買賣;代客外匯買賣;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有
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依法須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第二節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
范圍、投資比例、投資限制、關聯方交易等進行監督?!痘鸷贤访鞔_約定基金投資
證券選擇標準的,基金管理人應事先或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投資品種池,以便基金托
管人對基金實際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證券選擇標準的約定進行監督。
1.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
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中期票據、短期
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
款及其他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
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等權益類資產,也不參與一級市場的新股申購和新股
增發。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
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
本基金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本基金應當保持
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
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
品種的投資比例。
2.本基金各類品種的投資比例、投資限制為: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5)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
凈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
持證券規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
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9)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鸪钟匈Y
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
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0)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
凈值的40%,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
不得展期;
(11)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值的15%;
因證券市場波動、證券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該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2)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
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13)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4)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2)、(9)、(11)、(12)情形之外,因證券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
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本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以下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4.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
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
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
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
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
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5.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
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
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6.法律、行政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以后的規定為準。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投資銀行存款進行監督。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應符合如下規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與存款銀行建立定期對賬機制,確?;疸y行存款業
務賬目及核算的真實、準確?;鸸芾砣藨敯凑沼嘘P法規規定,與基金托管人、存款
機構簽訂相關書面協議?;鹜泄苋藨鶕嘘P相關法規及協議對基金銀行存款業務進
行監督與核查,嚴格審查、復核相關協議、賬戶資料、投資指令、存款證實書等有關文
件,切實履行托管職責。
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在開展基金存款業務時,應嚴格遵守《基金法》、《運作
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賬戶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結算等的各項規定。
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
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銀行的名單,并及時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應據以對基金
投資銀行存款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進行監督。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首次投資銀
行存款之前仍未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存款銀行名單的,視為基金管理人認可所有銀行。
因基金管理人過錯需提前支取定期存款而造成基金財產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三)基金投資銀行存款協議的簽訂、賬戶開設與管理、投資指令與資金劃付、賬
目核對、到期兌付、提前支取
1.基金投資銀行存款協議的簽訂
(1)基金管理人應與符合資格的存款銀行總行或其授權分行簽訂《基金存款業務總
體合作協議》(以下簡稱《總體合作協議》),確定《存款協議書》的格式范本?!犊傮w
合作協議》和《存款協議書》的格式范本由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共同商定。
(2)基金托管人依據相關法規對《總體合作協議》和《存款協議書》的內容進行復
核,審查存款銀行資格等。
(3)基金管理人應在《存款協議書》中明確存款證實書或其他有效存款憑證的辦理
方式、郵寄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以及存款證實書或其他有效憑證在郵寄過程中遺
失后,存款余額的確認及兌付辦法等。
(4)由存款銀行指定的存放存款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存款分支機構”)寄送或
上門交付存款證實書或其他有效存款憑證的,基金托管人可向存款分支機構的上級行發
出存款余額詢證函,存款分支機構及其上級行應予配合。
(5)基金管理人應在《存款協議書》中規定,基金存放到期或提前兌付的資金應全
部劃轉到指定的基金托管賬戶,并在《存款協議書》寫明賬戶名稱和賬號,未劃入指定
賬戶的,由存款銀行承擔一切責任。
(6)基金管理人應在《存款協議書》中規定,在存期內,如本基金銀行賬戶、預留
印鑒發生變更,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書面通知存款銀行,書面通知應加蓋基金托管人預留
印鑒。存款分支機構應及時就變更事項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具正式書面確認書。
變更通知的送達方式同開戶手續。在存期內,存款分支機構和基金托管人的指定聯系人
變更,應及時加蓋公章書面通知對方。
(7)基金管理人應在《存款協議書》中規定,因定期存款產生的存單不得被質押或
以任何方式被抵押,不得用于轉讓和背書。
2.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時的賬戶開設與管理
(1)基金投資于銀行存款時,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據基金管理人與存款銀行簽訂的《總
體合作協議》、《存款協議書》等,以基金的名義在存款銀行總行或授權分行指定的分
支機構開立銀行賬戶。
(2)基金投資于銀行存款時的預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3.存款憑證傳遞、賬目核對及到期兌付
(1)存款證實書等存款憑證傳遞
存款資金只能存放于存款銀行總行或者其授權分行指定的分支機構。基金管理人應
在《存款協議書》中規定,存款銀行分支機構應為基金開具存款證實書或其他有效存款
憑證(以下簡稱“存款憑證”),該存款憑證為基金存款確認或到期提款的有效憑證,
且對應每筆存款僅能開具唯一存款憑證。資金到賬當日,由存款銀行分支機構指定的會
計主管傳真一份存款憑證復印件并與基金托管人電話確認收妥后,將存款憑證原件通過
快遞寄送或上門交付至基金托管人指定聯系人;若存款銀行分支機構代為保管存款憑證
的,由存款銀行分支機構指定會計主管傳真一份存款憑證復印件并與基金托管人電話確
認收妥。
(2)存款憑證的遺失補辦
存款憑證在郵寄過程中遺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向存款銀行提出補辦申請,基金管理
人應督促存款銀行盡快補辦存款憑證,并按以上(1)的方式快遞或上門交付至基金托管
人,原存款憑證自動作廢。
(3)賬目核對
每個工作日,基金管理人應與基金托管人核對各項銀行存款投資余額及應計利息。
基金管理人應在《存款協議書》中規定,對于存期超過3個月的定期存款,存款銀行
應于每季末后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指定人員寄送對賬單。因存款銀行未寄送對賬單
造成的資金被挪用、盜取的責任由存款銀行承擔。
存款銀行應配合基金托管人對存款憑證的詢證,并在詢證函上加蓋存款銀行公章寄
送至基金托管人指定聯系人。
(4)到期兌付
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通過快遞將存款憑證原件寄給存款銀行分支機構指
定的會計主管或由存款銀行指定人員上門領取存款憑證原件。存款銀行未收到存款憑證
原件的,應與基金托管人電話詢問。存款到期前基金管理人與存款銀行確認存款憑證收
到并于到期日兌付存款本息事宜。
基金托管人在存款到期日未收到存款本息或存款本息金額不符時,通知基金管理人
與存款銀行接洽存款到賬時間及利息補付事宜。基金管理人應將接洽結果告知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人收妥存款本息的當日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應在《存款協議書》中規定,存款憑證在郵寄過程中遺失的,存款銀行
應立即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原存款憑證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并出具相關證明文
件后,與存款銀行指定會計主管通過錄音電話確認后,存款銀行應在到期日將存款本息
劃至基金托管賬戶。如果存款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存款銀行順延至到期后第一個工作
日支付,存款銀行需按原協議約定利率和實際延期天數支付延期利息。
4.提前支取
如果在存款期限內,由于基金規模發生縮減的原因或者出于流動性管理的需要等原
因,基金管理人可以提前支取全部或部分資金。
提前支取的具體事項按照基金管理人與存款銀行簽訂的《存款協議書》執行。
5.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監督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在進行存款投資時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
合同》的約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鸸?
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
國證監會?;鹜泄苋税l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
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或拒絕結算,若因基金管理人拒不執行造成基金
財產損失的,相關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
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督。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的、
經慎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并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
的交易結算方式?;鸸芾砣藨獓栏癜凑战灰讓κ置麊蔚姆秶阢y行間債券市場選擇交
易對手。基金托管人監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
行交易,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首次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之前仍未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銀行
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的,視為基金管理人認可全市場交易對手。基金管理人可以每
半年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進行更新,新名單確定前已與本次剔除
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議進行結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
情況需要臨時調整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的,應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
由,并在與交易對手發生交易前3個工作日內與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則進行交易,
并負責處理因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糾紛,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法
律責任及損失。若未履約的交易對手在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確定的時間前仍未承擔
違約責任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向相關交易對手追償,基金托管人應
予以必要的協助與配合?;鹜泄苋烁鶕y行間債券市場成交單對本基金銀行間債券交
易的交易對手及其結算方式進行監督。如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
的交易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書面或以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提
醒基金管理人,經提醒后仍未改正,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
的相應損失和責任。如果基金托管人未能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導致基金出現風險或造成
基金資產損失的,基金托管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五)基金管理人應當對投資中期票據業務進行研究,認真評估中期票據投資業務
的風險,本著審慎、勤勉盡責的原則進行中期票據的投資業務,并應符合法律法規及監
管機構的相關規定。
(六)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凈
值計算、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
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法律
法規、《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的規定,應及時以電話、郵件或書面提示等方式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鸸芾砣藨e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督和核查。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回復基金托管人,對于收到的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應以
書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
原因及糾正期限。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
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
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八)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本
托管協議對基金業務執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對基金托管人發出的提示,基金管理人
應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
人按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的要求需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基金監督報告的事
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及時糾正,
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其通知義務后,予以免責。
(十)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第三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基金托
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復核基
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
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管理、
未執行或無故延遲執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金法》、
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及其他有關規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
基金托管人收到書面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出
回函,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定期限內,
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三)基金托管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本托管
協議對基金業務執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對基金管理人發出的書面提示,基金托管人
應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或就基金管理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基金托管人應積
極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四)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
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四節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投資所需的相關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保管基金財產。
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正當指令,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資產。不屬于基金
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資產及實物證券等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的損壞、滅失,基金
托管人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
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資金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
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財產的損
失,基金托管人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7.基金托管人對因為基金管理人投資產生的存放或存管在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構的基
金資產,或交由證券公司負責清算交收的基金資產及其收益,由于該等機構或該機構會
員單位等本協議當事人外第三方的欺詐、疏忽、過失或破產等原因給基金資產造成的損
失等不承擔責任。
8.除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二)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存于“基金募集專戶”。該賬戶由基金管理人設立并
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基金份
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定后,基金管理人應將屬于基金
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為基金開立的基金資金賬戶,同時在規定時間內,基金
管理人應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
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2名以上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定辦理
退款等事宜。
(三)基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立基金的資金賬戶(也可稱為“托管
賬戶”),保管基金的銀行存款,并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托管賬戶名
稱應為“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實際開立賬戶名稱為準),預留印鑒為基
金托管人印章。
2.基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鹜泄苋撕突?
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
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法律法規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
(四)基金證券賬戶和結算備付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為基金開
立基金托管人與基金聯名的證券賬戶。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僅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鹜泄苋撕?
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
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證券賬戶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戶資產的管理和
運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算備付
金賬戶,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
作,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助。結算備付金、結算保證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
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執行。
5.若中國證監會或其他監管機構在本托管協議訂立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其他投資品
種的投資業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立、使用的,按有關規定開立、使用并管理;若無相
關規定,則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關于賬戶開立、使用的規定執行。
(五)債券托管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以基金的名義在銀行間市場登記結算機
構開立債券托管賬戶,并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務發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由基
金管理人協助基金托管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協商后開立。新賬戶按有關
規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辦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等有價憑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等有價憑證按約定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
保管庫,或存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
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票據營業中心的代保管庫,實物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
持有。實物證券等有價憑證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
基金托管人對由上述存放機構及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有價憑證不承擔保
管責任。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財產有
關的重大合同應保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鸸芾砣?
應在重大合同簽署后及時將重大合同傳真給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正本送
達基金托管人處。因基金管理人發送的合同傳真件與事后送達的合同原件不一致所造成
的后果,由基金管理人負責。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年限。
對于無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蓋公章的合同
傳真件或復印件,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原件不得轉移?;鸸芾砣讼蚧鹜泄苋颂?
供的合同傳真件與基金管理人留存原件不一致的,以傳真件或復印件為準。
第五節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復核與完成的時間及程序
1.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各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
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鸸芾砣丝梢栽O
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經基金
托管人復核,按規定公告。
2.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后,將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的
基金份額凈值發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約定對外公
布。
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
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
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資產的估值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估值。
(三)基金估值錯誤的處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處理估值錯誤。
(四)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會計制度執行。
(五)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應按照雙方約定的同一記賬方法和會
計處理原則,分別獨立地設置、記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對相關各方各自的賬冊
定期進行核對,互相監督,以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
(六)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編制,基金托管人復核。
2.報表復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財務報表后,進行獨立的復核。核對不符
時,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進行調整,直至雙方數據完全一致。
3.財務報表的編制與復核時間安排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每月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月度報表的編制及復核;
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季度報告的編制及復核;在上半年結束之
日起2個月內完成基金中期報告的編制及復核;在每年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基金年度
報告的編制及復核。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基金年度報告
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審計?;鸷贤Р蛔銉蓚€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
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七)在有需要時,基金管理人應每季度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的基
礎數據和編制結果。
第七節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同意,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當事人
應盡量通過協商、調解途徑解決。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
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
上海市。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
非仲裁裁決另有決定。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職責,繼續忠實、勤
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
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法律)管轄并從其解釋。
第八節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議,其內容不
得與基金合同的規定有任何沖突?;鹜泄軈f議的變更應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二)基金托管協議終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基金托管人的職務,而在
6個月內無其他適當的托管機構承接其原有權利義務;
3、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基金管理人的職務,而在
6個月內無其他適當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權利義務;
4、發生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處理基金財產的清算。
二十二、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本公司的投資者服務理念是“專業、效率、真誠、超越”。為保證旗下開
放式基金的正常運營,為投資者提供安全、高效、方便的服務,本公司建立了
完善的投資者服務系統,主要通過柜臺、直銷、電話、傳真、網絡等方式為投
資人提供服務。
(一)為投資者服務的種類
1.柜臺服務
代銷機構和本公司直銷柜臺將為投資者提供柜臺服務。為方便直銷投資者,
本公司在上海建立了直銷柜臺。具體內容包括:
類別 直銷柜臺 代銷柜臺
辦理交易等業務 僅對直銷投資者 僅對代銷投資者
個人賬務查詢 僅對直銷投資者 僅對代銷投資者
公共信息查詢 所有投資者
問題解答 僅對直銷投資者 所有投資者
投訴 接受代銷投資者投訴
2.Call Center服務
本公司的呼叫中心和各代銷機構的Call Center共同為基金投資者提供投
資者服務。本公司的呼叫中心設備完善,人工坐席服務時間為工作日:8:45-11:
45,13:00-17:00,并提供7*24小時的自動語音服務,能夠確保投資者的要求
在3個工作日內得到答復。呼叫中心提供的服務如下:
類別 泰信基金的CALL-CENTER 代銷機構的CALL-CENTER
個人賬務查詢 所有投資者 代銷投資者
交易確認短信 提供手機號碼的投資者
公共信息查詢 所有投資者 所有投資者
問題查詢 所有投資者 代銷投資者
投訴 接受所有投資者投訴 接受代銷投資者投訴
泰信基金的Call Center包括電話中心和人工坐席,功能如下:
功能 IVR(自動語音系統) 人工坐席服務系統
公共信息查詢 基金信息 公司信息 開放式基金業務常識解答 政策法規 每日NAV公告
直銷投資者賬務查詢 成交確認查詢 投資者賬務信息查詢 查詢密碼的修改 投資者賬務信息查詢 投資者對賬單查詢 投資者基本資料的修改 查詢密碼的修改
投訴 以人工坐席服務為主: 接入方式:普通電話接入 回復方式:傳真、郵件、短信息、信函、電話 通過坐席與投資者的互動交流,受理、處理、回復投資者的投訴與建議
3.公司網站
本公司的網站導航欄,包括泰信之窗、旗下基金、活動專區、基金學院及
客戶服務等多個欄目,能夠為投資者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務。
功能 內容
公共信息查詢 基金信息查詢 公司信息 開放式基金業務常識解答 每日NAV公告 公司重要公告 政策法規 宏觀經濟 熱點分析
投資者賬戶查詢 成交確認查詢 賬戶查詢 查詢密碼的修改 投資者基本資料的查詢
信息定制 短信服務 電子郵件服務
4.資料寄送
資料類型 投資者類型 寄送方式 寄送人
交易確認單 直銷投資者 對有需求的直銷柜臺客戶進行寄送 直銷中心
基金賬戶開戶確認書 直銷投資者 對有需求的直銷柜臺客戶進行寄送 直銷中心
交易對賬單 直銷投資者 代銷投資者 對有需求的客戶,公司相應提供電子對賬單和寄送紙質對賬單 客戶服務
公司產品及其他投資理財咨詢資料 直銷投資者 代銷投資者 對有需求的客戶進行寄送 客戶服務
5.一對一服務
公司除提供一般的投資者服務內容(包括電話查詢、信息查詢、資料寄
送、基金經理報告會、資訊服務等)之外,還將以公司的整體資源為支撐,度
身定制一對一的、個性化的增值服務,包括上門服務、充分的信息交流等,公
司對機構投資者服務人員會進行專業知識的培訓。
(二)投訴人處理方式
本公司及時處理投資者的投訴,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反饋。由于呼叫中
心將成為投資者投訴的主要訴求對象,為了保證能及時處理投訴事宜,我們設
置了完善的投訴處理流程,這是一個閉環流程,任何進入系統內的投訴必須在
規定的時間內回復。同時我們將代銷機構也納入了這一系統,保證了我們向投
資者提供統一專業的服務。
(三)聯絡方式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東營銷中心
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256號36、37層
電話:(021)20899188
傳真:(021)20899008
聯系人:王弓箭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北營銷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廣成街4號院1號樓305、306室
電話:010-66211966
聯系人:陳波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南營銷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口岸社區福田南路38號廣銀大廈18層C10
電話:0755-33988759
聯系人:魏洲
4.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
網址:www.ftfund.com
電子信箱:service@ftfund.com
5、客戶服務中心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5988或021-38784566,該電話為24小時語音服務電
話,在工作時間內可轉人工服務。
二十三、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
規規定將信息置備于公司住所,以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投資者在支付工本
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復印件。
二十四、其他應披露事項
公告事項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2月20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2月20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最低申購、定期定額投資金額以及最低贖回、轉換轉出、持有份額的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3月8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024年1號)及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3月21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年度報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3月28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1季度報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4月19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分公司營業場所變更的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5月14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5月15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5月18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6月14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并開通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6月21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新增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并開通轉換、定期 定額投資業務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7月9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2季度報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7月18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郵你同贏”同業平臺為銷售機構并開通轉換業務的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8月5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恢復大額申購、大額轉換轉入、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8月13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恢復個人投資者申購、轉換轉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8月15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暫停個人投資者申購、轉換轉入、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8月23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中期報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8月29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暫停大額申購、大額轉換轉入、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9月13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3季度報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10月24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新增華瑞保險銷售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開通定期定額投資及轉換業務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11月5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并開通定投、轉換業務及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12月9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暫停大額申購、大額轉換轉入、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12月19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12月20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并開通定投、轉換業務及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12月20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的銷售機構由北京中植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變更為華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4年12月31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4季度報告 《證券日報》、規定網站 2025年1月21日
二十五、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目錄
1、中國證監會準予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文件。
2、《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3、《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4、法律意見書。
5、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6、基金托管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二)存放地點
備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處。
(三)查閱方式
投資者可在營業時間免費查閱備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
取得備查文件的復制件或復印件。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泰信匯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025年3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