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添富匯鑫浮動凈值型貨幣市場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5年9月19日更新)
匯添富匯鑫浮動凈值型貨幣市場基金
更新招募說明書
(2025年9月19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錄
第一部分緒言...............................................................................................................................1
第二部分釋義...............................................................................................................................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9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23
第六部分基金份額的分類.........................................................................................................25
第七部分基金的募集.................................................................................................................26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0
第九部分基金份額的折算.........................................................................................................31
第十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32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資.............................................................................................................42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業績.............................................................................................................54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財產.............................................................................................................57
第十四部分基金資產估值.........................................................................................................58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64
第十六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66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69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0
第十九部分風險揭示.................................................................................................................77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82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84
第二十二部分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100
第二十三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114
第二十四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116
第二十五部分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和查閱方式.......................................................................118
第二十六部分備查文件...........................................................................................................119
重要提示
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9年7月5日證監許可【2019】1226號文
注冊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9月1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
證監會注冊,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
值和市場前景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投資者購買貨幣市場基金并不等于將資金作為存款存放在銀行或者存款類
金融機構,基金管理人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購買本
基金可能承擔凈值波動和本金虧損的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根據所持有份額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時也要承擔相應
的投資風險。投資者擬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基金合
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
資決策,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
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
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者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
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
金的特定風險,等等。本基金為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是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低
風險品種。本基金的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
基金。
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章節中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
于投資范圍、投資比例、證券市場普遍規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
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期風險收益特征。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
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本基金進行“銷售適當性風險評價”,不同的
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盡相同,因此銷售機構的基金產品“風險等級評價”
與“基金的投資”章節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資人在購買
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間的匹配檢驗。
投資者應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并對于認購(或申購)基金的意愿、
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鸸芾砣颂嵝淹顿Y者基金投資的“買者
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
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
但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
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銷售。
本次招募說明書更新主要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財務數據和凈值表
現、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其他應披露事項等,更新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5年
9月18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25年6月30日。
第一部分緒言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證
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
法》(以下簡稱“《貨幣管理辦法》”)、《關于實施<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
有關問題的規定》、《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
簡稱“《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匯添富匯鑫浮動凈
值型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
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本基金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
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
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注冊?;鸷贤?
是約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當事人,其持有本基金基金
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匯添富匯鑫浮動凈值型貨幣市場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匯添富匯鑫浮動凈值型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及對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匯添富匯鑫浮
動凈值型貨幣市場基金托管協議》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指《匯添富匯鑫浮動凈值型貨幣市場基金
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指《匯添富匯鑫浮動凈值型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
發售公告》
8、法律法規: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
司法解釋、行政規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五次會議通過,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
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
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
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0、《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3年3月15日頒布、同年6月1日實施
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
實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
修訂
12、《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
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指中國證監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
月1日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頒布機關
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貨幣管理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5年12月17日頒布、2016年2月
1日起實施的《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5、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6、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
員會
17、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
務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合法登記并存續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
團體或其他組織
19、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
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投資于在中國境內依法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中
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20、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按照《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
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運用來自境外的人民幣資金進行境內
證券投資的境外法人
21、投資者:指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
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的合稱。本
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銷售
22、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
者
23、基金銷售業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額,
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
24、銷售機構:指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
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
售服務協議,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
25、登記業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務,具體內容包括
投資者基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務的確認、清算和結
算、代理發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6、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鸬牡怯洐C構為匯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務的機
構
27、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8、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者開立的、記錄投資者通過該銷售機
構辦理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而引起的基金份
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的
日期
30、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
產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至發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
不得超過3個月
32、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投資者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申請的
開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n為自然數
36、開放日:指為投資者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的工作日
37、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8、《業務規則》:指《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
是規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務規則,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資者共同遵守
39、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0、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者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1、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
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2、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
規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43、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
持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44、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者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
購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者指定銀行賬
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5、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
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
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6、元:指人民幣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債券利息、票據投資收益、買賣證券價差、
銀行存款利息、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
約
48、銷售服務費:指本基金用于持續銷售和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費用,本
基金對各類基金份額按照不同的費率計提銷售服務費,該筆費用從基金財產中扣
除,屬于基金的營運費用
49、基金份額分類:本基金分設兩類基金份額:A類基金份額和B類基金份
額。兩類基金份額分設不同的基金代碼,收取不同的銷售服務費并分別計算和公
布基金份額凈值。各類基金份額之間不設置升降級
50、A類基金份額:指按照0.15%年費率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類別
51、B類基金份額:指按照0.01%年費率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類別
52、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
申購款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53、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4、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某類基金份額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該類基金份額
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5、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
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56、基金份額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合同規定在不改變投資者權益的
前提下將投資者的基金份額凈值及數量進行相應調整的行為
57、指定媒介:指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及指定
互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
網站)等媒介
58、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
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
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資產支持證券、因
發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
其他流動性受限資產,如未來法律法規變動,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對上述流動性受限資產范圍進行調整
59、第三方估值機構:指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中證指數有限公
司或者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經協商一致后確定的
其他估值機構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
件
61、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匯添富匯鑫浮動凈值型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產品
資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簡況
名稱: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外馬路728號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外馬路728號
法定代表人:魯偉銘
成立時間:2005年2月3日
批準設立機關:中國證監會
批準設立文號:證監基金字[2005]5號
注冊資本:人民幣132,724,224元
聯系人:李鵬
聯系電話:(021)28932888
股東名稱及其出資比例:
股東名稱 股權比例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5.412%
上海菁聚金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24.656%
上海上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9.966%
東航金控有限責任公司 19.966%
合計 100%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魯偉銘先生,國籍:中國,經濟學碩士?,F任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長、執行董事,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歷任中國國泰
證券有限公司交易部業務員、交易部經營處項目經理;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交
易總部證券投資部職員、副總經理,證券投資業務總部高級投資經理,固定收益
業務總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總經理,金融衍生品
業務總部總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黨委副書記、總裁等職務。
李蕓女士,國籍:中國,經濟學碩士,高級編輯?,F任上海報業集團黨委書
記、社長。歷任上海第四師范學校團委書記、教師;共青團盧灣區委學校部副部
長、部長、副書記,盧灣區婦女聯合會副主任,盧灣區委辦公室副主任,盧灣區
五里橋街道黨工委書記,盧灣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閔行區委常委、宣傳部部
長;解放日報報業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解放日報黨委書記;上海報業集
團黨委副書記,解放日報社黨委書記、社長。其他兼任職務包括上海眾源資本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毛海東先生,國籍:中國,經濟學碩士。現任東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長、黨支部書記、總經理,東航國際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東航國際金
融(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歷任東航期貨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董事長、黨總支
書記,東航金控有限責任公司財富管理中心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匯添富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監事、監事會主席,曾任職于東航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等。
張暉先生,國籍:中國,經濟學碩士?,F任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
經理,匯添富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歷任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高級分析師,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分析師、研究主管和基金經理,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投資總監,曾擔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屆和第十一
屆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
魏尚進先生,國籍:美國,經濟學博士?,F任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金融學與
經濟學系終身講席教授、復旦國際金融學院學術訪問教授、美國國民經濟研究局
國際金融與宏觀經濟項目研究員及中國經濟研究組主任、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國
際顧問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國際顧問委員會委員、對外經貿大
學全球價值鏈研究院顧問、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研究院國際顧問委員會委員。曾
任亞洲開發銀行首位華人首席經濟學家、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副教授、美國
布魯金斯學會高級研究員、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貿易與投資研究主管、世界銀行顧
問等。
連平先生,國籍:中國,金融專業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F任中國首席
經濟學家論壇理事長、復旦大學管理學院特聘教授、上海首席經濟學家金融發展
中心理事長、上海市經濟學會副會長、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兼聘教授、
江蘇聯合水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曾任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中國金
融40人論壇常務理事和特邀成員、中國銀行業協會行業發展研究委員會主任等,
多次出席黨和國家領導人主持的專家會議,多次擔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特
聘專家,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呂毅先生,國籍:中國,法學碩士,執業律師?,F任北京觀韜(上海)律師
事務所權益合伙人,曾任上海市第一(滬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上海市君悅律
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副主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海市虹口區委員會第十
四屆常委。其他兼任職務包括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海市虹口區委員會第十五
屆常委,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兼職
法律顧問,同濟大學經管學院MPA研究生客座教授及華東政法大學碩士生指導教
師。
2、監事會成員
韓家明先生,國籍:中國,法學碩士,中級經濟師?,F任上海上報資產管理
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曾擔任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文化改革發展辦公室主任科員、
支部委員,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戰略與投資中心運營管理總監。其他兼
任職務包括上海市廣播影視制作業行業協會監事長,上海市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
協會副秘書長,上海頤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杏花樓(集團)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上海民族樂器一廠有限公司董事。
丁艷女士,國籍:中國,法學碩士,理學碩士?,F任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中心總經理、職工監事,上海東方證券資本投資有限公司董事。曾擔任中國
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銀行管理處科員,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辦公室副主任科員,
中國人民銀行上??偛烤C合管理部秘書處副主任科員,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金
融服務二部反洗錢處主任科員、科長,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總部擬任總經
理助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總經理。
信春霞女士,國籍:中國,經濟學博士?,F任東航金控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
秘書、東航期貨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曾擔任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預算
財務處主任科員,上海市金融辦金融機構服務處副調研員,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
室市屬金融國資監管服務處副調研員、副處長,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企業評價處副處長。
王靜女士,國籍:中國,工商管理碩士?,F任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私人財富管理中心總監。曾任職于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宣傳部,東航金控有限
責任公司研究發展部。
陳杰先生,國籍:中國,理學博士?,F任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綜合
辦公室總監。曾任職于羅蘭貝格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泰科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曹翊君女士,國籍:中國,經濟學碩士。現任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合規稽核部總監,匯添富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監事。曾任職于上海證券報社新聞中
心。
3、高管人員
張暉先生,2015年6月25日起擔任總經理。(簡歷請參見上述董事會成員
介紹)
雷繼明先生,2012年3月7日起擔任副總經理。中國籍,1971年出生,工
商管理碩士。2011年12月加入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現任公司副總經
理、市場總監。歷任中國民族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網上交易部副總經理,中國民族
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營業部總經理、經紀業務總監、總裁助理。
婁焱女士,2013年1月7日起擔任副總經理。中國籍,1971年出生,金融
經濟學碩士。2011年4月加入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現任公司副總經
理。曾在賽格國際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實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達基金北京
與上海代表處工作,負責投資銀行、證券投資研究,以及基金產品策劃、機構理
財等管理工作。
袁建軍先生,2015年8月5日起擔任副總經理。中國籍,1972年出生,金
融學碩士。2005年4月加入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現任公司副總經理、
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歷任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業二部副經理,匯添
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專戶投資總監、總經理助理,并于2014年
至2015年期間擔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六屆主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專職
委員。
李驍先生,2017年3月3日起擔任副總經理。中國籍,1969年出生,武漢
大學金融學碩士。2016年9月加入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現任公司副
總經理、首席信息官。歷任廈門建行計算機處副處長,廈門建行信用卡部副處長、
處長,廈門建行信息技術部處長,建總行北京開發中心負責人,建總行信息技術
管理部副總經理,建總行信息技術管理部副總經理兼北京研發中心主任,建總行
信息技術管理部資深專員(副總經理級)。
李鵬先生,2015年6月25日起擔任督察長。中國籍,1978年出生,上海財
經大學經濟學博士。2015年3月加入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現任公司
督察長。歷任上海證監局主任科員、副處長,上海農商銀行同業金融部副總經理,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監察部總監。
4、基金經理
(1)現任基金經理
王駿杰,國籍:中國。學歷:復旦大學管理學碩士。從業資格:證券投資基
金從業資格。從業經歷:2014年9月至2016年4月任上海國際貨幣經紀有限責
任公司債券經紀人。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任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債券交易員,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任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級債
券交易員。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26日任匯添富和聚寶貨幣市場基金
的基金經理助理。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8月26日任匯添富匯鑫浮動凈
值型貨幣市場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0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15日任匯
添富全額寶貨幣市場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0年2月28日至2025年7月30
日任匯添富收益快錢貨幣市場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0年2月28日至2022
年5月13日任匯添富收益快線貨幣市場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1年7月1日
至2022年5月13日任匯添富穩利60天滾動持有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
金經理助理。2022年2月23日至2023年9月11日任匯添富穩福60天滾動持
有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0年8月26日至今任匯添富
和聚寶貨幣市場基金的基金經理。2020年8月26日至今任匯添富匯鑫浮動凈值
型貨幣市場基金的基金經理。2022年5月13日至今任匯添富收益快線貨幣市場
基金的基金經理。2022年5月13日至今任匯添富穩利60天滾動持有短債債券
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3年3月15日至今任匯添富全額寶貨幣市場基
金的基金經理。2023年6月20日至今任匯添富穩航3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
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3年9月11日至今任匯添富穩福60天滾動持有中短債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4年5月24日至今任匯添富穩鼎120天滾
動持有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2)歷任基金經理
蔣文玲,2019年9月10日至2022年5月9日任匯添富匯鑫浮動凈值型貨
幣市場基金的基金經理。
徐寅喆,2019年9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任匯添富匯鑫浮動凈值型
貨幣市場基金的基金經理。
5、投資決策委員會
主席:袁建軍(副總經理)
成員:邵佳民(首席固收投資官)、王栩(總經理助理,權益投資總監)、劉
偉林(研究總監,基金經理)、韓賢旺(總經理助理,兼任首席經濟學家、國際
業務部總監、新加坡子公司總經理)、宋鵬(養老金投資部總監)
6、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管理人應履
行以下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足額向基金份額持有
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各類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12、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經理的承諾
1、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現行有效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基
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
行為發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基金法》及
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發生: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或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6)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7)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8)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
(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會依法監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7)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
關規定,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
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
相關的交易活動;
(8)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務規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
擾亂市場秩序;
(9)貶損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務發展;
(11)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2)在公開信息披露和廣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誤導、欺詐成分;
(13)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行為。
4、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勤勉的原則為
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
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
易活動;
(4)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五、基金管理人的風險管理體系
本基金管理人將經營管理中的主要風險劃分為投資風險、合規風險、營運風
險和道德風險四大類,其中,投資風險主要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
險等。針對上述各類風險,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風險管理體系。
1、風險管理原則
基金管理人風險管理體系的構建遵循以下六項基本原則:
(1)營造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和內部控制環境,使風險意識貫穿到每位員
工、各個崗位和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
(2)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切實保證風險管理部門的獨立性和權
威性,使其有效地發揮職能作用。
(3)確保風險管理制度的嚴肅性,保證風險管理制度在投資管理和經營活
動過程中得到切實有效的執行。
(4)運用合理有效的風險指標和模型,實現風險事前配置和預警、事中實
時監控、事后評估和反饋的全程嵌入式投資風險管理模式。
(5)建立和推進員工職業守則教育和專業培訓體系,確保員工具備良好的
職業操守和充分的職責勝任能力。
(6)建立風險事件學習機制,認真剖析各類風險事件,汲取經驗和教訓,
不斷完善風險管理體系。
2、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會、經營管理層、風險管理部門、各職能部門四級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并明確了相應的風險管理職能。
匯添富風險管理組織結構圖
(1)董事會對公司風險管理負有最終責任,董事會下設審計與風險管理委
員會與督察長。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審核和指導公司的風險管理政策,
對公司的整體風險水平、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價。督察長負責組織指
導公司合規稽核和風險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受托資產和公司運作的合法合規情況
及公司內部風險控制情況。
(2)經營管理層負責風險管理政策、風險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實,經營管
理層下設風險控制委員會。風險控制委員會主要負責審議風險管理制度和流程,
處置重大風險事件,促進風險管理文化的形成。
(3)合規稽核部和風險管理部是合規管理和風險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合
規風險、投資組合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營運風險、道德風險等的
管理。
(4)各職能部門負責從經營管理的各業務環節上貫徹落實風險管理措施,
執行風險識別、風險測量、風險控制、風險評價和風險報告等風險管理程序,并
持續完善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3、風險管理內容
本基金管理人的風險管理包括風險識別、風險測量、風險控制、風險評價、
風險報告等內容。
(1)風險識別是指對現實以及潛在的各種風險加以判斷、歸類和鑒定風險
性質的過程。
(2)風險測量是指估計和預測風險發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損失,并根據
這兩個因素的結合來衡量風險大小的程度。
(3)風險控制是指采取相應的措施,監控和防止各種風險的發生,實現以
合理的成本在最大限度內防范風險和減輕損失。
(4)風險評價是指分析風險識別、風險測量和風險控制的執行情況和運行
效果的過程。
(5)風險報告是指將風險事件及處置、風險評價情況以一定程序進行報告
的過程。
六、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為防范和化解風險,保證經營運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發展規劃,在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的基礎上,通過建立組織機制、運用管理方法、
實施控制程序與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統。
基金管理人結合自身具體情況,建立了科學合理、控制嚴密、運行高效的內
部控制體系,并制定了科學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目標
(1)保證基金管理人經營運作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自覺形
成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
(2)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
和受托資產的安全完整,實現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3)確?;鸸芾砣撕突鹭攧占捌渌畔⒌恼鎸?、準確、及時、完整。
2、內部控制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機制覆蓋基金管理人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和
各級人員,并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部控制
程序,維護內部控制的有效執行。
(3)獨立性原則?;鸸芾砣烁鳈C構、部門和崗位職責保持相對獨立,基
金資產、固有財產、其他資產的運作相互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鸸芾砣藘炔坎块T和崗位的設置權責分明、相互制
衡。
(5)成本效益原則。基金管理人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
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3、內部控制內容
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機制、完善的崗位責
任制、規范的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資料保全系統、嚴格的授權控制、有效
的風險防范系統和快速反應機制等。
基金管理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合法合規性原則、全面性原則、審
慎性原則和適時性原則,制訂了系統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的內容包括
投資管理業務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術系統控制、會計系統控制以及內部
稽核控制等。
(1)投資管理業務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過規范投資業務流程,分層次強化投資風險控制。公司根據投
資管理業務不同階段的性質和特點,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規章、操作流程和崗位手
冊,明確揭示不同業務可能存在的風險,分別采取不同措施進行控制。
針對投資研究業務,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資
研究部制度》,對研究工作的業務流程、研究報告質量評價,研究與投資的交流
渠道等都做了明確的規定;對于投資決策業務,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匯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管理制度》,保證投資決策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符合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要求,同時設立了匯添富投資風險評估與管理制度以及投
資管理業績評價體系;對于基金交易業務,基金管理人將實行集中交易與防火墻
制度,建立交易監測系統、預警系統和交易反饋系統,完善相關的安全設施,交
易流程將嚴格按照“審核—執行—反饋—復核—存檔”的程序進行,防止不正當
關聯交易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2)信息披露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過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確?;鸱蓊~持有人及時完整地了解基
金信息?;鸸芾砣税凑辗?、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建立了《匯添富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了信息披
露責任人負責信息披露工作,進行信息的組織、審核和發布,并將定期對信息披
露進行檢查和評價,保證公開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3)信息技術系統控制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先進的信息技術系統和完善的信息技術管理制度。基金管
理人的信息技術系統由先進的計算機系統構成,通過了國家、金融行業軟件工程
標準的認證,并有完整的技術資料?;鸸芾砣酥贫藝栏竦男畔⒓夹g崗位責任
制度、門禁制度、內外網分離制度等管理措施,對電子信息數據進行即時保存和
備份,重要數據實行異地備份并且長期保存,確保了系統可靠、穩定、安全地運
行。在人員控制方面,對信息技術人員進行有關信息系統安全的統一培訓和考核;
信息技術人員之間定期輪換崗位。
(4)會計系統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過建立嚴格的會計系統控制措施,確保會計核算正常運轉?;?
金管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
《企業財務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訂了基金會計制度、公司財務制度、
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手冊。通過事前防范、事中檢查、事后監督的
方式發現、堵截、杜絕基金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各種風險。具體措施包括:采用了
目前最先進的基金核算軟件;基金會計嚴格執行復核制度;基金會計核算采用基
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雙人同步獨立核算、相互核對的方式;每日制作基金會計
核算估值系統電子數據的備份,同時打印保存書面的記賬憑證、各類會計報表、
統計報表,并由專人保存原始記賬憑證等。
(5)內部稽核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過制定稽核監察制度,開展獨立監督,確保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基金管理人設立督察長,督察長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召開的任何會議,調閱相關
檔案,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督
察長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公司為合規稽核部配備
充足合格的稽核監察人員,監督各業務部門和人員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
情況;檢查各業務部門和人員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各項管理制度和業務規章的情
況。
4、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基金管理人承諾以上關于內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實、準確;
(2)基金管理人承諾根據市場變化和基金管理人業務發展不斷完善內部風
險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況
本基金托管人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12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博成路1388號浦銀中心A棟
法定代表人:張為忠
成立時間:1992年10月19日
經營范圍: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公司主營業
務主要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辦理票據
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同
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險箱業
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同業外匯拆借;外
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結匯、售匯;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
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外匯買賣;代客外匯買賣;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
務;離岸銀行業務;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托管業務;經中
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經營的其他業務。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冊資本:293.52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3]105號
聯系人:朱萍
聯系電話:(021)31888888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自2003年開展資產托管業務,是較早開展銀行資產托管
服務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經過二十年來的穩健經營和業務開拓,各項業務發
展一直保持較快增長,各項經營指標在股份制商業銀行中處于較好水平。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總行于2003年設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為資產托管
部,2013年更名為資產托管與養老金業務部,2016年進行組織架構優化調整,
并更名為資產托管部,目前下設證券托管處、客戶資產托管處、養老金業務處、
內控管理處、業務保障處、總行資產托管運營中心(含合肥分中心)六個職能處
室。
目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已擁有客戶資金托管、資金信托保管、證券投資基
金托管、全球資產托管、保險資金托管、基金專戶理財托管、證券公司客戶資產
托管、期貨公司客戶資產托管、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托管、私募股權托管、銀行理
財產品托管、企業年金托管等多項托管產品,形成完備的產品體系,可滿足多領
域客戶、境內外市場的資產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員情況
張為忠,男,1967年出生,碩士研究生。曾任中國建設銀行大連市分行開發
區分行行長,中國建設銀行內蒙古總審計室總審計師兼主任,中國建設銀行湖北
省分行紀委書記、副行長、黨委委員,中國建設銀行普惠金融事業部(小企業業
務部)總經理,中國建設銀行公司業務總監?,F任中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委員會書記、董事長。
李國光,男,1967年出生,碩士研究生。歷任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天津分行資
財部總經理,天津分行行長助理、副行長,總行資金總部副總經理,總行資產負
債管理委員會主任,總行清算作業部總經理,沈陽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現任上
海浦東發展銀行總行資產托管部總經理。
(三)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截止2025年6月30日,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規模為
14967.99億元,托管證券投資基金共499只。
(四)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本行內部控制目標為:確保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
管部門監管規則和本行規章制度,形成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確保經
營業務的穩健運行,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和完整,確保業務活動信息的真實、準
確、完整,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本行內部控制組織架構為:總行法律合規部是全行內部控制的牽頭管理
部門,指導業務部門建立并維護資產托管業務的內部控制體系??傂酗L險監控部
是全行操作風險的牽頭管理部門。指導業務部門開展資產托管業務的操作風險管
控工作??傂匈Y產托管部下設內控管理處。內控管理處是全行托管業務條線的內
部控制具體管理實施機構,并配備專職內控監督人員負責托管業務的內控監督工
作,獨立行使監督稽核職責。
3、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內控制度貫穿
資產托管業務的決策、執行、監督全過程,滲透到各業務流程和各操作環節,覆
蓋到從事資產托管各級組織結構、崗位及人員。內部控制以防范風險、合規經營
為出發點,各項業務流程體現“內控優先”要求。
具體內控措施包括:培育員工樹立內控優先、制度先行、全員化風險控制的
風險管理理念,營造濃厚的內控文化氛圍,使風險意識貫穿到組織架構、業務崗
位、人員的各個環節。制定權責清晰的業務授權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和各項
操作規程、員工職業道德規范、業務數據備份和保密等在內的各項業務管理制度;
建立嚴格完善的資產隔離和資產保管制度,托管資產與托管人資產及不同托管資
產之間實行獨立運作、分別核算;對各類突發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備有效的應急
方案,定期組織災備演練,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在基金運作辦公區域建立健
全安全監控系統,利用錄音、錄像等技術手段實現風險控制;定期對業務情況進
行自查、內部稽核等措施進行監控,通過專項/全面審計等措施實施業務監控,
排查風險隱患。
(五)托管人對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監督依據
托管人嚴格按照有關政策法規、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協議等進行監督。監督
依據具體包括: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3)《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
(4)《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
(6)法律、法規、政策的其他規定。
2、監督內容
我行根據基金合同及托管協議約定,對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
投資范圍、投資比例、投資限制等進行嚴格監督,及時提示基金管理人違規風險。
3、監督方法
(1)資產托管部設置核算監督崗位,配備相應的業務人員,在授權范圍內
獨立行使對基金管理人投資交易行為的監督職責,規范基金運作,維護基金投資
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預;
(2)在日常運作中,凡可量化的監督指標,由核算監督崗通過托管業務的
自動處理程序進行監督,實現系統的自動跟蹤和預警;
(3)對非量化指標、投資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種報表和報告等,采取人
工監督的方法。
4、監督結果的處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監督結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報
告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國證監會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基金監控周報等。不定期
報告包括提示函、臨時日報、其他臨時報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違規違法操作,以電話、郵件、書面提
示函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違規事項,明確糾正期限。在規定期限內基金
托管人再對基金管理人違規事項進行復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對違規事項未予糾正,
基金托管人將報告中國證監會。如果發現基金管理人投資運作有重大違規行為時,
基金托管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3)針對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對基金投資運作監督情況的檢查,應
及時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銷售機構
(一)匯添富匯鑫貨幣A類份額
1、代銷機構
本基金的代銷機構請詳見基金管理人官網公示的銷售機構信息表?;鸸?
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基金,并
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二)匯添富匯鑫貨幣B類份額
1、直銷機構
(1)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外馬路728號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櫻花路868號建工大唐國際廣場A座7樓
法定代表人:魯偉銘
電話:(021)28932893
傳真:(021)50199035或(021)50199036
聯系人:陳卓膺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9918(免長途話費)
郵箱:guitai@htffund.com
網址:www.99fund.com
(2)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線上直銷系統
2、代銷機構
本基金的代銷機構請詳見基金管理人官網公示的銷售機構信息表?;鸸?
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基金,并
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二、登記機構
名稱: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外馬路728號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櫻花路868號建工大唐國際廣場A座7樓
法定代表人:魯偉銘
電話:(021)28932888
傳真:(021)28932876
聯系人:馬樹超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韓炯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經辦律師:陳穎華、吳曹圓
聯系人:陳穎華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
執行事務合伙人:毛鞍寧
電話:010-58153000
傳真:010-85188298
業務聯系人:陳露
經辦會計師:陳露、戴唯
第六部分基金份額的分類
一、基金份額分類
本基金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不同的基金份額類別計提不同的銷售服
務費。本基金將設A類和B類兩類基金份額,各類基金份額單獨設置基金代碼。
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B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并公布
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公式為計算日各類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發售在外的該
類別基金份額總數。
投資者可自行選擇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類別,不同基金份額類別之間不得
互相轉換。
二、基金份額分類及規則的調整
根據基金實際運作情況,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約定且對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份額的數額限
制、分類規則和辦法進行調整、或者停止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或者增加新的
基金份額類別等,調整實施之日前基金管理人需依據《信息披露辦法》的規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第七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息披露
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的規定,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9】1226
號文件準予注冊募集。
一、基金的類型及存續期間
1、基金類型:貨幣市場基金
2、基金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3、存續期間:不定期
二、基金份額的募集期限、募集方式、募集對象、募集場所
1、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具體發售時間見基金份額發售
公告。
2、募集方式
通過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公開發售,各銷售機構的具體名單見基金份
額發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調整銷售機構的相關公告。
3、募集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
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
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本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銷售。
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
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及認
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者應及時查詢。
4、募集場所
本基金將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及其他基金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公開
發售。
投資者還可以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www.99fund.com)辦理開戶、認購等業
務,網上交易開通流程、業務規則請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查詢。
募集期間,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基金銷售機構,并予以公告。
具體銷售城市(或網點)名單和聯系方式,請參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發售公告以
及當地基金銷售機構以各種形式發布的公告。
二、基金份額的認購
除法律、行政法規或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任何與基金份額發售
有關的當事人不得預留和提前發售基金份額。
1、基金份額的初始面值
本基金的初始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折算后基金份額面值為人民幣
100.0000元。
2、認購費用
本基金不收取認購費。
3、認購份額的計算
本金認購份額=認購金額/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利息認購份額=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份額=本金認購份額+利息認購份額
上述認購份額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
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認購利息折份額時,小數點后第三位舍去,舍去部分歸
入基金財產。
例:假定某投資人投資1,0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認購金額在
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300元。則其可得到的該類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本金認購份額=1,000,000/1.00=1,000,000.00份
利息認購份額=300/1.00=300.00份
認購份額=1,000,000.00+300.00=1,000,300.00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可得到1,000,300.00
份基金份額(含利息折份額部分)。
4、基金份額的認購程序
(1)認購時間安排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份額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銷售機構
確定,請參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2)投資者認購本基金份額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份額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詳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
發售公告。
(3)基金份額的認購采用金額認購方式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采取全額繳款認購的方式。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多次認購,
認購期間單個投資者的累計認購金額沒有限制,但本招募說明書另有規定的除外。
投資者的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4)認購的確認
當日(T日)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申請,投資者通常應在T+2日到銷售機構
查詢認購申請的受理結果,并可在募集截止日后4個工作日內到銷售機構打印交
易確認書。
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
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及認
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者應及時查詢。
(5)認購金額的限制
投資者通過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認購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單筆最低金額均
為人民幣100萬元;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首次認購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的最
低金額均為人民幣100萬元。超過最低認購金額的部分不設金額級差。募集期間
不設置投資者單個賬戶最高認購金額限制。各銷售機構對本基金最低認購金額及
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鸸芾砣私?
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
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
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
基金管理人可以對募集期間的本基金募集規模設置上限。募集期內超過募集
規模上限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比例配售或其他方式進行確認,具體辦法參見
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5、募集期利息的處理方式
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四、募集資金的管理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
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五、基金的募集情況
本基金募集期為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9月6日。經會計師事務所驗
資,按照每份基金份額面值人民幣1.00元計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365,085,547.23
份基金份額(其中包括利息轉份額35,547.23份),有效認購戶數為344戶。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備案的條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
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
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
售,并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
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
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
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時募集資金的處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
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
擔。
三、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
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
披露;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
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
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召開持有人大會進行表
決。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四、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9年9月10日生效。
第九部分基金份額的折算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對基金份額進行基金份額折算,折算后的基金份
額凈值等于折算前基金份額凈值的100份,且保留至小數點后4位。下述為基金
份額的折算規則:
(一)基金份額折算的時間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額折算。
(二)基金份額折算的原則
基金份額折算由基金管理人辦理,并由登記機構進行基金份額的變更登
記?;鸱蓊~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額總額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
額數額將發生調整,但調整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的凈值占基金
資產凈值的比例不發生變化。除因尾數處理而產生的損益外,基金份額折算對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無實質性影響。基金份額折算后,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按
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額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
(三)基金份額折算的方法
折算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折算前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100
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額對應的面值為100.0000元。
基金份額折算的具體安排和結果將另行公告。
第十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機構將由基金管理人
在本招募說明書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或其他相關公告中列明?;鸸芾砣?
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鹜顿Y者應當在
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
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基金管理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
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
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
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
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申購,具體業務辦
理時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規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務辦
理時間在贖回開始公告中規定。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
贖回或者轉換。投資者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
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
申購、贖回的價格。
本基金自2019年11月29日起開始辦理日常申購、贖回業務。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
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者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
順序贖回;
5、辦理申購、贖回業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確保
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
必須在新規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者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內提出
申購或贖回的申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者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者交付申購款項,申
購成立;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效。
投資者贖回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款項。
在發生巨額贖回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
或贖回申請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
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者應在T+2日后(包括該日)及時到銷
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功,
則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者。
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
構確實接收到申請。申購、贖回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申請的
確認情況,投資者應及時查詢。
五、申購和贖回的數量限制
1、投資者通過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申購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單筆最低金額
均為人民幣100萬元;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首次申購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的
最低金額均為人民幣100萬元。
2、投資者將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為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
制。
3、投資者可多次申購,對單個投資者累計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或數量不設
上限限制,對單個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基金規模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不
設上限,但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在
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法律
法規、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投資者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贖回最低份額0.01份,基金份
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保留的基金份額不足0.01份的,登記系統將全部剩余份額
自動贖回。
5、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
拒絕大額申購、暫?;鹕曩彽却胧袑嵄Wo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模予以控
制。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和贖回
份額的數量限制?;鸸芾砣吮仨氃谡{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購費用。
2、本基金原則上不收取贖回費用。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應當
對當日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1%以上的贖回申
請征收1%的強制贖回費,并將上述贖回費用全額計入基金資產。基金管理人與
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上述做法無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1)當本基金持有的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以及5個
交易日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低于5%時;
(2)當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持有份額合計超過基金總份額50%,
且本基金投資組合中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以及5個交易日
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低于10%時。
七、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
1、本基金申購份額的計算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1:某投資者投資100萬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A類
基金份額凈值為100.0520元,則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凈申購金額=1,000,000元
申購份額=1,000,000/100.0520=9,994.80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萬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A類基
金份額凈值為100.0520元,則其可得到9,994.80份A類基金份額。
2、本基金贖回金額的計算
采用“份額贖回”方式,贖回金額以T日的某一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
計算,計算公式:
贖回總金額=贖回份額×T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2:某投資者贖回本基金100份A類基金份額,假設贖回當日A類基金
份額凈值是100.0520元,則其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
贖回總金額=100×100.0520=10,005.20元
即:投資者贖回本基金100份A類基金份額,假設贖回當日A類基金份額
凈值是100.0520元,則其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10,005.20元。
3、本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
本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
并在T+1日內公告。遇特殊情況,經履行適當程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B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
4、申購份額的計算及余額的處理方式
申購的有效份額為凈申購金額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有效份額單位為
份,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
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5、贖回金額的計算及處理方式
贖回金額為按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乘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扣除
相應的費用,贖回金額單位為元。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
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況下根據市
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
期間,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
國證監會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對基金投資者適當調低基金的銷售服務費率。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在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
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調整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收費方式實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八、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本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銷售。發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
受投資者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
投資者的申購申請。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
產凈值。
4、基金管理人認為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時。
5、當日超出基金管理人規定的總規模限額、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單個投
資者單日或單筆申購金額上限。
6、基金資產規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
能對基金業績產生負面影響,或發生其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
份額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50%,或者變相規避50%集中度的情形時。
8、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申購申請。
9、為了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關法律法
規以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在特定市場條件下暫?;蛘呔芙^接受一定金額以上的資
金申購。
10、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第1、2、3、6、8、10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
接受投資者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
購公告。如果投資者的申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拒絕的,被拒絕的申購款項將退還
給投資者。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務的辦理。
九、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
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
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
產凈值。
4、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生巨額贖回。
5、發生繼續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基金
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者的贖回申請。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7、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
管理人應在當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
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
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4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
同的相關條款處理?;鸱蓊~持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
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務的
辦理并公告。
為公平對待不同類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單
個開放日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10%的,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延期辦
理部分贖回申請或者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措施。具體可參照巨額贖回中關于延期
辦理、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規則辦理,并予以公告。
十、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
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
總數后的余額)超過前一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
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者的全部贖回申請時,
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
為因支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
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
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
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分,
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
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
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
無優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
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者未能贖回
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3)如果發生巨額贖回,且單個開放日內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贖回的
基金份額占前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比例超過30%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對該單
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30%比例的贖回申請實施延期辦理贖回申請。
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超過30%比例的贖回申請,與當日其他贖回申請
一起,按上述(1)、(2)方式處理。如下一開放日,該單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剩余
未贖回部分仍舊超出前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30%時,繼續按前述規則處理,直
至該單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單個開放日內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占前一開放日基金
總份額的比例低于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有權根據當時市場環境調整前述比例及處理
規則,并在指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4)暫停贖回:連續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
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
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指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生上述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
募說明書規定的其他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
法,并在2日內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暫停公告。
2、如發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
值。
3、如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1日,基金管理人自行確定公告增加次數,并根
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十二、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的規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
相關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本基金自2019年11月29日起開始辦理轉換業務。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行等情
形而產生的非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
論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
資者。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
捐贈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
會團體;司法強制執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
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
構的規定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定的標準收費。
十四、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
金銷售機構可以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五、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者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則由基金管理人
另行規定。投資者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
款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定的定期
定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本基金自2019年11月29日起開始辦理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十六、基金份額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
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
十七、基金份額的轉讓
在法律法規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
通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交易方式進行份額轉讓的申請并由登記機
構辦理基金份額的過戶登記?;鸸芾砣藬M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務的,將提前公
告,基金份額持有人應根據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業務規則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業務。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在保持基金資產的低風險和高流動性的前提下,力爭實現超越業績比較基準
的投資回報。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現金;期限在1年以內(含
1年)的銀行存款、債券回購、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
內(含397天)的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證券及中國證監會、
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其投資比例遵循屆時有效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
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結合宏觀分析和微觀分析制定投資策略,力求在滿足安全性、流動
性需要的基礎上實現更高的收益率。
1、本基金的投資策略將基于以下研究分析:
(1)市場利率研究
A、宏觀經濟趨勢
宏觀經濟狀況是央行制定貨幣政策的基礎,也是影響經濟總體貨幣需求的關
鍵因素,因此宏觀經濟趨勢基本上確定了未來較長時期內的利率水平。在分析宏
觀經濟趨勢時,本基金重點關注兩個因素。一是經濟增長前景;二是通貨膨脹率
及其預期。
B、央行的貨幣政策取向
包括基準存、貸款利率,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公開市場操作的方向、力度,
以及央行的窗口指導等。央行的貨幣政策取向是影響貨幣市場利率的最直接因素。
在央行緊縮貨幣、提高基準利率時,市場利率一般會相應上升;而央行放松貨幣、
降低基準利率時,市場利率則相應下降。
C、商業銀行的信貸擴張
商業銀行的信貸擴張是央行實現其貨幣政策目標的重要途徑,也是經濟總體
貨幣需求的體現。因此商業銀行的信貸擴張對貨幣市場利率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一般來說,商業銀行信貸擴張越快,表明經濟總體的貨幣需求越旺盛,貨幣市場
利率也越高;反之,信貸擴張越慢,貨幣市場利率也越低。
D、國際資本流動
中國日益成為一個開放的國家,國際資本進出也更加頻繁,并導致央行被動
的投放或收回基礎貨幣,造成貨幣市場利率的波動。在人民幣匯率制度已經從釘
住美元轉為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度的情況下,國際資本流動對國內市場利率的影響也越發重要。
E、其他影響短期資金供求關系的因素
包括財政存款的短期變化,市場季節性、突發性的資金需求等。
(2)市場結構研究
銀行間市場與交易所市場在資金供給者和需求者結構上均存在差異,利率水
平因此有所不同。不同類型市場工具由于存在稅負、流動性、信用風險上的差異,
其收益率水平也略有不同。資金供給者、需求者結構的變化也會引起利率水平的
變化。積極利用這些利率差異、利率變化就可能在保證流動性、安全性的基礎上
為基金資產帶來更高的收益率。
(3)企業信用分析
直接融資的發展是一個長期趨勢,企業債、企業短期融資券因此也將成為貨
幣市場基金重要的投資對象。為了保障基金資產的安全,本基金將按照相關法規
僅投資于具有滿足信用等級要求的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與此同時,本基金還
將深入分析發行人的財務穩健性,判斷發行人違約的可能性,嚴格控制企業債券、
短期融資券的違約風險。
2、本基金具體投資策略
(1)滾動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具體投資品種的市場特性采用持續投資的方法,既能提高基金
資產變現能力的穩定性,又能保證基金資產收益率與市場利率的基本一致。
(2)久期控制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對貨幣市場利率趨勢的判斷來配置基金資產的久期。在預期利
率上升時,縮短基金資產的久期,以規避資本損失或獲得較高的再投資收益;在
預期利率下降時,延長基金資產的久期,以獲取資本利得或鎖定較高的收益率。
(3)套利策略
套利策略包括跨市場套利和跨品種套利??缡袌鎏桌抢猛唤鹑诠ぞ咴?
各個子市場的不同表現進行套利??缙贩N套利是利用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率差別,
在滿足基金自身流動性、安全性需要的基礎上尋求更高的收益率。
(4)時機選擇策略
股票、債券發行以及年末效應等因素可能會使市場資金供求情況發生暫時失
衡,從而推高市場利率。充分利用這種失衡就能提高基金資產的收益率。
四、投資限制
1、本基金不得投資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
(3)以定期存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浮動利率債券,已進入最后一個利率調
整期的除外;
(4)信用等級在AA+以下的債券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
(5)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禁止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擬投資于主體信用評級低于AA+的商業銀行的銀行存款與同業存單
的,應當經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批準,相關交易應當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
意,并作為重大事項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債券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信用等級應主要參照最近一個會計年度
的主體信用評級,如果對發行人同時有兩家以上境內評級機構評級的,應采用孰
低原則確定其評級。同時,基金管理人不應完全機械地依賴于外部評級機構的評
級結果,還需結合自身的內部信用評級進行獨立判斷與認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變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的上述限制相應變更或取消。
2、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個交易日均不得超過120天,平
均剩余存續期不得超過240天;
(2)當本基金前10名份額持有人的持有份額合計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
時,本基金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過60天,平均剩余存續期不得超過
120天;投資組合中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
日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低于30%;
(3)當本基金前10名份額持有人的持有份額合計超過基金總份額的20%
時,本基金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過90天,平均剩余存續期不得超過
180天;投資組合中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
日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低于20%;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
券的10%;
(6)投資于同一機構發行的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及其作為原始
權益人的資產支持證券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0%,國債、中央銀
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除外;
(7)本基金投資于有固定期限銀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30%,但投資于有存款期限,根據協議可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8)本基金投資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資格的同一商業銀行的銀行存款、同業
存單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0%,投資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資格
的同一商業銀行的銀行存款、同業存單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5%;
(9)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
合計不得低于5%;
(10)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五個交易日內到期
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低于10%;
(11)除發生巨額贖回、連續3個交易日累計贖回20%以上或者連續5個
交易日累計贖回30%以上的情形外,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占基金資產凈值的
比例不得超過20%;
(12)基金資產總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貨幣市場基金投資同一商業銀行的銀行存款
及其發行的同業存單與債券,不得超過該商業銀行最近一個季度末凈資產的10%;
(14)本基金投資于主體信用評級低于AAA的機構發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
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0%,其中單一機構發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
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銀行存款、同業存單、
相關機構作為原始權益人的資產支持證券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品種;
(1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
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
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6)本基金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須具有評級資質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持續
信用評級,本基金應投資于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信用級別評級為AAA級或
相當于AAA級的資產支持證券。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
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7)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40%,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
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8)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
值的10%;
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
款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9)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
保持一致;
(20)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銀行定期存款等流動性受限資
產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30%;
(21)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1)、(9)、(16)、(18)、(19)、(20)條另有約定外,因證券市場
波動、證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
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開始。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定為準。
3、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
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定為準。
五、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活期存款利率(稅后)。
本基金定位為現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資產的流動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活
期存款利率(稅后)作為業績比較基準?;钇诖婵罾视芍袊嗣胥y行公布,如
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稅發生調整,則新的業績比較基準將從調整當日起開始生
效。
如果今后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者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或停止該基準利率的發
布,或者市場中出現其他代表性更強、更科學客觀的業績比較基準適用于本基金
時,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
變更業績比較基準并及時公告,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是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低風險品種。本基金
的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
七、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和平均剩余存續期的計算
1、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計算公式為:
投資于金融工具產生的資產剩余期限-投資于金融工具產生的負債剩余期限+債券正回購剩余期限?????
投資于金融工具產生的資產?投資于金融工具產生的負債+債券正回購
2、投資組合平均剩余存續期限的計算公式為:
其中:
投資于金融工具產生的資產包括現金資產、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
的銀行存款、同業存單、逆回購、中央銀行票據、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
天)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買斷式回購產生的待回
購債券等。
投資于金融工具產生的負債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正回購、買斷
式回購產生的待返售債券等。
3、各類資產和負債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續期限的確定
(一)銀行活期存款、清算備付金、交易保證金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續期限
為0天;證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續期限以計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
天數計算;
(二)回購(包括正回購和逆回購)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續期限以計算日至
回購協議到期日的實際剩余天數計算;買斷式回購產生的待回購債券的剩余期限
和剩余存續期限為該基礎債券的剩余期限,待返售債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續期
限以計算日至回購協議到期日的實際剩余天數計算;
(三)銀行定期存款、同業存單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續期限以計算日至協議
到期日的實際剩余天數計算;有存款期限,根據協議可提前支取且沒有利息損失
的銀行存款,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續期限以計算日至協議到期日的實際剩余天數計
算;銀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續期限以存款協議中約定的通知期計算;
(四)中央銀行票據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續期限以計算日至中央銀行票據到
期日的實際剩余天數計算;
(五)組合中債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續期限是指計算日至債券到期日為止
所剩余的天數,以下情況除外:
允許投資的可變利率或浮動利率債券的剩余期限以計算日至下一個利率調
整日的實際剩余天數計算。
允許投資的可變利率或浮動利率債券的剩余存續期限以計算日至債券到期
日的實際剩余天數計算。
(六)對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將基于審慎原則,根據法律法規或中
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或參照行業公認的方法計算其剩余期限和剩余
存續期限。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債權人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債權人權利,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2、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
3、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4、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當利益。
九、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于2025
年7月17日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
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報告期自2025年04月01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止。
§1投資組合報告
1.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資 30,079,151.76 59.07
其中:債券 30,079,151.76 59.07
資產支持證券 - -
2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20,002,465.75 39.28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3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826,221.65 1.62
4 其他資產 9,300.00 0.02
5 合計 50,917,139.16 100.00
1.2報告期債券回購融資情況
序號 項目 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
1 報告期內債券回購融資余額 0.28
其中:買斷式回購融資 -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
2 報告期末債券回購融資余額 - -
其中:買斷式回購融資 - -
注:報告期內債券回購融資余額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為報告期內每個交易日融
資余額占資產凈值比例的簡單平均值。
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的說明
注:在本報告期內本貨幣市場基金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未超過資產凈值的20%。
1.3基金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
1.3.1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況
項目 天數
報告期末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 34
報告期內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46
報告期內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14
報告期內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過120天情況說明
注:本報告期內本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過120天。
1.3.2報告期末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號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資產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 各期限負債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
1 30天以內 60.57 -
其中:剩余存續期超過397天的浮動利率債 - -
2 30天(含)—60天 - -
其中:剩余存續期超過397天的浮動利率債 - -
3 60天(含)—90天 39.17 -
其中:剩余存續期超過397天的浮動利率債 - -
4 90天(含)—120天 - -
其中:剩余存續期超過397天的浮動利率債 - -
5 120天(含)—397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續期超過397天的浮動利率債 - -
合計 99.73 -
1.4報告期內投資組合平均剩余存續期超過240天情況說明
注:本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組合平均剩余存續期未超過240天。
1.5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序號 債券品種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國家債券 25,011,418.88 49.14
2 央行票據 - -
3 金融債券 5,067,732.88 9.96
其中:政策性金融債 5,067,732.88 9.96
4 企業債券 - -
5 企業短期融資券 - -
6 中期票據 - -
7 同業存單 - -
8 地方政府債 - -
9 其他 - -
10 合計 30,079,151.76 59.10
11 剩余存續期超過397天的浮動利率債券 - -
1.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債券投資明細
序號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債券數量(張) 公允價值(人民幣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259934 25貼現國債34 100,000 9,976,657.14 19.60
2 259937 25貼現國債37 100,000 9,971,232.97 19.59
3 240421 24農發21 50,000 5,067,732.88 9.96
4 240015 24附息國債15 50,000 5,063,528.77 9.95
1.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
投資明細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1.8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8.1基金計價方法說明
本基金屬于浮動凈值型貨幣,采用公允價值計價。
1.8.2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本期是否出現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
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中,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出現在報告編制日前
一年內受到監管部門公開譴責、處罰的情況。本基金對上述主體發行的相關證券
的投資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要求。
1.8.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
3 應收利息 -
4 應收申購款 -
5 其他應收款 9,300.00
6 待攤費用 -
7 其他 -
8 合計 9,300.00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業績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
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績并不代表
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
說明書。
(一)本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表
A類基金份額:
階段 凈值增長率(1)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2)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3)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4) (1)-(3) (2)-(4)
2019年9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0.8390% 0.0094% 0.1099% 0.001 1% 0.729 1% 0.008 3%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35% 0.01% 0.36% 0.00% 1.99% 0.01%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29% 0.01% 0.35% 0.00% 1.94% 0.0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59% 0.01% 0.35% 0.00% 1.24% 0.01%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52% 0.01% 0.35% 0.00% 1.17% 0.0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36% 0.01% 0.36% 0.00% 1.00% 0.01%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0.48% 0.01% 0.18% 0.00% 0.30% 0.01%
2019年9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5年6月30日 10.88% 0.01% 2.06% 0.00% 8.82% 0.01%
B類基金份額:
階段 凈值增長率(1)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2)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3)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4) (1)-(3) (2)-(4)
2019年9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0.8801% 0.0098% 0.1099% 0.001 1% 0.770 2% 0.008 7%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49% 0.01% 0.36% 0.00% 2.13% 0.01%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43% 0.01% 0.35% 0.00% 2.08% 0.0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74% 0.01% 0.35% 0.00% 1.39% 0.01%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66% 0.01% 0.35% 0.00% 1.31% 0.0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51% 0.01% 0.36% 0.00% 1.15% 0.01%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0.55% 0.01% 0.18% 0.00% 0.37% 0.01%
2019年9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5年6月30日 11.81% 0.01% 2.06% 0.00% 9.75% 0.01%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累計凈值增長率變動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
準收益率變動的比較圖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購買的各類證券及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應收的
申購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
戶以及投資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
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
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
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鸸芾砣斯芾磉\作基金財產所產
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
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
第十四部分基金資產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
規定需要對外披露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各類證券和銀行存款本息、票據投資收益、應收款項、其它投
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原則
基金管理人在確定相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時,應符合《企業會
計準則》、監管部門有關規定。
(一)對存在活躍市場且能夠獲取相同資產或負債報價的投資品種,在估值
日有報價的,除會計準則規定的例外情況外,應將該報價不加調整地應用于該資
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估值日無報價且最近交易日后未發生影響公允價值計
量的重大事件的,應采用最近交易日的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充足證據表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報價不能真實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報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
價值。
與上述投資品種形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應以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為基礎,并在估值技術中考慮不同特征因素的影響。特征是指對資產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該限制是針對資產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術中不應將該限制作
為特征考慮。此外,基金管理人不應考慮因其大量持有相關資產或負債所產生的
溢價或折價。
(二)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
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時,應優先使用可觀察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
或取得不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
(三)如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人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
使潛在估值調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影響在0.25%以上的,應對估值
進行調整并確定公允價值。
四、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的品種外,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以其估值日在
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
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
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
發行機構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
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固定收益品種(本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
除外),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對應的估值凈價估值,具體
估值機構由基金管理人與托管人另行協商約定。
(3)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交易所上市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
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首次公開發行未上市的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
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銀行間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種,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
當日的估值凈價進行估值,對銀行間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價格的債
券,按成本估值。
4、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5、債券回購:持有的回購協議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實際持有期間內
逐日計提利息。
6、定期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商定的存款利率在實際持有期間內逐日計提
應收利息,在利息到賬日以實收利息入賬。
7、對銀行存款、逆回購和應收款項等采用攤余成本法計量的,按企業會計
準則要求評估并計提減值準備。
8、同業存單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估值凈價估值;選定的第三方
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按成本估值。
9、采用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估值價格的,基金管理人應切實履行估值第
一責任人職責,不得過度依賴第三方估值價格。
10、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11、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
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
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
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
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
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各類別基金資
產凈值除以計算日發售在外的該類別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精確到0.0001
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應當設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
應急調整機制,基金托管人應對應急調整機制進行復核評估并監督管理人執行。
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
并按規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
或基金合同的規定暫停估值時除外。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
將估值結果發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當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生估值錯誤
時,視為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
售機構、或投資者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
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
“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
據計算差錯、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
時協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
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
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
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
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但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
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
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
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
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
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生
的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
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
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
金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
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
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如果行
業另有通行做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
益的原則進行協商。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八、基金凈值的確認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
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負責進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開放日交易結
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并發送給基金托
管人?;鹜泄苋藦秃舜_認后發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九、特殊情形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本部分第三條有關估值方法規定的第10項進
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證券交易所及其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或由于其他不可抗
力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
檢查,但未能發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
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關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
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
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
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頻率每月不高于1次,基金管理人原則上至少在權
益登記日前10個工作日暫停辦理大額資金申購;
2、同一類別內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
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對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
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紅利再投資,免收再投資的費用;但不得通過紅利
再投資方式實現凈值回歸面值。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某
一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5、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
日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
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的時間和程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在2日內在
指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產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
資者的現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登
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計算方
法,依照《業務規則》執行。
第十六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仲裁費和訴訟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基金的開戶費用、賬戶維護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
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15%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
方法如下:
H=E×0.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款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個工作
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或不可
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
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05%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
算方法如下:
H=E×0.0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個工作日
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
時支付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或不可抗力情形
消除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支付。
3.基金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年銷售服務費率為0.15%,B類基金份額的年銷售服
務費率為0.01%。兩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計提的計算公式相同,具體如下:
H=E×該類基金份額的年銷售服務費率÷當年天數
H為每日該類基金份額應計提的基金銷售服務費
E為前一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銷售服務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登記機構,由登記機構代付給銷售機構。
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
休息日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支付。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
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
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
目。
四、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
行?;鹭敭a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征收的規定代扣代繳。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會計年度按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
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
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
并以書面方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具有證券、期貨
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
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
換會計師事務所需在2日內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
《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
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照法律
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
完整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指定報刊”)和指定互聯網網
站(以下簡稱“指定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
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
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生歧義的,以中文
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
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的規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
者重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
說明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內容?!痘鸷贤飞Ш?,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
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
在指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托管協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
作監督等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生重大變
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指定
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
資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售的3日前,
將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應當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網站上。
(二)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載《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份額折算日公告、基金份額折算結果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折算。基金管理人有權確定基金份額折
算日,并提前公告。
基金份額進行折算并由登記機構完成基金份額的變更登記后,基金管理人將
基金份額折算結果公告登載于指定媒介上。
(五)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
當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
的次日,通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
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六)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
額申購、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如有),并保證投資者能
夠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七)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
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鹉?
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
中期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
將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
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本基金應當在年度報告、中期報告中,至少披露報告期末基金前10名份額
持有人的類別、持有份額及占總份額的比例等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在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
動性風險分析等。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
形,為保障其他投資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
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
并登載在指定報刊和指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
生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
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
事項,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
人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
9、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
負責人發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
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務相關行為受到
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
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
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
方式和費率發生變更;
16、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達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發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2、本基金擬投資于主體信用評級低于AA+的商業銀行的銀行存款與同業
存單的;
23、調整基金份額類別的設置;
24、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
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九)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
息可能對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
份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
并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
(十)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
行清算并作出清算報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
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十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予以公告。
(十二)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年度報告及中期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
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內所有的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季度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
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凈資產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10名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十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六、暫停或延遲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
資產價值時;
3、法律法規規定、中國證監會或《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七、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
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基金信息
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法規的規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
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
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
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
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指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
者決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
金正常投資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
國證監會及自律規則的相關規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
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
業機構,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
年。
八、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
規規定將信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九、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項以法律法規規定及本章節約定的內容為準。
第十九部分風險揭示
(一)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指證券市場價格受到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
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變化,導致收益水平存在的不確定性。市場風險主要包括:
1、政策風險。因國家宏觀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行業政策、地區
發展政策等)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隨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也呈周
期性變化?;鹜顿Y于債券,收益水平也會隨之變化,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
利率直接影響著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鹜顿Y
于債券,其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4、信用風險。主要是指債務人的違約風險,若債務人經營不善,資不抵債,
債權人可能會損失掉大部分的投資,這主要體現在企業債中。
5、購買力風險?;鸬睦麧檶⒅饕ㄟ^現金形式來分配,而現金可能因為
通貨膨脹的影響而導致購買力下降,從而使基金的實際收益下降。
6、債券收益率曲線風險。債券收益率曲線風險是指與收益率曲線非平行移
動有關的風險,單一的久期指標并不能充分反映這一風險的存在。
7、再投資風險。再投資風險反映了利率下降對固定收益證券利息收入再投
資收益的影響,這與利率上升所帶來的價格風險(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風險)互
為消長。具體為當利率下降時,基金從投資的固定收益證券所得的利息收入進行
再投資時,將獲得比之前較少的收益率
(二)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管理人的知識、技能、經驗、判斷等主觀因素會影
響其對相關信息和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從而影響基金收益水平。
(三)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價格及時變現基金資產以支付投資
者贖回款項的風險。中國的證券市場還處在初期發展階段,在某些情況下某些投
資品種的流動性不佳,由此可能影響到基金投資收益的實現。開放式基金要隨時
應對投資人的贖回,如果基金資產不能迅速轉變成現金,或者變現為現金時使資
金凈值產生不利的影響,都會影響基金運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發生巨額贖回
時,如果基金資產變現能力差,可能會產生基金倉位調整的困難,導致流動性風
險,可能影響基金份額凈值。
1、擬投資市場、行業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投資于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允許投資的金融工具,包括現金;期限在
1年以內(含1年)的銀行存款、債券回購、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剩余期
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證券
及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
本基金投資于貨幣市場工具,可能面臨較高貨幣市場利率波動的系統性風險
以及流動性風險。貨幣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影響基金的再投資收益,并影響到基金
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同時為應對贖回進行資產變現時,可能會由于貨幣市場工
具流動性不足而面臨流動性風險。
以上風險皆可能會影響基金資產不能迅速轉變為現金,或者變現為現金時對
基金資金凈值產生不利的影響。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視基金組合的流動性風險,
關注投資組合中各類資產的配置情況,以及單一券種的集中度,合理配置資產,
認真分析基金的持有人結構、資產規模、投資組合的流動性情況,對市場交易狀
況和投資者行為相關聯的流動性風險進行充分的評估與檢測,防止片面追求業績
排名或短期收益而忽視流動性風險控制。
本基金為開放式基金,為保持較高的組合流動性,方便投資人安排投資,在
遵守本基金有關投資限制與投資比例的前提下,將主要投資于高流動性的投資品
種,防范流動性風險,滿足流動性的需求。同時,結合市場流動性特點,本基金
將提前合理安排組合流動性,統籌考慮投資者申購贖回特征和客戶大額資金流向
特征,以確定本基金在不同投資品種的配置比例,確保流動性充裕。
2、本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本基金為普通開放式基金,投資人可在本基金的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
和贖回業務。為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優先原則,本基金管理人將合理控制基金份額持有人集中度,審慎確認申購
贖回業務申請,包括但不限于:
(1)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
拒絕大額申購、暫?;鹕曩彽却胧?,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模予以控
制;
(2)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
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
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具體措施詳見本招募說明書“第十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
3、巨額贖回情形下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當本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情形時,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經內部決策,并與基金托
管人協商一致后,將運用多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對贖回申請進行適度調整,以
應對流動性風險,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延緩辦理巨額贖回申請;
(2)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3)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4)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措施。
具體措施詳見本招募說明書“第十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在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的前提下,
可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綜合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對贖回
申請進行適度調整,作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輔助措施。
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資人的贖
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可綜合運用包
括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暫?;鸸?
值、收取強制贖回費等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投資者將面臨其贖回申請被拒絕或
延期辦理、贖回款項延緩支付、承擔更高的投資成本等的風險。
(四)特有風險
1、本基金投資于貨幣市場工具,可能面臨較高貨幣市場利率波動的系統性
風險以及流動性風險。貨幣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影響基金的再投資收益,并影響到
基金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同時為應對贖回進行資產變現時,可能會由于貨幣市
場工具流動性不足而面臨流動性風險。投資者購買貨幣市場基金并不等于將資金
作為存款存放在銀行或者存款類金融機構。投資者購買本基金可能承擔凈值波動
和本金虧損的風險。
2、本基金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在國內市場尚處發展初期,
具有低流動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資風險。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與
基金資產密切相關,因此會受到特定原始權益人破產風險及現金流預測風險等的
影響;當本基金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評級發生變化時,本基金將需要面對臨
時調整持倉的風險;此外當資產支持證券相關的發行人、管理人、托管人等出現
違規違約時,本基金將面臨無法收取投資收益甚至損失本金的風險。
(五)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
一致的風險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資章節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
例、證券市場普遍規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
期風險收益特征。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
法律法規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不同的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同,因此
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文件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資人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
間的匹配檢驗。
(六)稅負增加風險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政[2016]140號《關于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
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第四條規定:“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
應稅行為,以資管產品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辫b于基金合同中基金管理人的
管理費中不包括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稅款,本基金運營過程中需要繳納增值稅
應稅的,將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并從基金資產中支付,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以
基金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因此可能增加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投資
稅費成本。
(七)操作或技術風險
相關當事人在業務各環節操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
成操作失誤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交易、會計部門欺詐、
交易錯誤、IT系統故障等風險。
在開放式基金的各種交易行為或者后臺運作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的故障或
者差錯而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
術風險可能來自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銷售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
機構等等。
(八)合規性風險
指基金管理或運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基金投資違反
法規及基金合同有關規定的風險。
(九)其他風險
1、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
可能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
2、金融市場危機、行業競爭、代理商違約、基金托管人違約等超出基金管
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也可能導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受
損。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
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行,
并自決議生效后兩日內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
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具有證券、期
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
證監會備案并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
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
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基金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
基金投資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當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作為《基
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
法提起訴訟或仲裁;
(9)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
包括但不限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
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繳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
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
并管理基金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批
準的其他費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監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
人違反了《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其他監管部門,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督和處
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務
并獲得《基金合同》規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
(12)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3)依照法律法規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
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
供服務的外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
贖回、轉換和非交易過戶等業務規則,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決定
基金的基金費率結構和收費方式;
(1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
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
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
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
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
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關規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
關資料15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發出,并且
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
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
權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
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
金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安全
保管基金財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監管部門批
準的其他費用;
(3)監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
金合同》及國家法律法規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情形,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則,為基金開設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
為基金辦理證券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確?;鹭敭a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
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
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按照《基
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
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執行《基金合同》規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15年以
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
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和銀行監管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
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
務,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2)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
表有權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鸱蓊~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設日常機構。
(一)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但法律
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要求提高該等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的除外;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
除外);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
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2)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的事項。
2、在法律法規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
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法律法規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
(2)在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調低基金的銷售服務費率或變
更收費方式;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生重大變化;
(5)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6)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登記機構等調整或修改《業務規則》,包括但不限于
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等內容;
(7)基金推出新業務或服務;
(8)基金管理人調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9)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以
外的其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
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集或不能召開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
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
當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
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
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
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面提議?;?
托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
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
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
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
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鸱蓊~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
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鸱蓊~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
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
系方式和聯系人、書面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
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
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表決
意見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或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和監
管機關允許的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
代表出席,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現場開
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
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
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
有效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
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
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應不少于
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
形式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方式在表決截止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
續公布相關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
則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會議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按
照會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經通知不參加收取書面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
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
書面意見;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書面意見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
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并與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3、在不與法律法規沖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網絡、電話
或其他非現場方式或者以現場方式與非現場方式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程序比
照現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會的程序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采用書面、網絡、
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進行表決,具體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中列
明。
4、在法律法規和監管機關允許的情況下,基金份額持有人授權他人代為出
席會議并表決的,授權方式可以采用紙質、網絡、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具體
方式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決定終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
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定程序確定和公
布監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議。
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
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權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鸸芾砣撕突鹜泄苋司懿怀鱿蛑鞒只鸱?
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
(或單位名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
姓名(或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
截止日期后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督下由召集人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
機關監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決權的50%以上(含50%)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定的須以特別決議
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與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別
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
符合會議通知中規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
符合會議通知規定的書面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
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
審議、逐項表決。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
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
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如大會由基
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
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票
人?;鸸芾砣嘶蚧鹜泄苋瞬怀鱿髸?,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
場公布計票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
疑,可以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票人應當進行
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
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
托管人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
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芘纱?
表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
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2日內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
證機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決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力。
(九)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
決條件等規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修改導致相關內
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
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規
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行,
并自決議生效后兩日內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
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具有證券、期
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
證監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
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
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
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
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上海,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各方
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合同》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忠實、勤勉、
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門特
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法律)管轄并從其解釋。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
的辦公場所和營業場所查閱。
第二十二部分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
基金管理人: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外馬路728號9樓
法定代表人:魯偉銘
成立時間:2005年2月3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5】5號
注冊資本:人民幣132,724,2241元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電話:(021)28932888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12號
法定代表人:張為忠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基金托管業務資格批準機關:中國證監會
基金托管業務資格文號:證監基金字[2003]105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冊資本:293.52億元人民幣
經營期限:永久存續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行使監督權
1.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金
投資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督。
本基金將投資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現金;期限在1年以內(含
1年)的銀行存款、債券回購、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
內(含397天)的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證券及中國證監會、
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其投資比例遵循屆時有效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
《基金合同》已明確約定基金投資風格或證券選擇標準的,基金管理人應按
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資品種,以便基金托管人運用相關技術系統,對
基金實際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證券選擇標準的約定進行監督,對存在
疑義的事項進行核查。
本基金不得投資于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資的投
資工具。
2.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金投
資比例進行監督:
(1)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不得投資于以下金
融工具:
1)股票;
2)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
3)以定期存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浮動利率債券,已進入最后一個利率調整
期的除外;
4)信用等級在AA+以下的債券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
5)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禁止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擬投資于主體信用評級低于AA+的商業銀行的銀行存款與同業存單
的,應當經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批準,相關交易應當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
意,并作為重大事項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債券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信用等級應主要參照最近一個會計年度
的主體信用評級,如果對發行人同時有兩家以上境內評級機構評級的,應采用孰
低原則確定其評級。同時,基金管理人不應完全機械地依賴于外部評級機構的評
級結果,還需結合自身的內部信用評級進行獨立判斷與認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變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的上述限制相應變更或取消。
(2)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投資組合遵循以
下投資限制:
1)本基金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個交易日均不得超過120天,平均
剩余存續期不得超過240天;
2)當本基金前10名份額持有人的持有份額合計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時,
本基金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過60天,平均剩余存續期不得超過120
天;投資組合中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低于30%;
3)當本基金前10名份額持有人的持有份額合計超過基金總份額的20%時,
本基金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過90天,平均剩余存續期不得超過180
天;投資組合中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低于20%;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6)投資于同一機構發行的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及其作為原始權
益人的資產支持證券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0%,國債、中央銀行
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除外;
7)本基金投資于有固定期限銀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0%,
但投資于有存款期限,根據協議可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8)本基金投資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資格的同一商業銀行的銀行存款、同業存
單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0%,投資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資格的同
一商業銀行的銀行存款、同業存單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5%;
9)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
計不得低于5%;
10)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五個交易日內到期的
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低于10%;
11)除發生巨額贖回、連續3個交易日累計贖回20%以上或者連續5個交
易日累計贖回30%以上的情形外,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
不得超過20%;
12)基金資產總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貨幣市場基金投資
同一商業銀行的銀行存款及其發行的同業存單與債券,不得超過該商業銀行最近
一個季度末凈資產的10%;
14)本基金投資于主體信用評級低于AAA的機構發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資
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0%,其中單一機構發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
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銀行存款、同業存單、
相關機構作為原始權益人的資產支持證券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品種;
1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
持證券規模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
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6)本基金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須具有評級資質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持續信
用評級,本基金應投資于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信用級別評級為AAA級或相當
于AAA級的資產支持證券?;鸪钟匈Y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
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7)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40%,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債
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8)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
的10%;
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
款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9)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
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
20)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銀行定期存款等流動性受限資產
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30%;
21)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基金托管人對上述指標的監督義務,僅限于監督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基金
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公募基金是否符合上述比例限制。《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的,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
當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定為準。
(3)法律法規允許的基金投資比例調整期限
除上述第1)、9)、16)、18)、19)、20)條另有約定外,由于證券市場波動、
證券發行人合并或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導致的投資組合不符
合上述約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應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會規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開始。
基金管理人應在出現可預見資產規模大幅變動的情況下,至少提前2個工作
日正式向基金托管人發函說明基金可能的變動規模和公司應對措施,便于基金托
管人實施交易監督。
(4)相關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規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3.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金投
資禁止行為進行監督: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禁止性規定,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定為準。
4.基金托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于基金關聯
投資限制進行監督。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
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行政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定為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相互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與本機
構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及其更新,并加蓋業務章并書面提交,確保關
聯交易名單真實、完整、全面?;鸸芾砣擞胸熑伪9荜P聯交易名單,名單變更
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送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在運作中嚴格遵循了監督
流程,基金管理人仍違規進行關聯交易,并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責任。
5.基金托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
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督。
(1)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的交易對手
的資信風險控制措施進行監督。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其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交易對手庫,交易對
手庫由銀行間交易會員中財務狀況較好、實力雄厚、信用等級高的交易對手組成。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對交易對手庫予以更新和調整,并及
時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藫詫疸y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交易對手
是否符合上述名單進行監督。
(2)基金托管人對銀行間交易市場的交易方式的控制按如下約定進行監督。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審慎的風險控制原則,對銀行間交易對手的資信狀況進行
評估,控制交易對手的資信風險,確定與各類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
在具體的交易中,應盡力爭取對基金有利的交易方式。由于交易對手資信風險引
起的損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6.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選擇存款銀行進行監督。
基金如投資銀行存款,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
約定,事先確定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銀行的名單,并及時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基
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對存款銀行的名單予以更新和調整,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據此對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上述
名單進行監督。
基金管理人負責對存款銀行的資信控制,并對投資銀行存款的信用風險(包
括但不限于存款銀行的信用等級、存款銀行的支付能力等)進行評估。對于基金
投資的銀行存款,由于存款銀行發生信用風險事件而造成損失時,先由基金管理
人負責賠償,之后有權要求相關責任人進行賠償。
7.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投資中期票據的監督責任僅限于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
(一)款第2項對投資比例和投資限制進行事后監督;除此外,無其它監督責任。
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
協助基金托管人進行監督和核查?;鹨蛲顿Y中期票據導致的信用風險、流動性
風險,基金托管人在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后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
導致基金出現損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投資中期票據前,基金管理人須根據法律、法規、
監管部門的規定,制定嚴格的關于投資中期票據的風險控制制度和流動性風險處
置預案,管理人在此承諾將嚴格執行該風險控制制度和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
(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
金資產凈值計算、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
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
業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及其他運作違反《基金法》、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等有關規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在下一個工作日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向
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進行解釋或舉證。
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
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本
托管協議對基金業務的監督和核查,對基金托管人發出的書面提示,必須在規定
時間內答復基金托管人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
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的要求需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基
金監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若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發出但未執行的投資指令或依據交易程序已
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
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報告中國證監會?;鸸芾砣说纳鲜鲞`規
失信行為給基金財產或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對于必須于估值完成后方可獲知的監控指標或依據交易程序已經成交的投
資指令,基金托管人發現該投資指令違反法律法規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
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報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基金托管人根據本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
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基金托管人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基金托管
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務核查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但不限
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是否分別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
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是否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
的基金份額凈值、是否根據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進行相關信息披露和監督
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管理、
無故未執行或無故延遲執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
《基金法》、《基金合同》、本托管協議及其他有關規定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以
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
形式向基金管理人發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
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鹜泄苋藢鸸芾砣送ㄖ倪`規事項未能在限期
內糾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鸸芾砣税l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
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
期糾正。
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
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
人并改正。
基金托管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基金管理人根據本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
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基金管理人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基金管理
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按本協議規定安全保管托管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財產(基金托管人主動扣收的匯劃費除外)。
基金托管人不對處于自身實際控制之外的賬戶及財產承擔責任。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定為托管的基金財產開設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投資
所需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與基金托管人的其他
業務和其他基金的托管業務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獨立核算,確?;鹭敭a的完
整與獨立。
5.對于因基金認(申)購、基金投資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財產,應由基金管理
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
基金托管人處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
基金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損失,基金托管人
應當予以必要的協助,但對此不承擔責任。
(二)募集資金的驗證
募集期內銷售機構按銷售與服務代理協議的約定,將認購資金劃入基金管理
人在具有基金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開設的“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認
購專戶”。該賬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并管理?;鹉技跐M,募集的基金份額總
額、基金募集金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
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請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
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應由參加驗資的2名以上(含2名)中國注冊會計師
簽字方為有效。驗資完成,基金管理人應將募集的屬于本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
入基金托管人為基金開立的資產托管專戶中,并確保劃入的資金與驗資金額相一
致。基金托管人收到有效認購資金當日以書面形式確認資金到賬情況,并及時將
資金到賬憑證傳真給基金管理人,雙方進行賬務處理。
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
規定辦理退款事宜。
(三)基金資產托管專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或以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設資產托
管專戶,并根據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規的有效指令辦理資金收付?;鸸芾砣藨?
據法律法規及基金托管人的相關要求,提供開戶所需的資料并提供其他必要協助。
本基金的資產托管專戶的預留印鑒的印章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資
產托管專戶的預留印鑒的印章由基金托管人、刻制、保管和使用。
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均需通過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的資產托管專戶進
行。基金的資產托管專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除因
本基金業務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其他任何
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以基金名義開立的銀行賬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資產托管專戶的管理應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現金管理暫
行條例》、《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利率管理暫行規定》、《支付結算辦法》以及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其他有關規定。
(四)基金證券賬戶與證券交易資金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開立專門的證券賬戶。
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鹜泄苋?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本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
使用本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由基金托管人負責,管理和運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基金托管人保管證券賬戶卡原件。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深圳分公司開立結算備付金賬戶,基金托管人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與中
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結算備付金、證券結算保證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
定和基金托管人為履行結算參與人的義務所制定的業務規則執行。
(五)銀行間市場債券托管和資金結算專戶的開立和管理及市場準入備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監管機構要求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負責以本
基金的名義申請并取得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交易資格,并代表基金進
行交易;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
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以本基金的名義分別在中央國債登記結
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開立債券托管賬戶和資金結算
賬戶,并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交易的結算?;鸸芾砣撕突鹜泄苋藨?
共同負責完成銀行間債券市場準入備案。
(六)其他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1、因業務發展而需要開立的其它賬戶,可以根據《基金合同》或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負責為基金
開立。新賬戶按有關規則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辦理。
(七)基金投資銀行存款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投資銀行定期存款,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應就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
業務簽訂書面協議。
基金投資銀行定期存款應由基金管理人與存款銀行總行或其授權分行簽訂
總體合作協議,并將資金存放于存款銀行總行或其授權分行指定的分支機構。
存款賬戶必須以基金名義開立,賬戶名稱為基金名稱,存款賬戶開戶文件上
加蓋預留印鑒及基金管理人公章。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時,基金管理人應當與存款銀行簽訂具體存款協議,明
確存款的類型、期限、利率、金額、賬號、對賬方式、支取方式、賬戶管理等細
則。
為防范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定期存款協議中應當約定提前支取條款。
基金所投資定期存款存續期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與存款銀行建
立定期對賬機制,確?;疸y行存款業務賬目及核對的真實、準確。
(八)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存單等有價憑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存單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
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庫;其中實物證券也可存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
公司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銀行間市場清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據營業中心的代保管庫。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
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屬于基金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物證券
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的損壞、滅失,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
金托管人對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或保管的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
存單對應的財產不承擔保管責任。
(九)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應由基金
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簽署與
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保證基金一方持有兩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簽署后5個工作日內
通過專人送達、掛號郵寄等安全方式將合同原件送達基金托管人處。合同原件應
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門15年以上。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與復核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價值。各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
份額凈值是指計算日各類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該計算日發售在外的該類別基金
份額總數?;鸱蓊~凈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鸸芾砣藨斣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
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基金托管人應對應急調整機制進行復核評估并監督管理人執
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每個工作日,基金管理人應對基金資產估值。估值原則應符合《基金合同》、
《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于基金信息披
露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
托管人復核?;鸸芾砣藨诿總€工作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各類基金份額的基
金份額凈值并以雙方認可的方式發送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
復核后以雙方認可的方式發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份額凈值予以
公布。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基金管理人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基
金合同》終止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有人名冊的內容必須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基金的基金登記機構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編制和
保管,基金管理人應按照目前相關規則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管方式可以
采用電子或文檔的形式。登記機構的保管期限登記機構的保管期限自基金賬戶銷
戶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在基金托管人編制半年報和年報前,基金管理人應將每年6月30日、12月
31日的基金持有人名冊送交基金托管人,文件方式可以采用電子或文檔的形式
并且保證其的真實、準確、完整?;鹜泄苋藨咨票9?,不得將持有人名冊用
于基金托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七、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協議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法律),并從其解釋。
(二)雙方當事人同意,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除
經友好協商可以解決的,應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屆時有
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地點在上海,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雙方均有
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繼續忠實、
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的合法權益。
八、托管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一)托管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的內容進行變更。變更后的托管
協議,其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定有任何沖突,并需經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確認?;鹜泄軈f議的變更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基金托管協議終止的情形
發生以下情況,本托管協議終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有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資
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有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
理權;
(4)發生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或《基金合同》規定的終止事項。
第二十三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對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具體情況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并將
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
如下: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登記服務
基金管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登記服務。基金管理人將配備安全、完善
的電腦系統及通訊系統,準確、及時地為基金投資者辦理基金賬戶、基金份額的
登記、管理、托管與轉托管;基金轉換和非交易過戶;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管
理;權益分配時紅利的登記派發;基金交易份額的清算過戶和基金交易資金的交
收等服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交易信息查詢及信息定制服務
1、基金交易確認查詢服務:基金投資者在交易申請被受理的2個工作日后,
可以到銷售網點查詢和打印該項交易的確認信息,或者通過基金管理人客服電話
及網站進行查詢。
2、基金對賬單服務:基金管理人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對賬單服務,基金
份額持有人可自主選擇對賬單的發送方式,如紙制對賬單、電子郵件對賬單或短
信對賬單,或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進行在線對賬單的查詢與打印。
3、信息定制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客服熱線電
話、手機短信等通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請。可定制的信息主要有:基金份額凈值、
交易確認、對賬單服務等?;鸸芾砣丝筛鶕嶋H業務需要,調整定制信息的條
件、方式和內容。
三、客戶服務中心電話服務
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中心提供24小時自動語音查詢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
可查詢基金余額、交易情況、基金產品與服務等相關信息。
客戶服務中心在每一工作日提供不少于12小時的人工咨詢服務?;鸱蓊~
持有人可通過基金管理人全國統一客服熱線:400-888-9918(免長途話費)享受
業務咨詢、信息查詢、信息定制、通訊資料修改、投訴建議等多項服務。
四、網站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www.99fund.com)享受理財資訊、
信息披露、賬戶信息、交易信息、在線咨詢等多項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網上交易”辦理開戶、交易及查
詢等業務。有關基金網上交易的協議文本請參見基金管理人網站。
五、投訴受理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客服電話、網站、信函、電子郵件(客
戶服務郵箱:service@99fund.com)、傳真(021-28932998)等方式對基金管理人、
銷售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F場投訴和意見簿投訴是補充投訴渠道,由基
金管理人和各銷售機構分別管理。
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受理投訴,并承諾在收到投訴后24小時(工
作日)之內做出回應。
六、如本招募說明書存在任何貴機構無法理解的內容,可通過上述方式聯系
基金管理人。請確保投資前,貴機構已經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說明書。
第二十四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
以下信息披露事項已通過中國證監會規定媒介進行公開披露。
序號 公告標題 披露媒體 披露日期
1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公司網站,上交所,深交所,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09-20
2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上交所,深交所,公司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09-20
3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 上證報,公司網站,上交所,深交所,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10-25
4 關于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終止與乾道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合作關系的公告 上證報,公司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11-20
5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的銷售機構由北京中植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變更為華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上證報,公司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12-19
6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4年第四季度報告 上交所,深交所,公司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上證報 2025-01-22
7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過證券公司證券交易及傭金支付情況(2024年度) 公司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上交所,深交所,上證報 2025-03-31
8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4年年報 上交所,深交所,上證報,公司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3-31
9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5年第一季度報告 上交所,深交所,上證報,公司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4-22
10 關于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終止與民商基金銷售(上海)有限公司合作關系的公告 上證報,公司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6-16
11 關于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終止與大華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合作關系的公告 上證報,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公司網站 2025-06-26
12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董事長變更的公告 深交所,上交所,上證報,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公司網站 2025-07-15
13 關于匯添富匯鑫浮動凈值型貨幣市場基金暫停代銷渠道申購、轉換轉入、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公告 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公司網站,上證報 2025-07-22
14 關于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變更的公告 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公司網站,深交所,上交所,上證報 2025-07-29
15 關于防范不法分子冒用匯添富基金名義進行非法活動的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公司網站,上證報 2025-08-07
第二十五部分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和查閱方式
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住所,
供公眾查閱、復制。基金投資者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招募說明
書的復印件。對投資者按上述方式所獲得的文件及其復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保證與所公告文本的內容完全一致。
投資者還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99fund.com)查閱和下載招
募說明書。
第二十六部分備查文件
一、本基金備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中國證監會準予匯添富匯鑫浮動凈值型貨幣市場基金注冊的文件;
2、《匯添富匯鑫浮動凈值型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
3、《匯添富匯鑫浮動凈值型貨幣市場基金托管協議》;
4、法律意見書;
5、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6、基金托管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7、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備查文件的存放地點和投資者查閱方式:
以上備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辦公場所,在辦公時間可供
免費查閱。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

匯添富匯鑫浮動凈值型貨幣市場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5年9月19日更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