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昌元可轉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南方昌元可轉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南方昌元可轉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份額)基金產品
資料概要(更新)
編制日期:2025年9月1日
送出日期:2025年9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南方昌元可轉債債券C基金代碼006031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2月25日
基金類型債券型交易幣種人民幣
運作方式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每個開放日
開始擔任本基金
2020年3月6日
基金經理的日期基金經理劉文良
證券從業日期2012年7月11日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詳見《南方昌元可轉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
本基金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投資部分以可轉換債券為主要投資
標的,在保持適當流動性、合理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合理配置債券等固
投資目標
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和權益類資產,充分利用可轉換債券兼具權益類證券
與固定收益類證券的特性,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
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憑證(下同))、債券(包
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
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
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等)、
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
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權證、國債期貨以及經中國證監
投資范圍
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投資存托憑證。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債券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
其中投資于可轉換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股票
(含存托憑證)等權益類品種的投資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每個
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保留的
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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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本基金管理人將以經濟周期和宏觀政策分析為前提,綜合運用定量分析
和定性分析手段,對證券市場當期的系統性風險以及可預見的未來時期
內各大類資產的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率進行分析評估,并據此制定本基
主要投資策略
金在債券、股票、現金等資產之間的配置比例、調整原則和調整范圍,
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調整,在保持總體風險水平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力
爭投資組合的長期增值。
中證可轉換債券指數收益率*70%+中債綜合指數收益率*20%+滬深300
業績比較基準
指數收益率*10%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率低于股
風險收益特征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可轉換
債券,在債券型基金中屬于風險水平相對較高的投資品種。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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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份額(S)或金額(M)/持
費用類型收費方式/費率備注
有期限(N)
N
贖回費7天≤N
30天≤N 0%-
本基金C類份額不收取申購費。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
取。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收取方
管理費1.00%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0.20%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0.50%銷售機構
審計費用40,000.00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120,000.00規定披露報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會計師
費、律師費、訴訟費和仲裁費,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
其他費用用,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費用,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基
金相關賬戶的開戶及維護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
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注: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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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年費用金額為基金整體承擔費用,非單個份額類別費用,且年金額為預估值,最
終實際金額以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
(三)基金運作綜合費用測算
若投資者申購本基金份額,在持有期間,投資者需支出的運作費率如下表:
基金運作綜合費率(年化)
1.71%
基金管理費率、托管費率、銷售服務費率(若有)為基金現行費率,其他運作費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報披露的相關數據為基準測算。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1、本基金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資
于可轉換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因此,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固定收益
類品種,需要承擔債券市場整體下跌的風險。另外,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可轉換債券,需要承
擔可轉換債券市場的流動性風險、債券價格受所對應股票價格波動影響而波動的風險以及在
轉股期或換股期不能轉股或換股的風險等。
2、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國債期貨的主要風險如下:(1)市場風險:國債價格的波動
將可能影響國債期貨合約的價格波動;國債期貨合約價格的波動將直接影響基金資產凈值;
國債期貨與現貨合約以及國債期貨不同合約之間價格差的波動可能導致特定策略組合在部
分時間點上價值產生不利方向的波動。(2)流動性風險:國債期貨業務的流動性風險主要
包括持倉組合變現的流動性風險和無法繳足保證金的資金流動性風險。持倉組合變現的流動
性風險是指持倉品種變現時由于市場流動性嚴重不足、或頭寸持有集中度過大導致未在合理
價位成交而造成變現損失的風險;無法繳足保證金的資金流動性風險指當國債期貨業務支付
現金的義務大于組合現金頭寸而發生流動性危機的風險。(3)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指由于
發行人或交易對手違約而產生損失的風險。由于國債期貨業務持有的合約均為中金所場內交
易的標準品種,因此該業務的信用風險較小。(4)合規性風險:國債期貨業務開展過程中,
存在可能違反相關監管法規,從而受到監管部門處罰的風險,主要包括業務超出監管機關規
定范圍、風險控制指標超過監管部門規定閥值等方面的風險。(5)國債期貨實物交割風險:
國債期貨到期時采取實物交割方式,因此可能存在因實物交割導致被逼空的風險
3、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存在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
動性風險、提前償付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
(1)信用風險也稱為違約風險,它是指資產支持證券參與主體對它們所承諾的各種合
約的違約所造成的可能損失。從簡單意義上講,信用風險表現為證券化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
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時支付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
(2)利率風險是指資產支持證券作為固定收益證券的一種,也具有利率風險,即資產
支持證券的價格受利率波動發生變動而造成的風險。
(3)流動性風險是指資產支持證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變現的風險。
(4)提前償付風險是指若合同約定債務人有權在產品到期前償還,則存在由于提前償
付而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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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操作風險是指相關各方在業務操作過程中,因操作失誤或違反操作規程而引起的
風險。
(6)法律風險是指因資產支持證券交易結構較為復雜、參與方較多、交易文件較多,
而存在的法律風險和履約風險。
4、流動性風險評估
(1)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安排
本基金采用開放方式運作,基金管理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
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
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鸸芾砣俗曰?
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申購和贖回業務,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在申購贖回開始
公告中規定。
(2)投資市場、行業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投資部分以可轉換債券為主要投資目標,在保持適
當流動性、合理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合理配置債券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和權益類資產。本
基金債券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資于可轉換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非現
金基金資產的80%,股票等權益類品種的投資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根據《公開募集
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本基金會審慎評估所投資資產的流
動性,并針對性制定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因此本基金流動性風險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當單個開放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本基金將可能無法及時
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即認為是發生了巨額贖回。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
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連續2個開放日以上(含
本數)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
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指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當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基金總份額20%以上的贖回申請情形
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辦理贖回申請。如基金管理人對其超過基金總份額20%以上的贖回
申請實施延期辦理,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基金總份額20%部分作為當日有效贖回申請且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據前述“(1)全額贖回”或“(2)部分延期贖回”的約定方式與其他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一并辦理,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基金總份額20%以上的贖回申請
延期贖回。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基
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鸱蓊~持有人在提交贖
回申請時可以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延期部分如選擇取消贖回的,當
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
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本基金在面臨大規模贖回的情況下有可能因為無法變現造成流動性風險。如果出現流動
性風險,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在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的前提下,可實施備
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作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輔助措施,包括但
不限于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
暫?;鸸乐?、擺動定價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措施。同時基金管理人應時刻防范可能
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對流動性風險進行日常監控,保護持有人的利益。當實施備用的流動性
風險管理工具時,有可能無法按合同約定的時限支付贖回款項。
5、投資于存托憑證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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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存托憑證(“中國存托憑證”),除與其他
僅投資于滬深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本基金還將面臨中國存托憑證價格大幅
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中國存托憑證發行機制相關的風險,包括存托憑證持
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險;
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協議自動
約束存托憑證持有人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
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行人,在持續
信息披露監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異可能導致的
其他風險。
二、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受到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
基金收益水平變化,產生風險,主要包括:1、政策風險。2、經濟周期風險。3、利率風險。
4、上市公司經營風險。5、購買力風險。6、信用風險。7、債券收益率曲線變動風險。8、
再投資風險。
三、基金資產的流動性風險
四、管理風險
五、運作風險
六、不可抗力風險
七、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資章節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例、證券市
場普遍規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期風險收益特征。銷售
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
不同的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同,因此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文件中風
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資人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
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間的匹配檢驗。
八、實施側袋機制對投資者的影響
側袋機制是一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將特定資產分離至專門的側袋賬戶進行處置清
算,并以處置變現后的款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
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但基金啟用側袋機制后,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份額凈值,
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僅主袋賬戶份額正常開放贖回,因此啟用側袋機制時持有基
金份額的持有人將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同時持有主袋賬戶份額和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
不能贖回,其對應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
可能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前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因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份額的凈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
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間的,也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
承諾,因此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變現價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
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制后主袋賬戶
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啟用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績指標時僅需考慮主袋賬
戶資產,并根據相關規定對分割側袋賬戶資產導致的基金凈資產減少進行按投資損失處理,
因此本基金披露的業績指標不能反映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
(二)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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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昌元可轉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2018年4
月16日證監許可[2018]692號文注冊募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
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與本基金/基金合同相關的爭議解決方式為仲裁。因本基金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
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
員會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
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
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
公告等。
投資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可為投資人提供營銷信息、資訊與增值服務,并可自主選
擇退訂,具體的服務說明詳見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章節。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www.nffund.com][客服電話:400-889-8899]
●《南方昌元可轉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昌元可轉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南方昌元可轉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