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銀華添澤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期延長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及《銀華添澤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銀華添澤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以及2021年11月10日發布的《銀華添澤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及暫停申購、贖回及轉換業務的公告》,銀華添澤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代碼:003497)已于2021年11月12日進入開放期,為滿足投資人的投資需求,現將本基金的開放期截止日由2021年11月26日(含該日)延長至2021年12月3日(含該日)。
重要提示:
1、投資者可以在2021年11月12日(含)至2021年12月3日(含)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及轉換業務。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詳細情況,請認真閱讀本公司網站上刊登的《招募說明書》,亦可登陸本公司網站(www.yhfund.com.cn)查詢或者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6783333)垂詢相關事宜。
2、投資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及轉換業務。
3、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請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應在T+2日后(包括該日)及時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申購不成立或無效,投資人已繳付的申購款項本金將退回投資人賬戶。
基金銷售機構對申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購申請。申購申請的成功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申購申請及申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資人任何損失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4、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受理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在當日業務辦理時間結束后不得撤銷;
(4)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基金管理人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持有份額登記日期的先后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5)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款項后,申購申請方為有效。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吮仨氃谛乱巹t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5、本基金的第一個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該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下一個年度對日起(包括該日)的連續兩個工作日中的第一個工作日;第二個封閉期為自第一個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該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第二個年度對日起(包括該日)的連續兩個工作日中的第一個工作日,以此類推。本基金封閉期內采取封閉運作模式,不辦理申購與贖回業務,也不上市交易。其中,年度對日指某一日期在后續年度中的對應日期;如該對應日期為該日歷年度中不存在對應日期的,或該對應日期為非工作日的,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自封閉期結束之日的下一個工作日起進入開放期,期間可以辦理申購與贖回業務。本基金每個開放期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個工作日。本基金在開放期內辦理申購、贖回業務與轉換業務。
6、本次開放期結束后,本基金將于2021年12月6日(含該日)起進入封閉期,封閉期內本基金暫停辦理申購、贖回及轉換業務。
7、風險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本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特此公告。
銀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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